本人早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廿二日即已另闢一個「NPR News,你會紅!」專欄,把「點滴在心頭」一文中「NPR News廣告」這一小節的文字置於其中,做為「特別強調」之用,同時「點滴在心頭」一文當中仍然保留這部份的文字。但是後來發現幾乎每股惡勢力均透過投機取巧的方式,在我即將收聽的新聞前面附著代表該股惡勢力的「代號性」廣告,故意製造假象、企圖扭曲我的立場,一旦我收聽了,就立刻對外謊稱說我願意與之妥協,如果我以關閉裝置的方式表示不妥協,必有其他惡勢力趁隙而入,如:我的二號死對頭陳╳姿,通常會和牠的走狗立刻放出不實的風聲說我「動作很慢」,大肆渲染造謠說我的英文聽力「很破」,甚至藉此更進一步造謠說我作弊。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五日凌晨零時卅分到一時之間收聽新聞時,發現關閉Hourly Newscast這則新聞所附的十二分鐘廣告“classic children’s literature”然後又重新開啟時,這則廣告仍然一再出現,在在顯示出這股惡勢力打算一直死皮賴臉下去的決心,當時夜色已晚,只好暫告放棄,準備就寢,然而這件事讓我深深體會到,針對「NPR News廣告」一事來極力對抗這羣敗類的干擾與騷擾,將是一段非常艱巨而漫長的道路,基於這些原因,我認為有必要把這部份的文字完全獨立出來,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五日上午九時到九時卅分之間決定把「點滴在心頭」一文中「NPR News廣告」這一小節的文字全部移入,日後直接在「NPR News,你會紅!」專欄進行增刪,俾使作業更加便捷。上網瀏覽各式各樣的網頁,擷取自己所需的資源與能源,只要不是以明顯具有犯意的不當非法方式取得,就是屬於本人身為一個使用者原本就應該享有的基本權益範疇之內。當我在享受自己的基本權益時,我早已擺明不肯妥協的「腳色」們擅自透過各種手法,例如:NPR News廣告,侵入我的基本權益、甚至個人隱私的範疇,那是牠們故意在打擾我、甚至騷擾我,接著還散佈不實的風聲說我已經跟牠們妥協,只因為我收聽了附有該則廣告的新聞,這樣的說法能夠令人信服嗎﹖另外,已經刊登在部落格的檔案仍然長期予以保留,除非本人因為其他原因必須修改或刪除,否則,留在其上的所有檔案均代表本人始終如一的立場。要針對某些內容加以修改或刪除時,也必定特別註明理由,職是之故,只要本文維持一定的基調,就表示立場並未動搖,本人未再把相同的事情拿出來討論,就表示本人的立場沒有任何變更。其他專欄的檔案,處理方式亦同。「NPR News,你會紅!」專欄中所提到的人事物,就是以下所說的「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肯妥協的對象」,既然如此,當然也是「不和解」的對象,其內容與本文相互為用,彼此並不衝突。人家又何必繼續裝蒜呢﹖再次強調的是:所謂的「不和解」對象,指的是我的頭號死對頭李╳竹、二號死對頭陳╳姿、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肯妥協的對象,以及所有跟牠們嚴密掛勾的走狗。牠們當中如有偽裝成關心我的模樣而充當我的「證人」提供證詞者,其實是利用「障眼法」企圖扭轉不利於牠們的情勢,其奸邪狡詐、死皮賴臉的程度可見一斑。
本人直到目前為止,從未考慮跟我的頭號死對頭李╳竹、二號死對頭陳╳姿、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或賤骨頭蕭╳舒,以及其他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的對象和解, 如果你╱妳現在與之嚴密掛勾,或者你╱妳曾經在與之掛勾的情況下說出對我明顯失實、過當的負面評價而至今絲毫不肯修正,或者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願與之妥協,那就表示你╱妳顯然是屬於敵方陣營,我不歡迎你╱妳,不但一點都不想和你╱妳做朋友,要嚴聲嚴辭拒絕讓你╱妳加入我方陣營,甚至對你╱妳非常唾棄,避之猶恐不及。
