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死對頭及其嚴密掛勾的走狗們,故意造謠生事說,牠懂得「讀心術」, 其實卻是一直惡意地將我的每個動作、每一句話任意解讀,企圖混淆視聽,並且造謠說我跟蕭╳舒至今還有感情上的牽扯,製造假象。這是牠們的詭計,企圖藉由這種賤招擾亂我的心志,掩人耳目。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四日下午我在用餐的時候,蕭╳舒又透過間接的管道製造不實的謠言對我騷擾不休。這是因為我跟牠已經有很大的利害關係,所以,牠才必須緊盯著我,何必再裝蒜呢﹖
我跟蕭╳舒沒有情緣,不是因為「距離」的問題,而是因為牠根本不是真的在愛我。當時牠只是想拿我去刺激那些曾經讓牠失望的男人,現在則只是以此做為藉口,企圖規避別人對牠的非難和譴責罷了。蕭╳舒利用種種名目,甚至在被人「看破手腳」之後不惜繼續以「愛」做為幌子,繼續以硬拗的方式企圖挽救牠自己所處的劣勢,因此一再對我糾纏不清,那是一種性騷擾,也是一種賤骨頭的行事作風、掩人耳目的手法。我不願意跟這種賤骨頭有任何牽扯,不是老早以前就已經講得一清二楚了嗎﹖要是讓牠用這種「熱臉貼人家冷屁股」的方式黏貼我成功,以後每個人都會在「奴性之強,令人咋舌」、顯然已經不知羞恥、死皮賴臉的情況下,比照牠的模式來處理背後層層疊疊的利害糾葛,誰不會呢﹖所以,這是我無論如何都必須堅守的防線。詳細情形,以下本文的內容會清楚交待。
某些曾經或現在跟我的頭號死對頭李╳竹嚴密掛勾的走狗們,就像金光黨一樣,故意出現在我的附近,假裝牠們是在偶然無意中碰到我似的,其實那是假的,是牠們早就串通設計好的。其中一個看到我之後,開始製造偽證,然後由牠的同黨把這些偽證散佈出去,使我對蕭╳舒的所有歷歷指證變成「放空砲」。這羣敗類就跟蕭╳舒沒有兩樣,可真是不知羞恥、死皮賴臉﹗不用再裝了啦﹗
我在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日的日記裡面就已經公開表示(公佈在我的部落格):Uncle Tom's Cabin主要是敘述美國南北戰爭爆發之前黑人(當時稱為黑奴)的處境,我選擇這部小說做為報告的內容(「文學作品讀法」課程),並不表示我自比為其中的某個「黑奴」。我幹嘛要如此貶低自己﹖接著,我於六月廿二日的日記裡面有進一步的說明:「特別喜歡這部小說(按:Uncle Tom's Cabin)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它的antislavery(反奴役)所具有的時代意義,而不是假借裡面的人物故事「錯誤類比」到自己身上。亂臣賊子及其嚴密掛勾的走狗們,就是偏偏要說成我透過書中人物的故事在「影射」或「暗示」自己的事情,故意巧立名目,然後大肆渲染,藉此擾亂我的心志,同時混淆視聽,欺世盗名。」然而,每當我繼續寫這部小說的評論時,李╳竹和牠的走狗們又開始造謠說我透過書中人物的故事在「影射」或「暗示」自己的事情;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廿九日,我在台大總圖書館閱讀期刊,只要期刊的內容可供利用、可以做為牠們造謠的工具者,牠們通常鐵定會大肆渲染,諸如此類的賤招,永無止盡,早已不勝枚舉。蕭╳舒及其走狗們們,對於亂臣賊子亂搞的事情並非一無所知,不僅如此,對於其中的許多重要環節甚至早已心知肚明,卻故意裝成毫不知情的樣子而隨之「聞雞起舞」,為什麼這筆爛帳要算到我的頭上﹖還有,我到底什麼時候「影射」或「暗示」蕭╳舒、要牠跟我私奔的﹖這些都是李╳竹和牠的走狗們對我任意抹黑的伎倆。我老早以前(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二日)就已經明白表態說我絕不可能和蕭╳舒發展出情緣,那是因為牠的行徑已經明顯不符合我先前想要跟牠約定的內容,牠跟牠的情人上牀了。我講得還不夠清楚嗎﹖是那個賤骨頭一而再、再而三地對我糾纏不清,一直對我性騷擾,卻連這筆爛帳都要算到我的頭上,牠們全都變成敗類和人渣了,是不是﹖不知羞恥、死皮賴臉﹗
