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鎮上的耶穌像穿件淺藍色長袍,兩手往外伸,手心朝上,好像在說,
該死,我怎麼知道?我不過是個木匠罷了。
二十一世紀終於有了經典小說!結合莎岡《日安憂鬱》的優雅敏銳與沙林傑《麥田捕手》的粗獷率直;你會希望這個故事永遠講下去……
這個夏天,諾蜜還要再失去什麼?
姊姊帶著媽媽整理的行李與祝福走了;媽媽忘了帶護照也在半夜走了。
我問爸爸為何媽沒帶我走?老爸說:因為你還在睡。
白白的雪地潑上豔紅雞血,形成美麗的潑墨畫。這是諾蜜對媽媽的記憶之一。
突然加速衝出路面的摩托車,被拋出的騎士維持坐姿騰空飛躍農田,是諾蜜對媽媽的另一個記憶。
可以離開的人永遠都比不能離開的人酷,我是不能離開的人,因為老姊和老媽都已經離開了,而在這間空蕩蕩的屋子裡還有一個老男人,他除了我以外沒有別人……
青春的苦悶說起來一點也不值錢,何況在信奉門諾教派的保守小鎮「東村」。
諾蜜比較想住在紐約那個自由又時髦的東村,跟搖滾樂手隨時到格林威治村閒晃。
舅舅說,在他的字典裡,「地獄」就緊接著排在「搖滾樂」後面。
過完這個夏天,十六歲諾蜜即將高中畢業,會到「快樂家庭農場」剁雞頭。如果她按時交作業、上教堂做禮拜聽舅舅講道,不聽搖滾樂、不看「海角一樂園」電影……如果她沒有闖入柯里潘斯坦老奶奶的空屋,發現鎮上男人的祕密……到底這個夏天,諾蜜還有什麼沒失去?
本書作者是加拿大新生代作家泰維茲,宛如化身十六歲少女,以充滿魅惑的文字,組織跳躍的意識,形成意象鮮明的圖像,生猛有力謳歌青春那說不完的苦悶!。書評家認為,自1951年後有無數的作家試圖模仿《麥田捕手》的主角霍頓,卻沒人能像沙林傑成功吶喊出青春期的憂慮與不安,但《12號公路女孩》做到了!
◎已售出全球14國語文版權
◎2006年加拿大全國必讀書獎
【作者介紹】:
米麗安.泰維茲(Miriam Toews)一九六四年生於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在奉行門諾教派的保守小鎮成長。高中畢業就盡速離鄉,先往蒙特利爾,再到歐洲遊歷。返鄉後,陸續取得電影及新聞學位。著有小說《走運的夏天》、《有教養的男孩》及非小說《低蕩人生》,皆獲獎無數。目前為諸多廣電媒體(「加拿大電視台」「這種美國生活」「加拿大 地理」「紐約時報雜誌」等)撰稿,得過加拿大全國雜誌幽默金牌獎。《12號公路女孩》獲加拿大最高文學榮譽「加拿大總督文學小說獎」,並入選「加拿大吉勒 文學獎」最後決選,當選2006年加拿大全國必讀書獎。
誠如作者Miriam Toews所言,《12號公路女孩》本質上是對基督教基本教義派及其特殊的控制與逞罰文化之批判小說。
在這個虛構的門諾教派小鎮“東村“,其實也沒有什麼真正的壞人,大家都是基於“為你好“而認為或規定你應該怎麼做;在這裡,最大逞罰就是被逐出教會了。被放逐的鎮民,便宛如幽靈般的存在。「不過這個鎮就是這樣--沒有中間地帶。你不是在裡頭就是在外頭。不是好就是壞--其實是非常非常好和非常非常壞。再不就是把非常壞做得非常好,而不讓人發現。」
16歲的諾蜜,成天夢想全家人一起搬到紐約生活,然而她卻無法離開這個鎮...每個故事都有一個開頭、中間跟結尾,由諾蜜述說的這個故事的結尾,一如本書開宗明義齊林老師告訴她的,是連作者也無法控制的結局...
