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謝(李╳竹和謝╳煖)聯合陣線結下樑子的始末7:我和李謝(李╳竹和謝╳煖)聯合陣線結下樑子的始末: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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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擁有兩個雙主修(外文系、歷史系和另外兩個學位)以及中文系輔系資格,並且曾在電腦公司學過電腦的基本文書處理。由於從小就熱愛閱讀古籍,古典文學和歷史始終是我的最愛,也是我的嗜好及專長。對文學和史學作品廣泛涉獵的我,閒暇之際總是沉醉在知識的殿堂之中,並奉蘇東坡的名言「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為圭臬而力求精進。為了不斷給自己充電,經常參加相關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如此雄厚的學科背景,使我具備卓越的文筆;另外,以豐富的知識與學養做為後盾,加上敏銳的觀察力和判斷力,我常能提出高明而獨到的看法與見解,深信自己將來必定是一位傑出優秀的幕僚人才。外語能力是我最重要的專長。所有外語當中,最精通的是日文,不但受過專業的訓練,而且曾經考取留日全額獎學金,負笈東洋,從事文化研究一年。日本語言能力測驗第一級檢定合格的紀錄達六次之多(最新紀錄民國94年12月4日測驗)。自從我對日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之後,長年以來持續接觸與日文相關的東西,比方說:收看日文的電視節目和NHK新聞﹔閱讀日文的報章雜誌,如:朝日新聞和階梯日本語雜誌等等。孜孜不倦﹑焚膏繼晷的寒窗數載,奠定了我深厚的日文基礎,聽﹑說﹑讀﹑寫的能力絕佳,自不待言。另外,我也擅長英文。在台大外文系受到濃厚的文學薰陶之後,酷愛閱讀英詩,以及其他英國文學作品,比方說,白朗蒂姊妹的小說和莎士比亞的戲劇等等。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合格(民國96年10月27日測驗),我的聽力成績為101分,閱讀成績為118分,合格標準各為80分,滿分是120分。從國中開始學習英文以來,我對它的興趣始終不減,後來經常收聽收看英語發音的廣播和電視節目,至今仍未間斷﹔除了經常閱讀NEWSWEEK和TIME雜誌之外,我曾在多所補習班加強英文能力數年,因此具備優異的英語閱讀﹑會話與寫作能力。基於自己對外語的熱愛和執著,我選擇了一份能夠將我的興趣與工作結合為一的「翻譯事業」做為終身的職志。已有四年的英日文翻譯經驗。並且,由於我希望傳授別人如何習得外語能力的方法和訣竅,因此教學的閱歷十分豐富,家教經驗至少已有五年。教過國中、高中和已考上大專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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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06 08:13 我和李謝(李╳竹和謝╳煖)聯合陣線結下樑子的始末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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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館自動化」原是李╳竹擔綱的課程,牠休假那一年,改由謝╳煖代課,謝╳煖在我修這門課時把我當掉。原因是我期中考只得十四分(滿分是一百分,有的同學成績九十分以上),期末成績得了七十六分,平均成績為四十五分,缺席一次,又扣掉總成績兩分,只剩四十三分,未達到及格六十分的要求,所以必須重修。很多人或許讀到這裡,會不禁脫口而出說:「被當是應該的嘛﹗誰叫妳期中考只得十四分。」絕大多數的人在剛開始的時候,不知內幕,可能有類似的反應,可是一旦細究之後就會恍然大悟,發現原來內情並不這麼單純。

     

    首先是我對於計分方式存有極大的疑惑,不明白為什麼牠會將期中和期末的成績平均,就這樣把它當做學期總成績,而且完全不把平常成績納入考量。在那之前我的印象當中,不曾碰過如此計分的教授,就一般而言,期末成績的比重較大,而平常成績也會納入考量。(在此有必要加以說明的是,過去牠每每在這些重要環節說謊,甚至大作文章,接著在各方面都已經明顯理屈、狗急跳牆的時候,立刻抹黑我、詆譭我,現在當然也不例外。牠的毀謗要是未能奏效,為了防止牠的名聲敗壞,牠就得再撒一大把鈔票一一收買知情的人,所以相對而言,講我的壞話既能夠省錢又能夠省事,何樂而不為﹖如果牠說我沒繳交作業,所以才會沒有平常成績,你能相信嗎﹖相信牠的鬼話的,是笨蛋;不相信牠的鬼話而收受牠的好處的,包括以性做為交換條件的李╳竹,是╳蛋。)