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到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二日為止,我一直很希望有機會能夠跟蕭╳舒接近,那是因為這段期間我以為牠是我這一生當中「最適合的對象」(Ms. Right),但是,後來許多事情的發展和演變,在在證明牠不是,而且,不但不是,牠根本就是一個道道地地的不知羞恥、死皮賴臉的類型。所以,我必須把之前講過的話一再重覆,要不然,豈不是又要背負種種黑鍋﹖本人想要在此特別聲明:無論蕭╳舒經由任何滲透的方式,無孔不入,企圖製造假象,讓別人誤以為我還願意跟牠有所牽扯,那些完全與本人無關。我對牠種種賤骨頭的行事作風,印象已經很差,並且可以斷言:這絕對不是一個值得結交為友的類型,更不用說什麼愛情了。呸﹗呸﹗呸﹗
我跟蕭╳舒之間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約定」,是牠一直在編造謊言,企圖矇騙世人。我曾經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四日至十一日這段期間寫給楊秀芳教授的信件裡表示,想跟蕭╳舒約定一起努力,朝著彼此創造機會俾能接近對方的方向前進,可是信件內容特別註明:牠也必須許下承諾,牠努力的程度會跟我相同,而且牠不會有其他情人。這一點可以從我的信件內容得到證實,內容如下:
On the other hand, I hope that she will give me a chance to get closer to her and kiss her if she is not so happy with her husband. In other words, I expect her to wait for me for six months by the Chinese Valentine’s Day (August 31, 七夕) if she feels that she will be much happier when she is with me than with her husband. I mean that I will make short-term promise, making all efforts to reach the point of balance that I am still looking for, so that I can get closer to her, win her heart, and be with her by the time. Like me, she also has to make promise to me that she will make as many efforts as I do and that she has no other “boyfriend” except me. I am not to blame when I fail to fulfill this short-term promise by the crucial moment, if she does not give me enough support that I need.
問題是,這段期間牠已經有了情人,甚至已經上牀了。這就表示這項「約定」完全徒具虛文,不曾生效。然而,我是在三月十二日才獲悉牠跟牠的情人已經上牀這件事情,現在蕭╳舒居然還好意思口口聲聲說我們之間有「約定」,可見牠根本就是一個道道地地的不知羞恥、死皮賴臉的類型。
