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概要(一):前言、清代的古蹟與八景 @ 文化‧資產‧八里坌 :: 隨意窩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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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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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1-20 17:07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概要(一):前言、清代的古蹟與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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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論文,乃應中國某大學出版社所編纂之有關台灣的考古、美術、文化資產研究的專書所寫,預計於今年出版。原稿18,000餘字,可能因為又臭又長,被主編刪掉了不少,毫不意外地,某些用語用詞也被改掉,如題目從「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概要」變成了「台灣地區......」,所有「台灣」、「中華民國」、「我國」一律被改為「台灣地區」;日治時期變成「日佔時期」;最重要的,文中的討論、結語部分有提及日本時代的某些敏感人物如北白川宮等,或者論及神社、日式建築、原住民文化資產的部分,也大部分被刪除。筆者有點不服氣,刪成這樣,雖然看似行文流暢,卻不能完全彰顯本人的史觀、立場,及表達此文欲陳述的意旨,而使此文淪於流水式的史料簡介。所以筆者將全文(含插圖)張貼在部落格上,以便對照。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概要
    A Brief History o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of Taiwan

    摘要

    本文從保存意識、保存對象、保存法令與實際行動等,探討台灣自19世紀後半期迄今的文化資產保存歷程。
    清代台灣已有古蹟的觀念,但僅存在於地方志中的文人雅士的吟詠感嘆,官府並無實際作為。日治時期歷經官方主導的舊慣調查、「台灣文化三百年」學術研究等階段,台灣文化資產保存事業於1922年法制化,1933年起依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指定「史蹟」,但史蹟保存隨著二次大戰結束日本戰敗而中止。戰後文資保存運動由民俗學家與藝術家發動,於1960年代起醞釀復興,1970年代古蹟保存運動成為鄉土運動的一支,由建築學界展開古蹟調查與修復工作。因1977年「林安泰事件」衝擊,促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1981年成立,及1982年施行『文化資產保存法』,迄今已27年。
    綜觀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歷程,不論在日治或戰後,文化資產保存對象均具有濃厚的政治性格;民間菁英積極努力保存文化資產的作為、催促著政府前進;政府握有法令及預算,在文資保存工作上扮演關鍵角色。

    關鍵詞:文化資產、古蹟、史蹟、建築、保存運動、台灣


    一、前言

    從考古遺址出土的文物,可推估數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即有史前人類在台灣定居生存,然而可信的文字歷史記錄,已遲至17世紀。4百年來,位於大陸與海洋交接的關鍵地位的台灣,歷經荷蘭西班牙(1624~1662)、鄭氏(1662~1683)、清朝(1684~1895)、日本(1895~1945)、及中華民國(1945年迄今)的統治,陸續匯集了南島語族(原住民)、歐洲文化、漢文化、日本文化、近現代文化等等多元而複雜的文化面向,他們彼此交會融合,亦各自遺留下若干建築文化資產,成為歷史的實證。
    近年來文化資產的保存已蔚為世界風潮,對於世界文化遺產的登錄,各國無不全力爭取。本文將介紹自19世紀後半期以來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歷程,著重於討論其保存意識、保存對象、與相關保存法令的演變,藉以探討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的特殊性。

    二、清代的古蹟與八景

    清政府統治台灣約211年,其間一部份治台的地方官員曾因襲中國內地作法,延聘文人編纂地方志書。在清代所編纂的台灣各地各版的方志中,曾陸續出現「古蹟」、「名勝」、「勝蹟」、「遺跡」等名詞,以及若干描寫各地風景的詩文,特別是「八景」與八景詩。考察這些名詞與所指涉的地形地物、人為建築構造物等,可一窺清代台灣的文化資產觀念。

