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BOT案違法開發,美麗信環評未過即動工,杉原海岸毀容:台東杉原海洋生態社區: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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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30 20:28 「美麗灣渡假村」BOT案違法開發,美麗信環評未過即動工,杉原海岸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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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信環評未過即動工 杉原海岸毀容
    【聯合報/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

    十多個環保團體與藝文界人士組成的「搶救杉原海岸行動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指控美麗信飯店在台東縣杉原海岸興建的渡假村,環評未通過即動工,涉嫌與台東縣政府勾結。環保團體並到台北美麗信飯店抗議財團公然違法,粗暴的施工方式也殘害美麗的杉原海岸。

    環評委員詹順貴表示,環保署應立即介入,追查台東縣政府是否圖利廠商,開發案應立即停工。

    美麗灣渡假村是台東縣政府BOT開發案,位於台東縣卑南鄉杉原海水浴場,總開發面積六公頃。

    環保聯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台東縣政府企圖幫業者規避環評,先發給業者一張面積零點九公頃的開發許可(一公頃以上才須環評),但事實上業者早已大興土木,開發面積也超過零點九公頃,去年才補送環評書到台東縣政府審查,總面積變成六公頃,目前尚未通過審查。

    台東大學教授劉炯錫到現場勘查發現,業者將廢土亂倒在海灘上,美麗海灘已面目全非,傷害珍貴的珊瑚礁及魚苗。台東大學教授廖秋娥質疑,開發案明明是六公頃,環評委員已向台東縣政府提出質疑,卻不見縣府有什麼作為。

    【記者施鴻基、陳嘉信/台東縣報導】美麗華集團以BOT案在東海岸杉原開發美麗灣渡假村,環保團體指台東縣政府放任財團破壞自然景觀。台東縣政府昨天指出,已針對業者擅自施工開罰卅萬元並強制停工。

    環保團體指控台東縣政府只對不到零點九公頃的土地發出雜項執照,放任業者大肆施工達六公頃,如今工程廢土充斥海灘,嚴重破壞自然景觀。

    台東縣府旅遊局長鄧清乾表示,美麗灣渡假村申請飯店主體開發部分僅零點九公頃,依規定不須環評。事後業者變更計畫,擴大開發面積計五點九公頃,縣政府要業者做環評,並未核准動工。

    縣政府指出,上月業者私自整地,出現廢土石方,縣政府已經對業者開出卅萬元罰單,並勒令停工。

    環保團體指台東縣政府僅發出雜項執照,就讓業者大肆施工。台東縣政府調查後指出,原申請案的零點九公頃是前杉原海水浴場停車場,不須補發建照和水土保持證明。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環保團體昨天檢舉位於台東縣杉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BOT案違法開發,質疑全案不僅違法破壞海洋生態,台東縣政府更有賤租國土、圖利財團之嫌;台東縣政府則表示,美麗灣渡假村主體建築部份分,因未超過1公頃而不需要環評;至於,擴建部份分,環保局已經開罰30萬元,並且已經停工。

    據中央社報導,包括台東環保團體、環保律師和立法委員等團體,昨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開發的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度渡假村」,未做環境影響評估即施工,且申請開發零點九公頃,實際卻超限開發5.6公頃。

    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內政部與法務部,不可放任公務員圖利業者繼續興建,立委林淑芬也呼籲民眾,抵制相關業者。

    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研究所教授劉炯錫指出,美麗灣渡假村民國93年底動工,遲至今年初才由台東縣政府環評,迄今環評未過,業者卻準備在9月開始營業,主建築現已興建至5樓,建築廢土傾倒在美麗的沙灘上,勢將影響珊瑚礁和熱帶魚的生長。

    台東環保聯盟秘書長林雲閣出示開發前和1個月前的開發中照片,表示業者申請開發面積0.9公頃,企圖規避環評審查的1公頃下限,實際開發面積及興建樓層遠超過此限,企圖事後變更設計,近2百公尺的鐵皮封住海灘,阻隔民眾親近海洋,貪婪之心一覽無遺。

    環保署環評委員詹順貴律師認為,全案弊端重重,業者未環評即施工,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四條、二十二條規定,開發案無效且業者將遭行政罰鍰;其次,全案實為大面積開發,環評層級應為中央而非地方,須經交通部同意,台東縣政府不可一意孤行,降級環評。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陳柏舟也指出,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的BOT案中,民國93年、94年的租金只有新台幣12萬5千元,營運權利金只有每年營業收入的2%,對照法國巴黎市耗費數百萬美元購沙舖設人工海灘,台東縣政府如此賤租國產,且對縣環評會的決議置之不理,顯然圖利財團。

    環保團體上午昨天上午在立法院中興會館召開記者會後,昨天(刪)下午1時30分前往與美麗灣渡假村同一集團的台北美麗信酒店表達抗議。台北美麗信公關經理黃崧瀚表示,美麗灣開發案是酒店的大股東投資行為,與美麗信的經營管理無關。

    台東縣府:已開罰

    台東縣政府表示,美麗灣渡假村主體建築部份分,因未超過一公頃,不需要環評;至於,擴建部份分,環保局已經開罰30萬元,並且已經停工。

    負責開發案核准的台東縣政府觀光企劃課長羅淑圓表示,美麗灣度渡假村當時申請飯店主體開發部分是零點九公頃,依照環保規定不需要環評,後來業者有意變更計畫,延伸到附近的1公頃,目前這部份分尚在環評中,並未動工。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黃明恩表示,原申請案的0.9公頃,除了因為是1公頃以下不需要環評外,原地點本來就是杉原海水浴場的停車場,所以不需要建照和水土保持等證明。

    至於變更計畫延伸部分,有1公頃,尚在環評當中,因業者偷跑整地,環保局上個月已經罰款30萬元,並且勒令停工。◇

    美麗灣度假村問題多
    ˙2004年投資計劃僅度假旅館80間,2006年增加第二期度假別墅25間及第三期旅館80間,未依法提出環評。
    ˙工程廢土破壞海岸地形,泥石經潮水沖刷回流,嚴重污染珊瑚礁生態。
    ˙建蔽率、容積率由6.5%、19.8%,兩度變更增加到19.69%、48.54%。
    ˙台東縣政府賤賣經營權,兩年租金僅30萬元,營業權利金僅每年營業額的2%。
    資料來源: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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