我敢斬釘截鐵地說,直到現在這個時間點為止,我從未與任何人正式交往,所以,我不但不曾有過性經驗,就連如何接吻都不會。既然未曾與任何人正式交往,又怎麼可能論及婚嫁﹖許多關於我的不實風聲與謠言,全是亂臣賊子及其嚴密掛勾的走狗企圖羅織罪名到我身上、以便掩人耳目、混淆視聽的伎倆。比方說,以前住我隔壁的林秀敏,一再放出不實的風聲說我跟蕭╳舒曾經發生性關係。經過我澄清之後,牠反而將錯就錯,抹黑我、誣賴我到底,像牠素質這麼差的鼠輩,只讓人覺得反感與憎惡,你曾經聽說類似這種「一邊嚴重抹黑你、同時口口聲聲說要幫你」的天方夜譚嗎﹖誰會願意接受牠所謂的「我幫你」呢﹖真是噁心至極﹗牠現在甚至透過「我曾經幫你開門」這種說詞,繼續混淆視聽,同時讓人對於牠之前所散佈的、亦即說我跟蕭╳舒曾經發生性關係的不實謠言信以為真。牠的背後有我的死對頭和牠的爪牙們在暗中給牠撐腰,要不然,牠沒辦法如此囂張。還有,做偽證說看到我和蕭╳舒約會、甚至說和牠上賓館幽會的敗類,實在非常可惡,我們沒有任何妥協的餘地,我對這種敗類深惡痛絕,這個惡質的敗類喪盡天良,總有一天牠必須為牠自己曾經做出這樣的偽證付出慘痛的代價。這個敗類現在跳出來「假裝」替我做證,其實是牠的一種掩蓋罪惡的伎倆,我絕不答應用自己的身家清白做為與這種敗類和解的條件。直到此時此刻,我不曾有過性經驗,不僅如此,我連如何接吻都不會。無論我是在回答問題也好,討論功課也罷,人家把我所說的與「性」有關的內容,做出不當或過度的詮釋,這對我來說,都是莫大的傷害。這類的謊話實在太不像話了﹗
我曾經透過英詩創作來抒發自己的性衝動,但是,那首詩缺了一行,我永遠沒有機會完成它,缺的那一行就像我和蕭╳舒的戀情一樣,是永遠都無法彌補、永遠都不可能圓滿的缺憾,因為牠已經在我尚未和牠正式成為戀人之前和別人上牀了。人家口口聲聲誣賴我、抹黑我,捏造說那是我的「日記」,要不然,就是捏造說那是一封「書信」,其中最不像話的,莫過於做偽證說看到我和蕭╳舒約會、甚至說看到我和牠上賓館幽會的敗類。問題是,這是我存放在「未寄」檔案夾裡面的一封「未寄」信件,根本從未寄出去,再者,裡面明明寫得十分清楚,那是一封「彷彿日記一般(as keeping a diary)」的情書,不就已經明顯證明那不是日記,而是一封抒發性衝動的「未寄」的情書嗎﹖這些任意造謠的壞胚子,直到現在依然死不認錯,卻一天到晚在那裡撥弄唇舌,分明是在危害社會,居然還用「我幫你」的文飾之詞來掩人耳目,你說牠們可惡不可惡﹖你聽說過這種一邊嚴重抹黑你、一邊說要「幫助你」的壞胚子可以「算是」朋友嗎﹖真是難以置信﹗那是牠們自己在瞎扯、鬼扯,我可沒答應過要把牠們當做朋友哦﹗
我在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至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二日這段期間,之所以會愛上蕭╳舒,是因為牠十分擅長透過愛的語言讓人誤以為牠是個「純情派」,所以當時我對牠的遭遇極其同情,後來對牠的憐憫之情在不知不覺中轉變為愛情。再者,牠一而再、再而三地透過別人傳話給我,讓我以為牠對我有情有義而對牠抱著很大的希望。後來我才大夢初醒,深深體會到,牠其實是個言行不一、自私自利、可鄙可憎、無情無義之輩﹗更重要的是,牠很快就被「看破手腳」,原來牠根本一點也不愛林佳蓉。我對牠唾棄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愛牠呢﹖牠們不必再說謊了啦﹗以為別人不知道牠們是沆瀣一氣的「金光黨」嗎﹖
有人把我和蕭╳舒的關係比成「唐伯虎點秋香」或者瓊瑤的作品「我是一片雲」裡面的人物,那是犯了「錯誤類比」的謬誤。原因在於,我跟牠除了在某一公共場所見過一次面以外,不曾有過任何實際結識的機會,更不用說是進一步交往,換言之,我跟牠完全缺乏那種深厚的感情基礎,更缺乏實質上發展出愛情的胚胎,真的是連八字都沒有一撇。
許多人誤以為是我先追求蕭╳舒的。其實,這跟實情頗有出入。蕭╳舒牠老公在牠懷孕期間,洩露牠的秘密給日文系的╳豐地╳╳,說「不知道牠肚子裡的孩子的父親究竟是誰」﹖彷彿在牠背後狠狠地捅一刀似的。╳豐地╳╳以上課的內容影射這件事情,並大肆散佈這項風聲,約在民國九十四年十月份左右。之後╳豐地╳╳甚至一再造謠說牠的孩子是我的骨肉。而蕭╳舒牠老公呢,後來居然還有臉口口聲聲說牠對蕭╳舒有夫妻之情,令我覺得難以置信。基於上述原因,我為蕭╳舒的「遇人不淑」、嫁給這種老公感到惋惜。同時,又感受到牠的老情人既是孩子的生父卻不跟牠結婚,而且還有種種借故企圖置我於死地的流氓行徑,使我非常同情蕭╳舒:「碰上的盡是壞胚子。」
