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日在電視上看到台中縣一名老婦人李卓霜疑遭分屍的報導,感到不勝唏噓。據說她的媳婦陳秀宜可能因借錢未果而將她殺害。日前李老婦人突然失蹤,她的家人表示,曾經看到陳秀宜帶著一個飼料袋外出,裡面滲出血水,根據檢警研判,李卓霜疑似已經遭到分屍。陳秀宜只因借錢等細故,對自己的婆婆下此毒手,可謂人神共嫉,天地不容,要是我們的法律不但未能讓罪大惡極的凶手(們)受到最嚴厲的懲處,反而將牠們輕易減刑,然後浪費公帑把這些禽獸不如的東西養在監獄裡,這套法律等於完全無法替受害者主持公道,豈不是徒具虛文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