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被發配邊疆,路上經過人肉包子店,就是母夜叉孫二娘開的店,差點要被砍成碎肉做包子,不過被機智的武松視破了。
武松道:「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那婦人道:「客官那得這話?這是你自捏出來的。」武松道:「我見這饅頭餡肉有幾根毛,一像人小便處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人肉包子的廚房一景,張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裡,看時,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樑上吊著五七條人腿。
母夜叉孫二娘,做人肉包子,這個人夠邪惡了吧,專挑無辜的路人下手,把人家迷昏之後大卸八塊當成黃牛肉賣掉,用的還是下三濫步數_蒙汗藥,記得以前讀武俠小說,裡頭最不入流的手段就是下蒙汗藥,不敢真刀真槍的輸贏,暗地裡把藥參在食物裡,不過在水滸傳的邏輯裡,這種人也是好漢。
好吧,人家也是有原則的,看看。
三等人不可壞他:第一,是雲遊僧道: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第二等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陪了多少小心,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台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英雄。』
第三等是各處犯罪流配的人,中間多有好漢在裡頭,切不可壞他。
理由奇奇怪怪,但道理只要一分就夠,多了,就濁了。莊子不也講盜亦有道,洋洋灑灑一大篇,也不過是替行為找個說法。再說,你以為這裡寫的是野蠻的古時候嗎?其實到今天還是一樣,大家都只是為行為找個開脫的理由,殺人放火的,貪污舞弊的,各個都是做人肉包子的好漢。不管你是欲加之罪,還是欲脫之罪,通通自有一番說詞,就看是誰掌握了「解釋權」,誰就掌握了定罪的權力。
好漢有好漢的原則,在他的勢力範圍裡頭,順我者生逆我者亡,但你說白道不是這樣子嗎?他們只是多認識了幾個字,用白紙黑字寫死你,其實追究起來跟好漢們的邏輯也差不多。反正我廚房裡缺肉,你走進來就找個理由把你蒙了,剁成肉醬做包子,至於該殺不該殺,那是寫文章的人去想辦法,不干好漢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