     

    當時,基於上述的種種疑惑,加上牠曾在上課時表示如果對成績有疑問,可以去牠的研究室找牠,於是我在成績公布的當天去牠的研究室,想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且,牠曾在期中考之後表示願意給我「機會」,結果牠不但未曾給我任何機會,其計分的方式擺明了牠非把我當掉不可。言而無信,令本人不服,所以本人當時覺得一定要當面跟牠問個明白,討回這個公道。而且,應屆畢業生本來就應該有補考的機會,這是我的基本權益,所以我想當面問牠,如果學校體制內規定,應屆畢業生可以補考,牠願不願意讓我補考。由於牠在處理這件事情上顯得非常不成熟,引起不少非議,遭到他人嚴厲的批評與譴責,於是牠開始無所不用其極地中傷我、詆譭我,以便替牠自己本身肆無忌憚等等的錯誤行為找藉口。當一個人在行事上不懂得什麼叫做「適可而止」的時候,牠就必須為此付出代價,此乃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道理,本人沒有義務為牠的錯誤行為負責或背書。問題出在牠身上,是牠沒有膽量為牠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一直把責任往我身上推,所以,才會導致事情演變到最後一發不可收拾的。

     

    去謝╳煖的研究室,並沒有得到令我滿意的答覆,因為牠告訴我,牠已經跟李╳竹講好了,所以牠非把我當掉不可。既然如此,牠之前又何必對大家說,如果有任何問題的話,可以去牠的研究室找牠!我當時實在太單純了,不了解人心的險惡,更沒想到一個在最高學府任教的講師會陷害學生,牠竟然誣指我去牠的研究室跟牠「討價還價,賴著不走」。這句話顯示出牠存心構陷我的可惡與可鄙,昭然若揭。

     

    牠後來在黔驢技窮之後,只好一再辯稱,牠之所以把我當掉,是想為圖書館系「建立制度」。好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說得真好聽﹗我從沒聽說過透過伎倆的耍弄,一再把學生抹黑,幾乎將一個頗為勤奮的學生摧毀,可以達到「建立制度」的目標;也沒聽說過「建立制度」要以摧毀一個頗為勤奮的學生來做為代價的道理。牠本身就是一個違綱亂紀的制度破壞者,如何建立制度﹖牠本身就是一個應該被教育的對象,如何從事教育﹖

     

    要是沒有李╳竹的首肯和允諾,謝╳煖不敢把我當掉,更不敢談什麼要「建立制度」之類的事情。當時的謝╳煖只是一個交通大學的博士班學生,受到李╳竹的破格任用,得以在台灣大學任教,牠當然不能完全不顧他人反對與批評的聲浪,除非李╳竹答應替牠撐腰。這是我在對於自己的成績有疑問、在謝╳煖的研究室和牠交談的過程中,親耳聽來的。謝╳煖說牠跟李╳竹已經講好了,所以牠非把我當掉不可。有位黃姓教授與謝╳煖當時共用同一研究室,並不了解內情,只在一旁說,謝╳煖之前曾表示要把我當掉、以「建立制度」之意。既然李╳竹支持謝╳煖的所作所為,這就難怪牠徹頭徹尾站在謝╳煖那一邊,認定我「很混」,準備對我「嚴格管教」。

     

