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5 00:04 為「同志婚姻」加油!!
異性戀霸權主義者,寫了本名叫聖經的書,將「恐同症狀」化成意識型態,永久傳承下來,毒害同志愛情至今!
所幸,台灣並非以宗教立國,亦無強烈的愚昧宗教盲從,因此得以有人站出來為同志平權發聲!
我本身是未受洗的基督徒,秉信「神愛世人」的宗教感動!但是異性戀霸權主義者遺留在基督教的毒害深重,至今仍有許多教會仍以多數異性戀霸權主義者所寫出來的「聖經」來闡述「神的道理」!他們信仰的是「聖經」,已不是「神」本身了!
「同志婚姻法」有許多正面的意義。首先,他給予弱勢一個平等的地位。異性戀與同性戀實行同樣的義務,包括納稅、服役等,相對地,也應該受到同等權利的回饋,不然社會是不公平的。不公平的對待就如同過去基督徒受羅馬人迫害般,是需要社會一步步的改革來剷除的。
再者,同志婚姻法並不會造成同志人數增多,只會使同志的關係更加「透明化」,地下戀情不在,使同志的關係更加正面,而不會受「比馬龍效應」的影響而日趨負面。同志本身也會因為受到肯定而更加自重,許多因為受社會冷落而自我墮落的同志,便會自我約束!
同志是自然基因所造成,部分雙性戀者受到同志正面社會風潮影響而「轉性」,並非後天,而是他們本身就是「雙性戀者」!而異性戀者並不會因為同志正面風氣而轉性,這點請許多異性戀霸權主義者不用庸人自擾!
同志婚姻法有如此多的正面意義,尚可使台灣成為東亞各國最先進文明之國度,亦可讓台灣知名度大增、觀光人潮大增(就如舊金山、柏林等同志友善都市之觀光人潮),有何不妥?
別再受異性戀霸權主義者的意識形態操控啦!加入「直同志」(同志友善異性戀人士),一起為同志婚姻法加油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