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說這本書的特色,就是從生活面角度呈現我這一生的生命經歷,以及我所抱持的人生態度。
上面是作者在序文中的一段話,大致上說明了這本口述自傳的調性,這個角度的寫法比較平易近人,裡頭沒有太多艱澀的佛學名詞,讀起來像是回憶錄式的歷史書,很有趣。內容夠瑣碎,不會說教或造神,讓讀者讀起來很輕鬆。因為主角的生平事蹟大致上都知道,所以瑣碎的描寫並不會讓人連串不起來,反而有一種填補空洞的閱讀樂趣。
書中還附帶描寫了當時的社會狀況,從一個國民黨非嫡系軍人眼中所看到的台灣社會,這是額外的收獲,這個瘦和尚是個怪胎,後面我們看到得都是他的法鼓山已經很風光之後的樣子,其實他五十歲的時候還在紐約街頭拾荒。當時他已經拿到日本的佛學博士學位,也有人「奉養」,但他卻一個人跑去紐約街頭拾荒度日,睡公園,睡車站,沒有寺廟願意長期收留他。
他在紐約與台灣之間來來去去待了很長的時間,有很風光的時候,也有很落魄的時候。供養他的那個人後來因為他把禪寺給關了,這件事在書中有提到,之後他就在紐約拾荒度日,時間長達半年。流浪的生活到底是怎麼過的呢?書上描述的是,他到超市後面的垃圾桶揀人家丟掉的蔬果充饑,這段日子對於一個五十歲小有名氣的禪師來說非常的特別。
他自己也這麼認為,他說,「當你沒有任何東西的時候,你是自由自在的,一旦你擁有東西,你就會被它羈絆住。」這句話真是說到我的心坎裡了,相當感同身受。
他是一個很不能妥協的人,自我要求甚高,同時也自視甚高,只有這樣子才能在宗教裡站在道德批判的制高點。他在書中一直強調兩件事,女色跟金錢。不只是一般人難逃這兩件事的誘惑,很多宗教大師,終究還是栽在這裡頭,身敗名裂。他很自豪沒有被這兩件事所絆倒。他的描述很有意思,他說這是他一生中的兩盞紅燈,看到女人,知道他是女人,就要踩煞車。可是到了後來,他看到女人不再是女人而只是一個人,這時候就很自然了,不需要再有紅燈,不必刻意迴避,因為一切都內化於心。
他不喜歡跟別人有肢體接觸,能不握手就不握手,擁抱更是絕對避免。他不討好學生或信徒,書中描述了一些學生離他而去的情節。這一點我覺得也是怪,一個人寫回憶錄都會寫些風光的事,要嘛也多寫一點哪些學生,或哪些信徒因為拜他為師就發達了,怎麼寫了一大堆人離他而去的事,真的是一個徹底的怪咖。
也許你可以說,他不愛別人只愛自己。是的,他師父也這麼說。在書裡也隱約讓人感受到這一點,律己甚嚴的他,為了成就自己不輕易跟環境妥協,你用更高層次的標準去看他,說他還是有所謂的「我執」,他也執著「名聲」這件事。可是再反過來說,那些「不執著名聲」的大師呢?我能接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