這是諾蜜一家的悲劇,荒謬而真實。但“東村“這些種種的規範與禁忌,真的都是門諾.西蒙斯立下的規定嗎?恐怕也不盡然;就像耶穌基督是反對同性戀的嗎?大概也只有天曉得。我想問題就出在這些所謂的“代言者“吧;難怪諾蜜姊妹們會把舅舅暱稱為“嘴巴“。東村的先民,因為共產黨的迫害而逃亡至加拿大,他們痛恨史達林、共產黨,但鎮上教會對鎮民思想行為的控制並無異於共產黨,好大的諷刺。而虔誠如諾蜜的好友「麗蒂雅」一家,當麗蒂雅病了,她的父母竟只是餵她喝番茄汁跟禱告...呃,這乍似荒謬但也不是新聞了。或許在任何時候,我們都應謹慎的不要去議論彼此的宗教信仰,畢竟在他人感覺聖靈充滿時,旁人也無法論證那究竟是不是假高潮,同樣的,旁人也無從去否定觀落陰者的所見所聞;但當攸關生命時,是否該越界又是一個大問題了。
在台灣,教會的力量相較之下沒那麼大。而書中又有許多描寫,會因文化差異而略微難以理解;但就“基本教義派“的獨斷與控制心靈思想的企圖,倒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諾蜜的姊姊“泰雪“說:「別把你的鄉愁硬加在我身上」。這是下一代對上一代的反抗。蔣介石的鄉愁,造就了台灣的白色恐怖時代。台獨基本教義派的鄉愁,造就了愛台就必須反中的鐵律。許多的下一代,背負著上一代的鄉愁,許多為你好的善意,許多莫名其妙的禁忌;理性的仔細分析、好好的想一想,其實沒什麼道理,就看你要不要順從或反抗。Freedom is not free.門諾提倡簡樸的生活是好的,但是東村的門諾教徒不准聽搖滾樂...誰說的?我們真的需要一個“人“、或所謂的xx教主來告訴我們,什麼才是好品味、什麼才是時尚、什麼才是美食、什麼才是好電影blahblah....嗎?
有宗教信仰是好的,但好人不見得必須有宗教信仰,反之亦然。我住新加坡時的房東,是虔誠的天主教徒,簽約那天第一次見面,她說上帝要她努力賺錢;最後一次見面,是她既未通知、也沒得到我的同意,就指使她老公帶油漆工破門而入施工;上帝有叫她昧著良心幹這種違法的事嗎,我很懷疑。普遍來說,宗教信仰可以讓心靈得到寄託,就感覺自我良好這點而言,其實與搖滾樂迷之於搖滾樂也相去不遠。
比方說,我爸加入慈濟功德會後,並也沒有變得比較慈眉善目;外表上或許有,在某些時刻跟場合,但發自內心的那種佛家的慈悲與寬容確是沒有。反倒因為這種自我感覺良好,讓他在數落家人時,多了可以拿來說嘴的事項。比方說大家好好的在看連續劇、星光大道等等會被罵是糜爛,只有看大愛電視台才是有益身心。真的是趴著也會中槍。不過我們倒是希望我爸就繼續做他的慈濟吧,省得他有太多空閒時間在家罵人。
為什麼突然提到慈濟?倒也不是因為東部的門諾醫院跟慈濟曾有的小過節...只是以信眾的數量與規模而言,在台灣慈濟的力量也跟西方教會差不多了...
當我某天在街上閒晃,突然發現這一區的商店,幾乎每家牆上都貼著「靜思語」,霎那間有點冷汗直流。倒也不是說靜思語有什麼不好,其實都是好的,問題是說,有好到要這樣家家戶戶張貼嗎?古今聖賢那麼多,他們的金玉良言就不值得貼出來給大家省思嗎?
如果當年達爾文沒有違背他父親希望他當牧師的意願,就不會有後來在人類科學文明史上舉足輕重的進化論。我想《12號公路女孩》這本書之所以能獲選為加拿大全國必讀書獎,就在於它某種程度上是鼓勵青少年應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不要囿於生長環境的束縛,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氣去突破現狀。在這裡就可看出西方世界對於教育的看法,與東方思想實在是大相逕庭;像本書這樣充斥著吸菸、抽大麻等等離經叛道的情節,在台灣實在很難被歸類於是勵志書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