以下所言,乃本人老早以前就已經再三強調的一貫立場,如有重大變更,本人一定會清楚而明白地表態,絕不會採取語焉不詳或是撲朔迷離的「暗示」手法。職是之故,要是本人未再把相同的事情拿出來討論,就表示本人的立場沒有任何變更。本人再次鄭重聲明,從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三日這個時間點開始算起,儻若又有某些跳樑小丑、不肖之徒甚至魑魅魍魎故意透過各式各樣的日常用語(例如:招呼語)或「任意解讀」本人每個動作、每一句話的方式,藉此扭曲本人的一貫立場,那就表示牠們明顯屬於敵方陣營,企圖把「無事」變成「有事」,把「小事」變成「大事」,到時候經過查證屬實,本人必然竭盡所能,讓牠們受到加倍的懲處,絕不寬宥,因為這是牠們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我有收聽NPR News的習慣。但是,播放新聞之前,常常會出現一些廣告,或者是只提供讀者閱讀的文章,沒有收聽新聞的功能時,文章旁邊通常也會附帶廣告,這些廣告背後所代表的幾乎全是我老早以前即已一再表示絕不妥協的敵人、死對頭及其嚴密掛勾的走狗,因此,本人不得不鄭重聲明:無論是任何一則新聞,我聽完廣告之後,再接著下去聽新聞,這樣的舉動絕不表示我願意跟該則廣告背後所代表的任何一股勢力妥協。
我只能盡量不去收聽附有十二分鐘廣告的新聞,因為根據我的研判,十二分鐘廣告極可能是李╳竹的代號,牠想以死皮賴臉的方式來解決我跟牠之間的利害衝突,因此,每次我聽NPR News的時候,李╳竹故意用牠的代號(十二分鐘的廣告)出現於即將播報的新聞之前,一旦我收聽,牠和牠的走狗就立刻放出不實的風聲說我已經跟牠們和解,問題是,牠們非常清楚,那並不代表我願意跟牠們談和。每當新聞播放之前出現十二分鐘廣告時,我通常會立刻按下停止鈕,比方說,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廿二時至廿二時卅分(台灣時間)之間出現的China Road即為其中一個例子。雖然我並不反對兩岸和平統一,但也並不特別親中國,不明白這則廣告怎麼會主動向我表示「友好」之意,又怎麼會跟李╳竹掛勾在一起。後來連續幾天(持續到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廿九日)這則廣告仍繼續跟李╳竹掛勾在一起騷擾我。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一日準備收聽Hourly Newscast時,出現一則十二分鐘的廣告“classic children’s literature”,我立刻將它關閉,並且在筆記本裡面記下一段文字,表示對於李╳竹的不斷騷擾,覺得非常噁心。另一方面,一旦我拒絕收聽而把該則新聞的Real Player關閉,二號死對頭陳╳姿通常會立刻趁隙而入,牠和牠的走狗會立刻放出不實的風聲說我「動作很慢」,大肆渲染造謠說我的英文聽力「很破」,甚至藉此更進一步造謠說我作弊。然而我只是拒聽而已哦。其實牠們的心裡非常明白,那是我的一種不肯妥協的方式,既然牠們心裡有數,還故意放出那樣的謠言,就表示牠們在惡意說謊。還有,我會把收聽到的新聞摘錄下來,只是略為記下幾個概略的重點即可,牠們只因為我沒全部寫下來,就謊稱說我的英文聽力「很破」,一而再、再而三地企圖瞞天過海,謊話連篇,卻死皮賴臉地指稱別人說謊,這就叫做恬不知恥。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日台灣時間廿三點左右,收聽“Report Reveals Corruption in Iraqi Government”這則新聞時,聽到一半,突然被切斷,結果只聽取其中的一部份。接著,立刻出現“Bamboo”字樣的廣告,使我認為之前中途無故被切斷,是因為某些壞胚子存心搞鬼,藉故說我的英文聽力「很破」,進而大作文章說我「說謊」。準備收聽Hourly Newscast時,出現一則十分鐘的廣告,其上有“Bamboo”字樣,可能是林竹山的代號。我老早以前就已經在部落格上公佈以下這段文字:「唯有跟我利害關係已經不小的亂臣賊子和魑魅魍魎才有必要這樣緊盯著我,然後一而再、再而三地透過這種賤招來扭轉不利於牠們的情勢。如果你╱妳不屬於上述的惡勢力,希望你╱妳從此撤回該則廣告,否則,我會把你╱妳視為前來臥底的『奸細』。」然而,林竹山跟那些曾經誣賴我是偷兒的不肖之徒有所牽扯和掛勾,卻在這樣的情況下,用這種廣告的方式對我一再打擾,所以,附加那則“Bamboo”廣告的新聞我照常收聽,但是我堅拒和林竹山及其所屬陣營妥協。