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教師會政策部 :: Xuite日誌
  • 政策部:小孩萬歲啦!
  • ●方向:推動教育正常化,保障學生正常教育的受教權。●現階段重要工作議題:一、基於民主價值與人權:保障師生課後時間不被強迫課輔或活動。二、基於法治觀念的實踐:督促政府與學校依法行政。三、基於補教分離的理念:取消校內惡補。四、基於課後安置的關懷:成立課輔專職機構。五、基於辦學成效與和諧:推動校長普選。
  • 陳胤,彰化縣人。國中教師。柳河文化工作室負責人。彰化縣國中教師聯盟聯絡人。彰化縣教師會政策部主任。半線文教基金會董事。著有《流螢》詩集、《半線心情》、《悲歡歲月》、《放牛老師手札》、《秋末冬初》、《咖啡.咖啡》、《經口之春》等書。作品曾獲教育部文藝創作獎、磺溪文學獎、鹽分地帶文藝創作獎、中縣文學獎、大武山文學獎、台中風華現代詩評審獎、李江卻台文獎、高雄捷運現代詩獎、吳濁流文學獎、竹塹文學獎、教育部母語文學創作獎等。聯絡電子信箱:edufire2002@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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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教教改義工團:開始招募囉!鬥陣寫歷史吧
  • ●現階段目標:保障校園基本的民主價值與人權,要求學校依法行政,課後時間不得強迫師生參加各項活動。●招募對象: 一、認同義工團現階段目標之本會會員。 二、認同義工團現階段目標之非本會會員。若其身分為本縣教師,權益受損時,本會可盡力提供必要的諮詢與協助。 ●報名方式: 填寫報名表,郵寄至彰化縣教師會政策部收(彰化縣員林鎮永興路215號)或e-mail至edufire2002@yahoo.com.tw請在主旨欄位註明「報名教改義工」。收到後我們會向您確認,若無收到確認訊息請來電查詢(8382438)。 ●報名表: 不拘形式,請撰寫下列事項:1.真實姓名2.服務單位(學校)3.職業4.地址5.個人專長6.聯絡電話7.e-mail 8.註明是否為彰化縣教師會會員9.註明姓名或校名是否願意曝光,在網站串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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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熱天袂熱,因為有歌詩
    情佮愛,是涼爽的南風
    逐家作伙來戀歌、唸詩
    聽島嶼的心情
    聽歷史的喘喟
    聽尤榮坤透心涼的
    琴聲,佮歌聲……

    *日期:2009年7月18日
    *時間:下午2點至5點
    *地點:彰化縣埔心鄉武聖宮一樓
    *相關活動:2009柳河少年文學獎頒獎、詩歌吟誦、柳河影像展、出版品義賣(所得全數捐作尤榮坤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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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真的很快,暑假又要來臨。但不管時間的腳步快慢,長久以來,我們賴以生存的島國,同樣面臨兩大危機。一是人心的腐化;另一是自然環境的破壞。加上強敵中國的覬覦,以及經濟的崩解,內憂外患,台灣似乎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此次,老天是否會再一次垂憐,這悲情的島,老實說,誰都沒把握。

    然而我們無辜的小孩,在前景黯淡中仍一分一秒地成長,生命是不會停歇的;所以,我們只能繼續點燈,點一盞稀微的燈,讓迷路在昏天暗地的惡補煉獄裡的小孩,有一些亮光,一些也好。

    今年我們仍保留「少年詩人」文學營,詩,是生命的火種,希望能為日漸功利的社會留住一些青春夢想。就升學現實面而言,新詩,是每年基測必考的題目;而新詩寫得好的人,散文必定寫得好,在競爭激烈的量尺計分下,國文作文(散文)就成重要關鍵。其實更重要的,生命中有詩,是一輩子無價的資產,詩,也可能成為人在困頓中靈魂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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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您的意見。但說追求教育正常化成了私校生意興隆的「幫兇」有點太沉重,反而跟著私校不正常化的教育操作,才是戕害教育、摧殘小孩的幫兇!畢竟,辦教育不是做生意,也不是搶生意,然而私校也有存在的價值與權利,我們是希望身負國民義務教育的公立國中先正常化後,回過頭來能影響私立國中的教育方向,精進的結果,可補公立國中的不足,這樣的思考不是較正面嗎?

    希望國中,公私不分,一起邁向教育正常化的道路,雖然這路還很遙遠……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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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送教師<工會>大禮騙取選票
    私下暗渡陳倉翻修教師法
    砍掉教師的諸多權利

    最重要是便於專政獨霸
    教師會將變成教學研究組織
    這就是政治權謀
    也是政治失衡的代價
    剉咧等吧

    爭工會教師又被罵到臭頭
    執政者一石兩鳥
    撿起石頭丟回去吧

    工會不工會
    能守住教師會就不錯了
    教師會走對方向
    沒工會也很強

    選票是才是會思考的腦袋
    不管工會不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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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發文(97/11/3台國四字第0970214265號函)說目前主任介聘無法源依據,「惟本部已就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中考量增列主任介聘之法源,於修法未完成時,仍不宜辦理具主任資格之縣市內介聘。」...