更讓我覺得可憐的是牠肚子裡的胎兒。民國九十四年九月廿三日我第一次寫信給蕭╳舒,當時不知道牠有孕在身。本來只是想向牠適度解釋與澄清一些事情而已,竟然由於信中用字遺詞充分表現出豐富的情感而引起軒然大波,這一點真是我始料未及的。從那時候開始,敵方陣營一直借題發揮,砲聲隆隆,沒有片刻止息。我覺得牠肚子裡的胎兒好可憐﹗尚未呱呱墜地,就已經承受如此強大的壓力,我在李╳竹和謝╳煖聯合起來陷害我之前,何曾見識過這樣的大風大浪﹗
沒想到造化作弄人,我對蕭╳舒及牠的胎兒滿懷的深刻同情竟然在不知不覺中轉變為對牠的愛情。仔細翻閱以前寫給楊秀芳教授的信件,想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從何時開始愛上牠的。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廿七日信件的內容如下:
我一直非常想念蕭╳舒,始終惦記著她。如果不是因為她有孕在身,我顧慮到自己說的話假使又被大作文章,引起軒然大波,怕會影響她的心情和健康,否則老早就寫信給她了,現在我惟一感覺特別喜歡的,只有依舒一人,沒有其他。但是,我所提到的「喜歡」,純粹只是因為第一眼看到她時,我的直覺告訴我:「她一定是一位相當不錯的人」,強烈感覺非常希望認識她,到目前為止只有如此而已。至於是否會有後續的發展,不得而知,我不是女巫,沒辦法未卜先知,必須等到我與她結識之後才會知道。
由此觀之,當時我對牠尚未產生超出友誼的情愫。一直延續到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中旬以前,都是類似的情形。但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寫給楊秀芳教授的信件當中則開始反映出明顯的不同。
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佳蓉始終認為,之所以非常希望能夠認識伊舒,那是因為,第一眼看到她時,我的直覺告訴我:「她一定是一位相當不錯的人」,而我相信自己的直覺與眼光,就這麼簡單。然而,由於在她表示很欣賞我、喜歡我的時候,我的反應就只是這樣,因此錯過了把握住她的良好時機,前陣子我才發現自己喜歡她的程度比原先所認為的還要多一些,但是,此時她已經沒那麼欣賞我、喜歡我了。無論處於哪一個階段,我一直都忠實地反映自己當下的感覺,因此佳蓉絲毫不曾為此感到後悔,只覺得我跟她沒有那種進一步發展的緣份罷了。我和伊舒僅有過一面之緣,從未「開始」,就沒有所謂的「結束」,或許是因為這樣的緣故,佳蓉並未對此太過介意。既然我與她從未開始,怎麼能算做「一對戀人」呢﹖更甭提什麼三角關係了。打從佳蓉在法庭上第一眼看到伊舒開始,直到現在這個時間點為止,事情發展和演變的每個環節以及佳蓉的心路歷程,您是對於最清楚不過的人,佳蓉所言句句屬實,盼您能替佳蓉說句公道話,莫讓佳蓉蒙受不白之冤。只不過,佳蓉懇請您:別讓任何一個人隨著您的發言而搖身一變、翻成我的「朋友」。
換句話說,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左右,處於剛剛意識到愛情的萌芽階段,然則,在理智上似乎還能控制自己。豈料這種感覺不但與日俱增,甚至馬不停蹄地翻滾。我一直嘗試著壓抑自己,可是,何止徒勞無功,反而越陷越深。從十二月廿四日的書信來看,愛牠的心已經很堅定了,內容如下:
佳蓉現在最喜歡的人是蕭╳舒,而且,心中只有她一人,絕無其他。我心中還有她的時候,裝不下其他任何人。
