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市場受大環境景氣不良波及,1995年起,台灣舉辦漫畫博覽會,此後一屆比一屆熱鬧,台北國際書展的漫畫攤位人潮洶湧,加上漫畫在出版市場所佔比重可觀(註10),自然又吸引媒體與保守團體的目光。每屆漫博會與書展都有民代帶著記者炒作「書展會場驚見色情刊物」之類的新聞。
2004年,日本佐世保市一名小學六年級女生御手洗怜美,遭女同學割喉而亡,嫌犯愛看的漫畫之一,是田口雅之畫、高見廣春作的《生存遊戲》(電影版與原著小說台譯「大逃殺」),一度鬧上國會;在媒體報導之下,台灣也有高中教官檢舉這部漫畫,分級論者引此書為漫畫的負面例證(張約翰,2006,註11)。2005年,標準模糊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實施,漫畫變成隨時面臨警察取締的出版品,作者、出版業、流通業、販售業、租書業全面遭到波及。
弔詭的是,文化上,漫畫被排擠,經濟上,漫畫的商機卻吸引官方注意。21世紀,不但是漫畫再度被管制的世紀,也是再度接受政府「輔導」的世紀。
2003年,漫畫列入政府「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行政院新聞局舉辦第一屆劇情漫畫獎,十部得獎者各有50萬獎金;並實施「補助發行定期漫畫刊物」專案,每年補助兩種期刊,至今只有北市漫畫從業人員工會《GO漫畫創意誌》與東立《龍少年》(1998年停刊,2003復刊)獲得補助,每月30萬元。
問題是這種補助只有少數人獲益,以每頁稿費1千4百元行情計算(古采豔,1999),30萬支付256頁的期刊稿費都不夠,還不計印刷、管銷與退書支出,對埋頭耕耘的創作者與業者而言不是一項可以倚靠的經濟來源;二來無助解決本土漫畫創作的結構性問題:畫家、編輯與編劇分工;三者社會對漫畫的目光仍在有害論、教育論、分級論之間糾纏不休,漫畫文化無從建立,也就影響市場拓展與從業人員來源。因此時至今日,漫畫產業仍處於代工翻譯的階段,本土漫畫文化與市場的嫩芽隨時面臨枯萎。
以上簡單回顧台灣漫畫歷史,對於要從傳播政治經濟學角度分析台灣本土漫畫產業,在脈絡的掌握上應該較為容易。
漫畫的商品化
漫畫是一種繪畫的表現形式(例如史前壁畫、單格漫畫或活動的吉祥物);它是一種媒體(漫畫書);它是一種產業(而且規模不小);它還是一種大眾文化(儘管常委曲地被稱為次文化──專屬兒童與青少年)。
文化商品化,指的是在擴大的市場中,出售與交換透過傳播硬體所生產的軟體(McQuail,2000;陳芸芸、劉慧雯譯,2003,註12)。將這個概念用以解釋漫畫的商品化,指的是在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中,出售透過出版社生產的漫畫,以及由漫畫衍生的其他形式文本或產品。
台灣本土漫畫早期(日治時期)是以諷刺時政、關懷社會現象為主,雖然有單行本發行,但規模稱不上產業。
漫畫真正成為一種商品,是在二次大戰終戰後,漫畫週刊與武俠漫畫單行本大行其道開始。1953年,市面上257本雜誌,1/3有漫畫刊載(楊孟瑜,1988;轉引自陳仲偉,2006)。1958年,台灣有20種漫畫雜誌,不遜於今日,已可說是具有規模的產業。
這些雜誌與稍後大行其道的武俠漫畫,內容不同於政治漫畫,目的不在宣揚什麼政治思想,而是以能賺錢的兒童漫畫為主。這時的漫畫才真正算是商品。
然而50年過去,台灣的本土漫畫商品化仍在保持在這個位置:畫家創作,出版社發行,讀者購買。其餘衍生的週邊效益,例如改編成影視商品、電玩,或漫畫人物授權,例子有如鳳毛麟角。這並不表示台灣的本土漫畫具有什麼公共性質,純綷是生意作不起來而已。
另外,閱聽人商品化的現象,也存在於台灣的漫畫產業中,只不過是賣給日本的出版社。台灣的出版社在爭取授權時,會以許諾每刷發行的最大量以互相競爭,讀者成為台灣出版社爭取授權的商品(古采豔,1999)。
漫畫的結構化
根據Mosco(1996,註13)的說法,結構化描寫的是人類動能構成結構的過程,社會生活由結構與人類的動能組合而成。放在傳播媒體的架構來看,結構化關心外部結構(社會)中各弱勢階層如何被媒體呈現與媒體近用權,或內部結構(傳播機構)中媒體擁有者(資方)與媒體工作者(勞方)間的關係。
由外部結構觀之,台灣的漫畫有沒有媒體近用的問題?一本漫畫租回家看,只要售價的10分之1,如此低廉的價格,存在什麼近用問題?
有的。近用媒體,不只是花多少錢的問題,還有許多在近用媒體過程中必須付出的其他代價,例如時間,以及為擁有閱讀自由所作的抗爭。
註10:2002年新聞局的圖書出版產業調查研究報告(不含雜誌)顯示,出版漫畫的業者雖只有20家(總體503家),但出版冊數僅次於教科書與考試用書,超過一千萬冊;銷售金額也在28種類別中居第6,佔5.17%。行政院新聞局編(2002)。《中華民國91年圖書出版產業調查研究報告》。台北:行政院新聞局。
註11:張約翰(2006)。〈漫畫《生存遊戲》暴力內容分析:不同陣營性別角色暴力手段、動機與程度關聯性研究〉,《2006傳播與媒體生態研討會論文集》。高雄:義守大學。
註12:陳芸芸、劉慧雯譯(2003),McQuail, D.著(2000)。《特新大眾傳播理論》。台北:韋伯。
註13:馮建三、程宗明譯(1998),Mosco, V.著(1996)。《傳播政治經濟學──再思考與再更新》。台北:五南。
本文刊載於2007.01.02台灣立報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