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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6 01:18 信用卡的違約金1000元
信用卡帳單不是寄到新家,沒注意到繳款金額,過了繳款日期,才發現錢不夠扣,想說轉帳過去繳款的帳戶,錢也被扣了應該沒事。
這個月接到帳單,發現多了兩筆款項,一個是違約金、一個是循環利息。列印帳單的時間,已經繳款,還要付1000元的違約金,真是心情很不悅。沒注意到違約金變成1000元,不知道在何時改的,大家有用信用卡的話,記得要繳最低繳款金額,不然要付違約金。
印象中,被扣過一次違約金,那次是度蜜月,回來過了繳款期限。因為結婚刷了很多錢(是當時很多個月的薪水),變成該行的VIP。但付違約金與循環利息付的很不悅,從此就把那張卡改成專門繳手機通話費,冷凍起來。聽朋友說,若是遇到特殊狀況,可以提出證明,應該是不用繳違約金的。想說打客服專線,問問看狀況,若不能銷掉,就把紅利點數換掉,把卡給剪掉。
打給銀行客服人員,告知多了兩筆款項(違約金與循環利息),並說明是沒注意到帳戶餘額,而且過幾天就全額轉帳補齊。客服人員很自動的說,按照您的繳款紀錄,這兩筆款項會核銷,但是下次就不行核銷,並當場更新聯絡資料。
很多事是要靠自己主動協調的,不打電話處理,就要多花錢。若用信用卡,一定要注意繳款日期。時機歹歹,要多省一點,若記憶不好,還是直接用現金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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