在此之前,蕭╳舒就已經三番兩意透過間接的管道傳話給我,表示想跟我談情說愛之意。但是,由於當時我一直將這個緣份視為普通的友情,因此多次加以婉拒。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廿日左右,我才開始下定決心,只要牠願意接受我的愛,跟牠老公離婚,然後永遠跟我在一起,我願意排除萬難、給牠幸福。等我轉變態度之後,她卻開始三心兩意。
由於亂臣賊子百般阻撓,我和蕭╳舒根本沒有接近的機會,要不然,我就不會寫那麼多信件給楊秀芳教授向她訴苦。許多惡質的宵小,一直造謠說我和蕭╳舒發生過性關係,那是一種惡意的毀謗。這一點還可以透過我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寫給楊教授的信件內容得到證實,內容如下:
On the other hand, still loving her deeply, I hope that she will give me a chance to get closer to her if she is not so happy with her husband. I will ask her face-to-face if she could teach me how to kiss, as long as this request does not annoy her. Besides, I expect her to wait for me for six months by the Chinese Valentine’s Day (August 31, 七夕) if she feels that she will be considerably happier when she is with me than with her husband. I mean that I will make short-term promise, making all efforts to reach the point of balance that I am still looking for, so that I can get closer to her, win her heart, and be her lover by the time. Like me, she also has to make promise to me that she will make as many efforts as I do and that she has no other boyfriend except me. I am not to blame when I fail to fulfill this short-term promise by the crucial moment, if she does not give me enough support that I need. On that day she and I can decide if we will make another short-term promise for more efforts, but either of us has the right to refuse to. (dated on March 11, 2006)
在去年三月十一日這個時間點,我希望跟蕭╳舒約定彼此一起努力,俾能在半年後的七夕情人節達成目標,面對面溝通,如果雙方對彼此都有情意,則在當天正式成為戀人。
我當時愛蕭╳舒愛得欲罷不能,對牠產生強烈的性幻想,卻又無法接近牠,只好把自己壓抑很久的性衝動寫成一首詩,放在「未寄」的信件匣之中,藉此做為抒發。當時我不曉得牠早已有了情人,否則,我根本不會對牠用情如此之深。我在隔天(去年三月十二日)得知蕭╳舒不但已經有了情人,而且牠們已經上牀了。從那時起,我就清楚明白地表示,我再也不可能跟蕭╳舒進一步發展戀情,因為我之前全心全意愛牠的感覺已經消失殆盡,而且一直到今天我始終不曾改變過這樣的態度。儻若有人聽到傳聞說我其間曾經回心轉意,想要再跟牠有所牽扯,那是奸佞小人惡意扭曲的不實傳聞,故意製造出來抹黑我、誣衊我、以便混淆視聽的假象罷了。
