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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6 20:10 非營利組織的溝通藝術
去年受邀參加一個社團法人協會(非營利組織),這是與在外面上班截然不同的體驗,在這個組織裡面,上至會長、理監事、幹部,下至會員,全都是不支薪的志工服務性質,社團中的所有人,不會因為不支薪而對被賦予的任務有任何怠慢(反而更是用心地做好甚至做的更多),這實在是相當令人感動的,我在這組織裡面,看到的是營利組織前所未見的良性循環。
但認真說起來,我不會形容這是完全"無私"(因為我並不是忠實的Y理論信仰者),而比較認為是一種良性的"同儕競爭"。參加非營利組織的人們,一開始就知道擔任幹部是不會被支付薪水的了,因此以馬斯洛需求來說,他已經超越了生存需求、安全需求,而追求的是社會需求甚或自我實現境界。在這環境中,個人所"求"的「成就」,該是"社會地位"及聲望了吧。但是,就算是如此,我仍是讚許這樣的環境,因為它不需要靠「員工規範」(只有必須遵守的國家法律規範),就能自然而然的達到了許多營利組織夢寐以求的「員工治理」還有最近蠻火紅的「當責」的態度。
但最近,烏托邦中燃起了戰火,導火線是幹部與幹部間的溝通衝突所衍生的,"溝通衝突"在任何一個團體都是一項課題,是一門藝術,也或許可以說是...業障?(笑),是的,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會發生衝突。而在NPO的衝突又會是什麼呢?這次的事件一開始頂多是「意見相左」,但意見相左變成了互相攻訐,而拜科技所賜,兩方的不理智對話被「公開討論區」放大了。而只要是台灣人,應該就不陌生這一句「你公然毀謗我,我要對妳提出告訴!」,而另一方也會不甘示弱「別以為你告我我就怕你,我已經有網友支持,會力挺我與你抗爭到底」,就這樣...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身為旁觀者,不偏向任何一方,只爲協會感到可惜而難過,這是很令人遺憾的一場戰火,但也因為這件事,反思自己,是不是也曾經爲了一件自我堅持是對的事(甚至是雞毛蒜皮的小事)與人爭執,到最後一發不可收拾?而原來,在旁人看來,會是這樣的樣貌。對於堅持,是不是看得太重?而忽略了「尊重」別人不一樣的看法了呢?
以NPO來說(話說,不是NPO,也會發生類似的問題...),沒有利益衝突下,相信所有的人都是為了大局著想,也相信沒有人是一昧的只想膨脹自己的權勢(但或許以後協會壯大,就會產生這樣的人了...),目標一致,但無奈人人做法各有不同,如果各持己見,就難免擦槍走火。
一把火燒光了一切情誼之後,還剩下什麼呢?堅持、還是理想?唉...話是這麼說,但如果自己身陷火海,或自己根本就是「暴走的黑朱雀」時,還能這麼理性嗎?^ ^||| 看來人生還是要時刻多多修為才是呀!(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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