    後來衝突爆發的導火線是,我因重修而出現在李╳竹的課堂上,李╳竹聽信謝╳煖的片面之詞,剛開始的時候,誤以為我是一個不學無術而擅長「討價還價,賴著不走」的爛學生,所以對我的印象很差。雖說李╳竹之所以對我很差,是因為誤信讒言的緣故,但是,既然牠在「建立制度」一事,已經答應替謝╳煖撐腰,那麼,牠打從一開始就已經站在謝╳煖的同一條線上,牠卻又企圖表現出一副「超然第三者」的姿態,那就是自相矛盾。再者,李╳竹若以「誤信讒言」一事就想藉此推諉塞責,顯然說不過去。理由很簡單,以李╳竹的位高權重,要了解我是否真如謝╳煖所說的那麼糟糕,並不是一件難事,但是牠卻對謝╳煖深信不疑,對我採取過當的「嚴格管教」方針,幾乎到達對我百般虐待的程度。在牠的吹毛求疵和嚴厲看管之下,我動輒得咎,每天處於水生火熱之中,最後終於忍無可忍,強烈反彈,牠才警覺到事態嚴重,但是,已經來不及了。因為牠一次接一次對我的錯誤判斷,以及諸多對我過當而失實的負面評價,已經使我對牠產生極大的反感,動不動就以「大砲打小鳥」的方式處理事情,甚至淪為企圖致我於死地的主謀,更令我對牠的不齒兼不屑持續加乘。即使牠願意向我公開道歉,我也不會答應,更何況,牠從未在事情仍處於「星星之火」的階段即表示歉意,相反地,總是表現出一副想以富貴驕人的專橫跋扈姿態,等到事情已經像熊熊大火一般燎原得不可收拾的時候,牠才準備開始搶救,但是,由於人心普遍不服,牠要搶救的並非自己的良心,而是李謝(李╳竹和謝╳煖)聯合陣線岌岌可危的地位。更絕的是,我一直不肯和解,所以牠唯一想得到的辦法竟然是「圍堵」:給你撒下天羅地網,任你插翅也難飛。對了,牠在經過三、四個年頭之後,透過間接的管道說牠後悔了,要向我下跪,巴不得趕快去死,諸如此類的話,令我頻頻作嘔。因為那時候我已經對亡靈朋友許下承諾說我一定會替她們報仇雪恨,所以我只能回答:「你要死的話,就趕快去死,然後去問所有受害者願不願意原諒你,我不敢替她們做決定」﹗

     

    說到這裡,有必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李╳竹在情勢不利於牠的時候,每每對本人以上的指控矢口否認,而且動輒反咬我一口,說牠之所以對我的印象很差,是因為看到我的鞋子破破爛爛,而不是其他因素。這種理由,說得過去嗎﹖只因為這樣,牠們就對我百般欺壓,你能夠相信嗎﹖更叫人難以置信的是,當牠不得不承認的時候,通常都是想以這句證詞來抵銷牠所犯下的滔天大罪,牠可真會打如意算盤!明顯已經罪無可綰,罄竹難書,人神共嫉,天地不容,還妄想從被告的身分轉為污點證人,甚至球員兼裁判,自訂規則,彷彿把別人全都當做白痴似的。

     

    我覺得牠們真是欺人太甚,於是向當時的系主任告了牠們一狀,以示自己不願和解的決心,但是那位系主任不敢得罪牠們,結果,我的冤屈無法伸張出來,正義及公理繼續被牠們踩在腳底。可知一般人對牠們的評價為何﹖人家形容得多麼傳神:「劣幣驅逐良幣」﹗

     

    啊﹗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要「建立制度」,豈是只憑牠們兩個關起門來商量好之後就可以算數的事情﹖換言之,還有其他足以左右整個局勢的因素必須考量在內。比方說,我是否爛到適合被用來做為殺雞儆猴工具的地步﹖如果我本人沒那麼爛,卻把我抹成「小黑炭」,遲早有一天我一定會大大地反彈。如果我本人沒那麼爛,而其他深深了解這一點的教授和同學,對於這種殺雞儆猴以「建立制度」的做法,即使不至於極力反對,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好感。更何況,謝╳煖幾乎已經是全盤用「誣賴」和「詆譭」的手段來處理我跟牠之間的糾紛。舉例而言,牠造謠說我「作弊」。試問:牠到底憑什麼一再如此把我抹黑﹖我期中考只考十四分,哪裡「作弊」﹖如果「作弊」,可能只考十四分而已嗎﹖我什麼時候跟牠講過我「作弊」﹖根本就是一派胡言。至今仍在編造瞞天大謊,牠到底還有什麼立場得以規避所有的非難、譴責及刑罰﹖

     

    而李╳竹為了達成牠所謂的「建立制度」的目標,竟不惜自編自導自演,要我為牠們這兩個爛貨犧牲自己,扮演一個「原本很混很爛,後來才改過自新的好學生」。比方說,牠們對於我雙主修歷史系一事,刻意隱瞞不提,同時在許多方面對我吹毛求疵,極力將我貶抑成素質很差的學生,如此一來,好成就牠們編寫的美麗動人劇本「建立制度」,然而,我打從心裡就是不服,怎麼可能配合演出﹖