蕭╳舒經常三不五時地透過間接的管道勾引我,我被挑逗得慾火熊熊燃燒,所以對牠產生性幻想,不是很合情理的事情嗎﹖牠三番兩次透過第三者傳話的方式,用不切實際的言辭勾引我,甚至問我要不要一夜情,這並不表示我已經點頭答應或者已經跟牠發生性關係,因為,我要的不是露水鴛鴦式的愛情,而是堅貞卓絕、始終不渝的真愛,在我和牠僅在公共場所見過一面、對牠幾乎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不可能跟牠有過肌膚之親。
蕭╳舒現在之所以對我百般糾纏,是因為牠貪戀我曾經寫情書給牠的那一道「光環」。從牠後來種種硬拗的行徑,比方說,只要我跟某人說了一聲「謝謝」,牠立即編造不實的謠言說,我用這種拐彎抹角的方式「追」牠。簡直就是胡扯和亂搞﹗我到底何時對牠用過「暗示」的手法﹖這是牠在血口噴人。牠三番兩次透過第三者傳話的方式,用不切實際的言辭勾引我,甚至問我要不要一夜情,我從來不曾點頭答應跟牠發生性關係,因為,我要的不是露水鴛鴦式的愛情,而是堅貞卓絕、始終不渝的真愛,在我和牠僅在公共場所見過一面、對牠幾乎一無所知的情況下,不可能跟牠有過肌膚之親。牠老早就有「老相好」,許多跡象也在在顯示出牠根本一點都不愛我,既然如此,幹嘛還要對我糾纏個不停呢﹖我這才深深體會到,原來對於一個根本不愛我、卻一再勾引我、挑逗我的用情不專之婦,那一道「光環」居然這麼「價值連城」,可以讓牠用來做為掩飾其他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工具,甚至還可以用來做為「擋箭牌」和「護身符」。除了企圖「掩人耳目」之外,牠沒有必要一再透過各種剪貼與拼湊的方式,胡扯亂搞到那種地步。蕭╳舒發現我絕不可能回心轉意之後,就一直在製造偽證和假象,故意讓所有聽到牠的話的人,誤以為我曾經跟牠有過性行為,甚至還故意偽裝成牠在拒絕我,使人誤以為我仍然在意牠。其中有一部分「證人」,則是跟蕭╳舒緊密掛勾、巧妙編組而成的「金光黨」,蕭╳舒假裝透過牠們傳話給我,傳話的內容是類似「你不在我身邊太久」「那一夜我們…」這種不堪入耳的低級謊言,接著,再由這些跟牠勾結在一起的同黨跳出來做偽證說,我跟牠發生過性關係。某些不肖之徒,不但支持、甚至極力鼓動慫恿蕭╳舒繼續這種一而再、再而三對我騷擾不休的做法,目的在於牠們企圖透過這種方式擾亂我的心志,如此一來,牠們即可高枕無憂。我不會上當的,放心好了。有鑑於此,我不可能和這群不要臉的「金光黨」妥協。
愛上蕭╳舒之後,我發現自己喜歡女人的程度遠遠超過自己喜歡男人的程度,才開始正視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問題,從那時起,我就毫不諱言地對人家說,我會選擇女性做為我終身的伴侶,由此觀之,更足以證明在愛上蕭╳舒之前我不是「同志」。本人除了這件事情在心路歷程上前後頗有重大轉變以外,基本上是言行一致的,這一點絕對經得起調查和檢驗。蕭╳舒十分擅長透過愛的語言讓人誤以為牠是個「純情派」,所以當時我對牠的遭遇極其同情,後來憐憫之情轉變為愛情。蕭╳舒本來是最有機會贏取林佳蓉的心的人,可是,牠居然蠢得可以、笨得可憐,連「名正言順」的重要性都不知道,所以,我本來一直期待牠朝向離婚的方向努力,沒想到牠完完全全「反其道而行」,導致最後全盤皆錯。我要的是始終如一的真愛,而不是露水鴛鴦的性愛,「離婚」難道不是牠應該跨出的最重要第一步嗎﹖在牠尚未離婚之前,我根本不可能當牠的情人,因為我深信「名正言順」才是未來真正幸福的泉源,而且我的性觀念極為保守,要不然,怎麼會到現在還不曉得如何接吻呢﹖即使當時我對牠產生強烈的性幻想(那是因為牠一再挑逗我),我還是不可能在牠和牠老公仍維持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跟牠搞一夜情的。搞什麼一夜情嘛﹗連林佳蓉是怎麼樣的類型,牠都分不清楚,也敢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