那是因為我老早以前就已經在部落格上公佈以下這段文字:「這些廣告背後所代表的幾乎全是我老早以前即已一再表示絕不妥協的敵人、死對頭及其嚴密掛勾的走狗,因此,本人不得不鄭重聲明:無論是任何一則新聞,我聽完廣告之後,再接著下去聽新聞,這樣的舉動絕不表示我願意跟該則廣告背後所代表的任何一股勢力妥協。」不僅如此,上網瀏覽各式各樣的網頁,擷取自己所需的資源與能源,只要不是以明顯具有犯意的不當非法方式取得,就是屬於本人身為一個使用者原本就應該享有的基本權益範疇之內。當我在享受自己的基本權益時,我早已擺明不肯妥協的「腳色」們擅自透過各種手法,例如:NPR News廣告,侵入我的基本權益、甚至個人隱私的範疇,那是牠們故意在打擾我、甚至騷擾我,接著還散佈不實的風聲說我已經跟牠們妥協,只因為我收聽了附有該則廣告的新聞,這樣的說法能夠令人信服嗎﹖但是,我寧願不去收聽附有十二分鐘廣告的新聞,唯一的理由是:李╳竹令我感到極為噁心。無論我的敵方陣營如何收買我周遭的「腳色」、對我的基本權益及個人隱私一再入侵,那並不代表我在行使基本權益時,「答應」跟牠們妥協。理由很簡單,那只是一齣自編自導自演的戲碼,牠們自己唱獨腳戲、拿熱臉貼人家冷屁股之後用來瞞天過海的天方夜譚罷了。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上午十點左右收聽NPR News的“Battle Ends at Refugee Camp in Lebanon”(棚內主播:Debbie Elliott,採訪記者:Deborah Amos)時,旁邊有“Bamboo”字樣的廣告。既然我已經重申自己一貫不變的立場,問心無愧,所以,即使又看到“Bamboo”廣告,覺得它背後所代表的惡勢力真是死皮賴臉,令我很不自在,我仍然繼續收聽新聞。接著,又出現十二分鐘的廣告“classic children’s literature”,我立刻將它關閉,覺得它背後所代表的惡勢力真是恬不知恥,然後重新開啟該則新聞的Real Player。由於未再看到其他廣告,我就把它聽完,即使附有其他廣告,我也有權在「不跟任何一股惡勢力和解」的情況下將它聽完。
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五日台灣時間凌晨零時卅分至一時之間,收聽“Sen. Clinton Campaigns at Iowa Union Rally”時,又出現十二分鐘的廣告“classic children’s literature”,我立刻將它關閉,因為李╳竹令我覺得非常噁心。接著出現的是十三分鐘的廣告“chevy”,以前不曾見過該則廣告,不明白它代表的是哪一股勢力,但是只要它代表的是我的頭號死對頭李╳竹、二號死對頭陳╳姿、三號死對頭三谷博、宿敵謝╳煖、賤骨頭蕭╳舒、本人已經明白表示不肯妥協的對象,以及所有跟牠們嚴密掛勾的走狗,都是我「不和解」的對象,企圖用這類死皮賴臉的糾纏方式來處理事情,於事無補,解決不了問題的啦﹗再來我收聽“Hourly Newscast”,第一次出現的是十四分鐘的廣告“Rhapsody”,這是跟李╳竹嚴密掛勾的走狗教書匠高╳恩的代號,那隻恬不知恥的走狗長久以來一再抹黑我、造謠說我被李╳竹強暴,也同樣令我覺得非常噁心,因此我立刻將它關閉。第二次出現的是“Bamboo”字樣的廣告,顯示出林竹山變得越來越「皮」了,我還是立刻將它關閉。第三次以後反覆出現“classic children’s literature”廣告,我關閉之後重新開啟,還是這則廣告,關閉之後重新開啟,還是這則廣告,總之,牠們想要一直死皮賴臉下去。由於已經很晚了,我只得放棄不聽。
由於Toyota廣告跟李╳竹掛勾在一起騷擾我很久,所以,我對這則廣告所代表的陣營非常沒有好感,不願意跟牠們打交道,遑論拉近距離。做偽證說看到我和蕭╳舒約會、甚至說我和蕭╳舒上賓館幽會的敗類,實在非常可惡,我們沒有任何妥協的餘地,我從未跟任何人發生過性關係,直到此刻為止,我連如何接吻都不會。我對這種敗類深惡痛絕,這種惡質的敗類喪盡天良,總有一天牠(們)必須為牠(們)自己曾經做出這樣的偽證而付出慘痛的代價。這種敗類跳出來「假裝」替我做證,其實是牠(們)的一種掩蓋罪惡的伎倆,我絕不答應用自己的身家清白做為與這種敗類和解的條件。後來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