     

    當李╳竹後來發現我並不那麼糟糕、可憎,而是牠的親信、牠的愛將謝╳煖一直在矇騙牠時,為時已晚,因為牠已經故意且全面性地放出不實的謠言說我發瘋了,企圖置我於死地。由於這個事件係為牠所主導,因此牠難辭其咎。對牠來說,利益的考量往往放在最優先順位,所以,與其承認自己用人不當,不如將錯就錯,把牠的那位「愛將」變成「愛妻」(因為牠們是同性戀),然後形成同一陣線的共犯結構,把罪行層層掩蓋,再聯手逼迫我與牠們談和,這種作法當然比承認錯誤並且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還要有利得多。如果我不肯妥協,就乾脆將我毀滅。

     

    算我命大,逃過一劫。在情勢緊急、我發現苗頭不對的時候,趕緊寫信給李╳竹,動之以情,以免再經歷第二次浩劫,慘遭不測。如果就這樣被關起門來活活整死的話,豈不是輕如鴻毛﹖至於跟牠講道理呢,那倒是不必了,因為牠擺明就是蠻橫不講道理的。那麼,「動之以情」又為何管用呢﹖那是因為牠之前曾經自稱老祖母,騙我說:「老祖母疼妳﹗老祖母愛妳﹗說妳發瘋這件事情,只是要嚇嚇妳而已。」在我聽到這番話的當頭,以及後來一段頗長的時間,一直以為在背地裡全面造謠說我發瘋的是另有其人,而李╳竹則是因為不敢得罪對方,所以才不得不參與這項陰謀。直到後來一位呂姓教授在課堂上說了一句話:「有人說要請客吃飯,雖然不太想去,可是因為他(她)的地位比我高,不敢不去;但是如果沒有說定,就可以不去。」一剎那間,我終於恍然大悟,原來那個企圖致我於死地的幕後主使者是李╳竹。我在那一刻不禁打了一陣寒顫,覺得李╳竹真是道道地地的「恐怖份子」,招搖撞騙,把我當成白痴,雖知如此,我當然不敢說破,更不敢積極拆穿牠的假面具。這就是為什麼我在面臨牠的強大威脅之際,選擇「動之以情」的最重要因素。這招之所以能夠奏效,一來是因為將計就計,二來是因為我並未拆穿牠的詭計。

     

    牠經常亮出我寫給牠的信件,硬說成「情書」,問題是我跟牠之間從來不曾存在過愛情,究竟何「情書」之有﹖修牠的課時,牠曾在課堂上當著大家的面笑著稱讚謝╳煖說:「謝老師很有個性」,那一幕我永遠不會忘記。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幕讓我對李╳竹感到多麼不屑,心想:「被謝╳煖耍得團團轉,居然還稱讚牠有個性,真是蠢貨一個﹗」而且,牠對我採取極為嚴厲的管教方針,我們的關係並不和睦;修過這門課之後,我跟牠不曾有過任何私下接觸,加上後來逐漸發現,牠如果只是昏庸而已的話,為害的程度倒還有限,問題是,牠在面對小人的時候,只能做一個被小人擺弄的對象,甚至淪為小人借刀殺人的工具,可是,在面對良善之人的時候,卻非常工於心計,斷章取義、招搖撞騙的伎倆可謂層出不窮。因此我對牠的印象始終未曾好轉。到底甚麼時候愛過牠﹖我不懂。妳難道沒發現這個「恐怖份子」當時一直讓我感到十分恐懼﹖妳難道沒發現我對牠的事情一直保持緘默,唯一的原因在於,敵我力量太過懸殊,所以我敢怒不敢言﹖既然我跟牠之間從來不曾存在過愛情,牠跟牠的「愛將」兼「愛妻」上床,稱得上是「劈腿」嗎﹖死皮賴臉就是死皮賴臉﹗本來,牠跟任何人發生性關係都不甘我的事情,我並不那麼在乎別人的私生活,但是,之所以必須在這裡特別提起,是因為我必須將一件事情交待清楚,那就是:李╳竹和謝╳煖聯成同一陣線的癥結所在,在於謝╳煖以「性」做為交換條件,換取李╳竹對牠的包庇,這等於是一種變相的「賄賂」。李╳竹被謝╳煖愚弄在前,後來又做出這樣的選擇,牠居然還好意思口口聲聲說「牠對我明明是真心誠意的」,唉呀﹗我怎麼老是不相信牠啊﹗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也﹗更有甚者,牠居然還有臉來糾纏我,妄想要我當牠的「小老婆」,以便「幫」牠牽制那個把牠耍得團團轉的「大老婆」,我只覺得噁心至極,怎麼可能答應﹖

