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你要怎麼定義?
個別感覺主體或常識人如為真理權衡,則無異抹殺了真理的存在;因為感覺因感官與外在境況(如距離、視點、光線強弱等等)的差異而時時變化,根本無法形成任何權衡。
感覺主義理論迫使一切學說的建立,討論的進行,論證或反證等,都成為不可能事。學說、討論、證明等等必須預設客觀真理及其規準的存在可能性,然而感覺論者無權提出任何規準或權衡。如謂真理與知覺原是一般無二,則人所以為萬物權衡,就在人是知覺動物;若然,又與一般具有知作用的畜牲野獸何異?
就康德所謂客觀真確性或普效性意涵而言,真實知識必然包含不可推翻性(universal validity)以及"關於實在"(of what is or of the real)。簡言之,知識的對象必為共相(即概念),知識的形成需藉判斷作用,經由判斷才有所謂真偽是非可言,而判斷作用亦須預設概念的存在。而真正的知識須是"關於實在"的知識,知識的對象不是個別者或差別相,而是普遍相或共相。
就柏拉圖所承認的知識可分兩種,最為關鍵的一種,即辯證法知識(即理性知),係最高且最實在的知識,其對象為觀念(即形相)。一般的數學知識無法解答其所視為當然的假設本身如何而來,辯證法則能探究假設的根由,亦即探求"超越存在"(hyperousion)或者說一種無需假設的"善之形相",而從善之形相(最高位觀念)層層演繹下位形相。
柏拉圖辯證法志在"銷毀假設",從知識論原則進而探求存在學原理。
試著透由黑格爾的脈絡認識存在概念,黑格爾絕對觀念論的體系構築,完成了德國觀念論的思想使命,同時徹底解決了柏拉圖以來的西方二元論行上學的根本難題。近代哲學家或以"能產的自然","絕對同一性",解釋了本理與現象之分,然而並未聯繫無限者與有限者之間的隔絕關係,黑格爾則透由泛論理主義的形上學解決。
我所遺憾的是古典哲學於黑格爾之後,落入"混沌黑暗",功利主義、實證哲學、經驗批判論、綜合哲學等,經驗科學與科學哲學成為對抗絕對觀念論,進而成為一種主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