    (一)參加國小教師甄試介聘委員會的本會代表,第一時間已與本會聯繫,會議中絕對沒有發表「欣然同意」主任獨立優先介聘的言論,縣府若無法出示會議記錄為證,即證明為子虛烏有之謊言,本會表達最嚴正的抗議與譴責。

    (二)依法行政,是政府最基本的守則,在國民教育法未修正、沒有法源依據之前,本會強烈反對國中小主任獨立於教師之外,優先辦理介聘。本會會行文教育部,要求解釋此點會議決議的法律效力。

    (三)「不宜」也是「宜」!此曲解法令的論點,本會無法接受,此在教育上也做了最差的示範,本會在此呼籲,我們只有兩張委員會議的票,無能為力改變獨霸的局面,若您不苟同此解釋與作為,請您在年底縣市長選舉以選票制裁此失去制衡力量的執政者。這是人民剩下最後的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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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輔」,到底是什麼怪東西?它,是不是教育墳場的死人骨頭?還是人性煉獄閃著燐光的鬼火?......

    1.這公函不是遲來的正義,而是證明「教育部」這號稱國家最高教育機關的紊亂與令人無所適從。明明有「教師請假規則」在前,卻又發釋函牴觸該法,這是國中公民課本裡法律位階的常識,真難想像教育部在教育功能上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2.「課輔」這東西,在國中早已是學科惡補的代名詞,與平常上課的內容與操作幾乎無異,教育部對「課輔」的認同態度與解釋,等於讓國中生的青春更陷入惡補深淵而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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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設若,「課輔」在法令上有了正當性,甚至變成教師的義務,要如何「說服其他老師不要暑輔和晚自習」與「說服家長」?因此,無論是「教育正常化」議題或其他,我是希望全教會在法令協商上能先扮演把關的角色,否則,地方再多的開會討論都將事倍功半,其餘,我非常同意,是各級教師會長期要努力的功課。例如,台灣常有選舉,執政者若依舊是獨大心態不鳥我們的教育訴求,我們就可登高一呼,呼籲會員教師用選票教訓這些顢頇的執政者……諸如此類,許許多多策略,相信全教會幹部皆應駕輕就熟。作為一個基層教師與地方教師會幹部,我不願苛責,但我真的盼望看到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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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析:
    一、依照上述說明第三條:「學校章則是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修訂時亦同。」很清楚說明學校自訂法令章則,均可通過校務會議直接修訂,主席無權以任何理由否決提案。校長的行政裁量權不能大過校務會議,這是法律位階的基本常識。

    二、上述說明第二條:「依內政部所頒會議規範相關規定,學校不應有提案審查權。」也可說明,主席以「須經教評會制定」為由否決提案,是不合法令規定的。校務會議是學校最高決策機關(國教法第十條),學校任何其下的組織,舉凡教評會、課發會、領域會議、行政會議等均不能對教師在校務會議的提案進行審核權,即所謂的「把關」動作。

    三、如此,更可證明吾校「埔心國民中學超額教師提列要點」第七條條文:「本要點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制定,並簽奉 校長核可,送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根本是違法的、無效力的條文;即便在2009/2/18教評會裡新校長與教師會代表所主張的修訂條文:「本要點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制定,送校務會議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並簽奉校長公告施行。」其中保留「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制定」的把關審查權,也是違反內政部所頒的會議規範。這也是法律位階的基本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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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時文老師與秋蓮老師對提案的支持,給我總是孤單的手一些溫暖,也感謝不同意見者,讓我有反省的空間。但無論如何,希望期末校務會議校長阻擋提案的法律問題盡快釐清,以免爭議不斷重演。這爭議是──校長、教評會或其他學校組織,可以擋在校務會議之前,先行審核教師的提案是否能付諸討論?雖然我個人認為這是簡單的法律位階問題,但仍有許多老師,包括學校教師會,並不這麼認為。所以,仍建議教師會能行文縣府釋疑,否則以此為例,以後校務會議的提案就隨時有被擋下而無法討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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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為這次討論的議題事關教師工作權,是重大議題,請將我的發言詳實列入會議記錄,會後資料也請經本人確認後,在學校網站公告並週知各老師,以示負責。

    二、請問這份「彰化縣埔心國民中學超額教師提列作業要點」從哪裡來的?請出示會議記錄證明是96年8月29日校務會議通過的。記得當日,本人提案的版本表決,贊成的有八人,但並無人舉手投反對票。而上述要點,開會時並無出現在會議資料上,沒有條文要如何討論?如何表決?如何通過?

    三、若是校務會議通過的法案,請學校勿私自或片面修改其內容、文字,要經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可能會有觸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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