     

    話說回來,李╳竹大概忘記一件極其要緊的事情:牠曾經把我比成心理學上用來做實驗的白老鼠。關在寵子裡的老鼠,一按綠色鈕,就有食物掉下來,要是去碰紅色鈕,就會立刻觸電。所以老鼠從此之後再也不會去碰觸紅色鈕。利用這套理論,只要我說了任何牠覺得不中聽的話,牠一定立刻透過所有牠可以運用的管道處罰我、威嚇我,於是我就像寵子裡的老鼠不敢再去碰紅色鈕一樣,噤若寒蟬。然而,我只是敢怒而不敢言罷了。

     

    雖然寫信給牠,的確暫時緩和了牠對我的殺機,但是我一直嚥不下這口氣,因此言辭之間難掩心中的憤慨。後來情勢的發展,已經緩和下來,不像之前那麼緊張,因此我又可以繼續張揚牠們的惡行,最重要的是,整個大環境已經不允許牠再像之前那樣,動不動就對我喊殺喊打,所以牠只得千方百計地想辦法讓我點頭答應跟牠們和解。正在此時,有旁人向牠提及牠是否應該為曾經對我施加的種種壓迫道歉時,牠卻不小心回答了一句:「你曾經聽過滿清皇帝向漢人道歉嗎﹖」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怎麼可能答應妥協呢﹗

     

    對了,差點忘了提那個最具關鍵的轉捩點。我被牠們打得慘敗的最重要關鍵在於謝╳煖為求自保,放出風聲並大肆渲染說我「自慰」。這個風聲的始作俑者是一位馬來西亞僑生,當時好像就讀於淡江大學,牠借住我們寢室的期間,一支寢室共用的鑰匙無緣無故不見了,因此,我對牠抱持諸多懷疑。結果乃導致牠造出這樣的不實謠言。不過,無風不起浪,事出必有因。根據本人事後的研判,牠大概是看到我睡覺時在抓癢,所以才有辦法如此造謠吧﹗但是,這一點令我更加相信我們的共用的鑰匙是被牠「拿」走的,否則牠不會作賊心虛、反咬我一口。

     

    本人在中學時代,曾患過內分泌失調、細菌感染的隱疾。雖然唸大學以前已經治癒,但是,後來由於不堪李╳竹和謝╳煖的種種語言暴力而隱疾復發,睡覺時難免有抓癢的現象。這種情況日趨嚴重,在畢業前夕,難受得很,結果,沒辦法參加「民法總則」的期末考試,而我事先沒有請假以致無法補考,這一科以零分計算。所幸這不是必修科目,其他科目的成績都在水平之上,所以,得以順利畢業,學期總成績還不算差。

     

    直到現在,我內分泌失調、細菌感染的隱疾,始終未能完全根治,牠們居然還有臉一再狡辯。

     

    謠言止於智者,難道一般人絲毫看不出來,「自慰」是那些我不願意與之妥協的「腳色」們用來轉移目標、甚至迫害異己的藉口嗎﹖我不相信。

     

    還有,我在此想要強調的是,現在我睡覺時如果把手放進被窩裡,就被指稱是在「自慰」,抓癢時也被指稱是在「自慰」,彷彿犯下滔天大罪似的。有沒有搞錯啊﹗一旦被造謠說是「自慰」之後,我從此就喪失「自慰」的權利了嗎﹖這未免太離譜了吧﹗

     

