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依稀記得,當我第一次在S的個人網站阿特拉斯的人文隨談中,看到【愛與死亡】文篇中引出馬賽爾那句扣人心弦的名言--「去愛一個人,就等於對他說:你永遠不會死!」(註)時給我的震撼心情,多麼簡潔的一句話啊!假如你深深愛過的話,你就能明白這句話所帶來的深刻意涵,是那麼得貼切卻又一針見血的讓人疼著,會疼,只因為愛雖然失去了可以歡愉共舞的肉體依存,卻仍然熾熱的迴盪在虛無的空氣中呼吸著,那無法觸及卻又敏感得到的靈動,讓人發疼,也讓人無悔的眷戀著,是啊!去愛一個人,就等於對他說:你永遠不會死!
三個月前引發輿論喧嘩的孫吉祥死後取精、未婚妻李幸育想人工受孕為孫家留後的事件在今天演變成孫家決定銷毀精子而李幸育仍執意堅持想取精留後,今天早上聽到新聞播報時著實讓我心緒波動許久,我想著,愛人的愛到底是什麼?由精子和卵子受精而成的生命又是何意義?當愛和生命連結時,所面對的死亡和新生又該如何承受呢?看著新聞上的圖照,淚流滿面的人兒執意著為愛人生育留後的樣貌確實會讓人鼻酸的慨嘆造化弄人,只是,當我以憐惜的心情看待她的執著愛意時,我也不由自主的產生了怒氣,我不知道我到底在生誰的氣,但我很清楚我是為了大家所謂的留後觀念在生氣,甚至,我不能理解的是,當她可以這樣深切的愛著已死去的愛人時,為何會忍心去生下一個永遠都見不著摸不到爸爸(她的愛人)的小孩?當她可以痛哭流涕的期望生下愛人的小孩來慰藉心靈時,可有想過小孩生來失怙的傷痛誰來慰藉?愛人的死亡是意外無法挽回的作弄,小孩的新生卻是經由人為執意的決定,這一死一生之間,愛在其中是何面貌?生命的存在又代表何種價值呢?不諱言的,我覺得很失望,因為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深愛對方的心情讓我覺得寒涼,真正的愛情怎會是為了保留住對方的形樣而枉顧另一個生命存在的意義呢?我無法理解,在我的認知中,愛一個人不是用這樣方式來表達的,甚至,一旦胚胎自母體產出後就不再是精子和卵子的附屬品,所有的父母有義務責任照養他們產出的小孩,並不意味著小孩就該是父母的延續體,父母只是在愛情中創造出小孩的生命,讓小孩是在充滿愛的關懷中成長,然後獨立走向屬於他自己的道路,生命因為這樣的愛才會生生不息,於是,愛可以歡欣的迎接新生,愛也可以坦然的面對死亡,愛和生命得以存在人間、悠遠綿長。
有時候,想著,倘若有人問我說:愛是什麼呢?我想我大概會張口結舌的不知該如何描述吧!當愛被拿來述說、形容、表現時,在某種程度上那樣的愛已失去原本愛的意義了。愛本是一種情感的交流,無法言說,也無法具象。當你愛一個人時,你就是會知道,是他,無法說明卻清楚的知道自己是愛上那樣一個人,愛他的美好,也生氣(仍是愛)他的不好,無論哭笑或悲喜,總是知道就是愛著那樣一個人,誰也無法替代,是愛,無法替代的愛。因為愛著他,因為生命是神聖的,所以會希望和他用兩人共同的愛來孕育一份新的生命,因為倆人的愛可以賦予生命初始的安穩、並且滋養使其茁壯,使其成長後能本著愛的情感再去追尋屬於他的愛的生命,用愛不斷的繁衍出生命,生命因此而循環不止,這樣的愛與生命才是一種永恆的體現。
愛的面向,或者狹隘至愛情的面向都仍是很難言明的,但是,你一定會認同我這樣說著:「還記得那個大茂黑瓜的廣告嗎?輕輕說著老伴明天是初一要吃素喔,然後是兩老手牽手的背影;當你在馬路上看到小孩一手牽著爸爸一手牽著媽媽時,那畫面是否讓你覺得幸福?是的,因為愛在其中,因為愛,生命得以幸福的綿延滋長呢!
註:愛與死亡
http://alumni.nctu.edu.tw/~sinner/think/talk/part_1/literae800.htm

按這裡,自訂橫圖/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