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音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08/07/24/138-2309392.htm

值得注意的是,陳世宇在接受嘉義縣警方偵訊時,
曾出示高雄市核發的保育類野生動物登記卡,
載明該鳥為八十一年五月出生。
但警方請屏科大鳥類專家趕往鑑定後,
發現這隻猛禽實際年齡不足兩歲,將追查該鳥來源。
發現保育類鳥蹤 若無其事蒐證
目前擔任嘉義縣鳥會常務監事的陳建樺,
前年起陸續發現有馴鷹取樂者,
黑鳶和鳳頭蒼鷹等二級保育類。
本著保育的使命感,他曾多次主動蒐證追逐,但一直沒抓到人。
廿一日下午兩點多,陳建樺在蒜頭糖廠旁邊作鳥類調查時,
發現一隻「不該在酷夏出現」的遊隼,
於是假裝若無其事地附近繞行搜尋,終於發現兩名馴鷹人。
為避免打草驚蛇,他一邊通知警方,
另方面則故意行走反方向迂迴蒐證。
兩名馴鷹者發現兩百米外有人對他們拍照,
先是遮住車牌,並以哨聲喚回遊隼快閃。
馴鷹人狂飆逃逸 警民合作追捕
隨後是一場警民追逐的圍堵行動,
便衣偵查員、六腳分駐所警車及陳建樺的休旅車在高鐵站、
故宮南院周邊新開道路間穿梭。馴鷹人沿途逆向狂飆,
在高鐵特區被陳建樺堵到,兩車面對面加速,
最後兩秒鐘,對方認栽拐到路旁。
警方在他們車上查獲馴鷹工具時,卅歲、
設籍梅山鄉的陳世宇還意圖將遊隼放掉以湮滅證據,
被眼明手快的員警阻止。
陳嫌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卅五條送辦,
另一名李姓同夥,則先列為關係人。
依野生動物保護法,觸犯第卅五條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卅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企圖拿舊證掩飾 一眼被拆穿
遊隼經屏科大專家及嘉義市獸醫師詹成章、
農委會特生中心獸醫師王齡敏確認,為不足兩歲的亞成鳥。
該中心副主任楊吉宗表示,野動法實施後,
保育動物登記卡常成了不法業者的護身符,
一紙在手,儼如萬年證件。為杜絕此偷天換日、
合法掩護非法的大漏洞,他建議除落實一隻一證普查外,
也應考慮登記豢養的野生動物,一律植入晶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