    可是話說回來,有一件令我感到十分尷尬的事情不能不提,因為遲早還是必須勇敢面對,以故在此與其語焉不詳、避重就輕,倒不如實話實說。大約是在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至年底期間,關於我唸小學時在學校當眾「自慰」的風聲開始不脛而走,幾乎傳遍整個台灣。由於李╳竹極為詭譎多詐,而謝╳煖則是十足的卑鄙小人,牠們在陷害別人方面往往無所不用其極,因此,起初我在驚駭之餘,不由得產生如此聯想:這個流言是否又是牠們搞鬼的伎倆。尤其是正值流言甚囂塵上之際,我的身旁不只一次地出現陌生人,比方說,地球村補習班的日文課突然出現的陌生面孔,或者走在路上跟我擦身而過的路人,好像是有意卻又好像是無心、有意無意而又若隱若現地說:「乾脆去自殺算了」﹗更讓我覺得我千萬不能因此自殺,以免落入奸佞的圈套。然而,過了一段時間,我開始相信這個風聲極可能是真的。換句話說,我小時候曾經在學校「當眾自慰」。真搞不懂年幼時的自己,腦子裡到底在想些什麼﹗竟連「自慰」都做給人家看,居然不曉得應該選擇適當的場所﹗儘管如此,至今我依然深信,「乾脆去自殺算了﹗」這句話是李╳竹企圖利用這種極具殺傷力的風聲逼我去自殺的詭計,絕不是巧合,因為這是李╳竹一貫的作風。

     

    我後來之所以開始正視這個問題,是因為當時有一些原本不知內幕的人在關切我和李╳竹、謝╳煖之間的恩怨問題。我相信如果那個風聲是假造的,這些關切者一定會把不實的謠言一一澄清,而且早就應該已經澄清才對,而不致於讓它拖了那麼久卻始終未能消聲匿跡。另外,似乎有某位或是某些小學同學說我小時候很「野」,我起先還有點不相信,可是後來仔細一想,覺得那倒也不無可能,小學時期的自己好像不怎麼喜歡讀書,似乎是到了中學時代才突然像是換成另一個人似地變得非常勤奮好學。因此,我不得不相信小學時期的自己可能真的頗有可議之處。

     

    一直到現在仍有不少人拿這件事情來大作文章,藉以指稱我「說謊」。其實,針對這件事情的真實與否,我在情勢演變的每個環節與關鍵時刻,始終坦白而清楚地交待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只不過,所有知道的人幾乎已經被一一「搓湯圓」,因而故意隱瞞不提罷了。某些願意說出這件真相的,已經在跟牠們緊密掛勾時和我發生不小的利害衝突,因此即使牠們願意說出真相,我照樣還是不領情。所以,我覺得那些被蒙在鼓裡而一再指稱我「說謊」的人很可憐,被耍得團團轉,甚至被用來做為借刀殺人的工具;另一方面,故意隱瞞真相而一再指稱我「說謊」的「腳色」則非常可惡,我認為牠們跟我的死對頭們掛勾的可能性相當高,基於這個原因,本人堅持讓牠們因牠們自己的惡行受到嚴厲的懲處。(關於這一點,有我留日期間寫給某某某的一封信件為憑,所以不需要任何證人)。

     

    有些不肖之徒辯稱,既然關於我的「自慰」風聲是一件「事實」,牠們把它張揚開來就表示牠們沒做錯事情,因為牠們說的是事實,自然得以避開刑責或譴責。試問:我一向有「內分泌失調」的隱疾,是否每個罪犯都可以把別人的隱疾繪聲繪影地說成「自慰」,或者利用揭受害者瘡疤的方式來洗清罪行、免除刑責﹖如果可以這樣搞的話,所有監獄都可以拆掉了,不是嗎﹖指稱那是「事實」的任何一個「腳色」,其言行必須受到嚴格的檢驗才對,也就是說,只要牠是曾經犯下大過、鑄成大錯的李得煮或謝保暖,或者是跟亂臣賊子們嚴密掛勾走狗類型,或者是即將或已經從我的敵對勢力收受好處、交換條件時跟我發生很大的利害糾葛而從此結下樑子者,那麼牠將有關我「自慰」的風聲大肆渲染,只不過是一種規避刑責或譴責的藉口罷了。對於如此狡獪的不肖之徒,可以讓牠輕易躲過牠應該承擔的後果嗎﹖一旦姑息養奸的話,豈不是縱容牠們繼續胡作非為﹖

     

    話說回來,李得煮在我畢業之後,更進而恬不知恥地、以暗示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對我性騷擾,例如:牠說謝保暖已經變成牠的大老婆,要我當牠的小老婆(當時本人震懾於牠的權勢、殘忍與恐怖而裝做聽不懂牠的意思)。由於牠的陰謀未能得逞,後來牠更進一步設計陷害我。那時,我在職的公司規定員工必須成群結隊到國泰醫院做健康檢查。檢查的過程大致還算順利,可是,到了做子宮頸抹片檢查這一道關卡時,發生了一點狀況。問題出在我不曉得未婚的女性―尤其是處女―不須做這項檢查,竟然傻傻地就這樣一頭撞進去。醫生和護士竟然也忘了先問我是否有過性經驗,或是提醒我既然還是處女之身,這項檢查可以免了。所以,那位菜鳥醫生,乃用他的手術刀,穿過我的處女膜刮他的抹片,痛得我在醫療床上拼命大聲哀號,現在想來仍然心有餘悸。更慘的是,之後李得煮就一直恐嚇我,說我已經無法生育,因為那是牠動的手腳。公司的其他同事做了相同檢查的,完全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這個檢查卻讓我流了不少血,而且連走起路來都感到困難。使我不得不相信自己真的已經無法生育。為此我一個人躲在房間裡哭得哀絕淒切。

     

    同時我考慮到,既然李得煮有辦法讓我在絲毫沒有察覺的情況下無法生育,那麼,牠自然有辦法讓我在一夕之間斃命。重如泰山與輕如鴻毛,兩權相衡取其輕,形勢比人強,這一口氣我必須忍下來。這是導致本人從此不敢再與李得煮對抗的最重要癥結所在。也是我這一生當中在一夕之間變成判若兩人唯一的一次。我突然穿起長褲,而且只穿長褲。那是因為我有難言之隱。李得煮則正好相反。我還在圖書館系唸書的那幾年,牠一向只穿長褲,從未穿過裙子,然而,在一夕之間牠突然穿起裙子。由於我畢業之後根本不可能、也不願意跟這種奸佞直接接觸,因此我對牠穿起裙子一事原先並不知情,湊巧有一次陰錯陽差,和某位鄧姓學妹聊天的時候,她告訴我:「學姊,學姊,你知道嗎﹖最近李得煮開始穿起裙子了。」這時候我才得知,幾乎在我開始穿起長褲的同時李得煮開始穿起裙子。說到這裡,你難道不覺得奇怪嗎﹖你難道絲毫不懷疑嗎﹖

     

    我何止感到懷疑和奇怪,簡直就是恍然大悟:原來牠威脅恐嚇我,要我穿長褲的原因在此。本人打算在這個重要環節上面賣個關子。當時沒有任何人能夠替我伸張冤屈,我要是拆穿牠,可能只有挨打的份,而不是重見天日。我只能繼續忍辱負重,因為最起碼,我還可以維持兩項不屈的大節:不跟李得煮上床(因為我裝傻),以及不收受牠的不正當利益。要不然,當時的我敢說牠「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嗎﹖敢罵說牠的錢骯髒齷齪嗎﹖

     

    牠後來狡辯說牠只是在嚇唬我而已,那是騙人的。事情絕沒有這麼單純。

     

    正因為如此,牠利用本人不敢反抗牠的心理,把我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一再斷章取義,混淆視聽,瞞天過海。關於這一點,牠當然矢口否認,反正可以做證的幾乎全部收買了,還怕甚麼呢﹖所以,牠居然還可以裝成一副受害者的模樣,到處招搖撞騙,說牠與我結下仇隙的原因在於「牠沒遵照我的指示」。豈不是笑掉天下所有人的大牙﹖本人始終屬於弱勢族群的一份子,遭到強橫、權奸的欺壓,何時掌握過足以號令別人的權力﹖就連我身旁的一個跟牠掛勾的小嘍囉都可以狐假虎威地輕易欺壓我,李得煮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魔頭,何等歹毐詭詐之流,加上位居要津、富可敵國的優勢,牠居然搖身一變、成為我的部下,遵照我的指示﹖可能嗎﹖假使牠現在表面上服從某位上級的指示,那也只是名義上如此

     

    而已,實際上牠是在替自己的個人利益打如意算盤,尤其是在文過飾非方面,牠既然企圖脫罪、塞責,就必須在某種程度上與上級勾結,在利益方面,可以收買的盡量收買,在利害關係方面,只要有弊案纏身者,就跟對方交換條件,否則,牠怎麼有辦法逃過牠應該受到的制裁﹖這是因為形勢所逼,牠才不得不如此。然而,當時的我,在形勢上遠居弱勢,對李得煮的不滿又往往表現在言辭與臉色之間,牠居然搖身一變、成為我的部下,開始遵照我的指示﹖可能嗎﹖那是絕不可能的事情,幾乎全天下都知道,不是嗎﹖不知道牠凶殘惡毐的究竟能有幾人﹖牠的陰謀早已昭然若揭,但是,牠除了繼續掩飾、自欺欺人之外,別無他法,所以,這數年來,牠多次派人特別到運動場上看我穿運動褲的模樣,藉此製造偽證說我以穿長褲的方式勾引某個女人,甚至還拍照留底,以便將來做為憑據。試問:我要運動的時候,穿運動褲有甚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呢﹖運動的時候穿運動褲,就表示我在暗示人家嗎﹖你難怪沒發現,以穿長褲的方式勾引人家,是李得煮慣用的行為模式,而不是本人的行為模式,本人向來是一個比較直來直往的人,當我喜歡上某人的時候,通常應該會直截了當地表露無遺才對,絕不是以暗示的方法傳遞訊息﹖如果我在一夕之間判若兩人的話,其中必有隱情。李得煮這一生當中最大的失敗,就在於牠不應該誤以為牠用牠金錢與權力方面的優勢,配上專橫跋扈的態度,再加上設計害人的伎倆,就妄想瞞天過海、矇混過關。牠不應該誤以為只要從四面八方對我圍堵、圍剿,企圖永遠把我的嘴巴堵住,就可以完全解決問題。人算不如天算﹗儻若牠懂得「洗心革面」的道理,換掉牠整個爛透的黑心、黑血,在一夕之間完全變成另一個人,那麼我早已完蛋了,我對牠的歷歷指證與一針見血的批判,如何管用呢﹖如果牠的人格特質明明是聖賢的風骨,我卻稱牠為狗屎,全天下的人將齊聲說我不對,那是我惡意毀謗,而不會在心裡竊笑:「罵得好﹗」妙就妙在牠不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而且變本加厲,種種敗德劣行紛紛出籠,唯恐別人不知道牠腐爛到何等不堪的程度。結果只好不停地砸金銀財寶去填牠自己捅出來的無底洞,牠的罪孽難道不是牠自己造的嗎﹖還能「牽拖」(台語)到何人身上﹖﹗

     

    如今牠早已惡貫滿盈、罪孽深重,為求自保,最簡便的處理方式,就是把牠整個腐爛的全身,整個朝著我黏貼過來。因此,牠在所有招數被一一拆解之後,只得從這裡下手:宣告天下說我其實早已跟牠發生過性關係。甚至造謠說,我的命運悲慘,是因為我被牠「強暴」。牠真懂得利用這種我無法舉證反駁的下三濫招數來打擊我﹗諸如此類的「天方夜譚」,經常此起彼落。一個已經全身腐爛的人渣﹗你還相信牠嗎﹖說來倒也奇怪,我指控牠時,必須提出充分的人證或物證,可是牠鬼扯蛋的時候,卻可以完全不需要證據,這裡剪貼一小塊,那裡剪貼一大塊,甚至只要找牠影響所及的「腳色」做偽證,然後就拼湊成一個扭曲的圖像,難怪牠能夠永遠地亂搞、瞎掰,罪行不勝枚舉,罄竹難書。謊稱我跟牠有過性關係,也只不過是冰山的一角罷了。

     

    我通常不太願意主動向人提起這件事情。因為如果沒有證人能夠證明我的歷歷指證為真,那麼,我所放的只是空砲而已,絲毫不足以發揮嚴懲亂臣賊子的正面效果;如果有真正的朋友(不包括我的任何一個死對頭、宿敵,以及所有與之嚴密掛勾的走狗們)願意仗義直言,則極有可能引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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