    (一)古蹟考

    例如諸羅知縣周鍾瑄聘請陳夢林於1717(康熙56)年編成的《諸羅縣志》[1]卷十二〈雜記志〉中提到:「……琳宮寶剎、斷碣荒坵,足以供遊賞而發憑弔者,能幾何哉……」,[2]即指出收錄古蹟、寺廟等目的乃在於緬懷前人足跡。
    1740(乾隆5)年時任分巡台灣道的劉良璧編纂《重修福建台灣府志》,於翌年(1741)刊行。其卷十八〈古蹟(井泉、宮室、寺觀、宅墓附)〉中序言寫道:「……然而靈巖綿邈,豈必館娃之舊宮;鷲嶺岧嶢,奚待卓錫之古剎?但開心目,足供憑臨。若夫伏波銅柱,僻在安南;王嬙青墳,尚存漠北。荒煙蔓草間,寧無有其可傳者乎?志古蹟。」[3]該志列舉戰國吳王夫差為西施在靈巖山所建造的館娃宮、南北朝禪宗達摩在少室山以錫杖踱地而得甘泉的古寺、漢朝伏波將軍馬援征討安南為表功所立之銅柱、及東漢美人王昭君和蕃漠北身故後之墓塚為例,點出其古蹟之意義乃為「與古代名人事蹟相關之構造物」。
    在清代各志書中,1870(同治10)年編纂、1871年刊行的《淡水廳志》[4]為北台灣最完整,也是記載清代淡水地區的史、地、人文等最詳盡的方志。
    據其卷十三考三〈古蹟考〉所載:「古蹟者,無關政教,而有助考證。歷來地志所不廢.祝穆方輿勝覽,斤斤以此擅場則隘矣,而竟廢之。若陸清獻靈壽志,寺觀之類,涉浮屠老子者皆斥之,亦奚可哉?且僧網道錄,載於會典,寺觀亦有田畝山場,倘有訟於有司,豈能不理?況天生勝境,地擅名區,雖曰搜奇,實非志怪。今別為一類,存其概焉。考古蹟。」[5],指出載錄「古蹟」之目的與官府的管理教化事業無直接關連,而是有助於考證該地過去的歷史;且搜錄台灣各地天然形成的風景或名勝,並非為記載怪誕之事物,而旨在搜錄奇異的勝景,故該志的〈古蹟考〉收錄了古蹟、寺觀、園亭等3類。


    圖 1 寒石洞現況
    攝影:林一宏。
    說明:又名玄元洞,位於台北縣八里鄉大崁村,圖後方鐵門處即為寒石洞入口。


    以該志所記載、位於北台灣淡水河口的古蹟為例,計有:大屯山西側自然湧出的泉水「三孔泉」、觀音火山山麓的天然岩穴「寒石洞」(圖 1)、觀音山地區自然形成的奇石「仙跡石」、「反經石」、「硯盤山」、「鳥踏石」、「石鐘、石鼓」等「古蹟」[6];另有鄞山寺[7]、西雲巖寺[8]等「寺觀」,及望海亭等「園亭」。[9]前述的古蹟,大多數為具有特殊造型的自然地形地物,並被賦予了神話傳說、或者是含有產業人文上的意義,就今日觀點,實類似於「文化景觀」,而與今日著重其建築價值的古蹟大異其趣。

    (二)八景與八景詩

    八景的由來,乃是中國文人雅士遊山玩水時品題詩詞而得,既能宣示到此一遊、又能贊詠述懷,各地名勝都有風雅文人刻意撰擬若干雅致工整的名目,以妝點各地風光,清代台灣自不例外,大至全島、小至村鄉市鎮,都以八景為題。
    台灣的八景,最早見於1696(康熙35)年高拱乾的《台灣府志》[10],其中收錄時任台灣水師協左營守備的王善宗以組詩形式詠讚的「台灣八景」,即「安平晚渡、沙鯤漁火、鹿耳春潮、雞籠積雪、東溟曉日、西嶼落霞、澄台觀海、斐亭聽濤」。[11]
    繼台灣八景之後,陸續有1717(康熙56)年周鍾瑄、陳夢林於《諸羅縣志》中選定的「諸羅縣六景」,同年李丕煜、陳文達於《鳳山縣志》中的「鳳山縣六景」,1720(康熙59)年由王禮、陳文達於《台灣縣志》中選定的「台灣縣六景」,1742(乾隆7)年劉良璧等在《重修福建台灣府志》中收錄的「彰化縣八景」、「台灣八景」、「台灣縣八景」、「鳳山縣八景」、「諸羅縣八景」等等。隨後的各版地方志中,又陸續出現「鼓山八景」(1764年)「龜山八景」(1774年)、「陽基八景」(1800年)、「蘭陽八景」兩版本(1825;1835年)、「澎湖廳八景」(1832年)、「彰化縣八景」(1836年)等。[12]1871年出版的《淡水廳志》,收錄了鄭用錫於咸豐年間提出的「北郭園八景」、楊浚的「全淡八景」、「塹南八景」、「淡北內八景」、「淡北外八景」、「雞籠八景」等。
    其中屬於新竹以北的「全淡八景」包括:「指峰凌霄、香山觀海、雞嶼晴雪、鳳崎晚霞、滬口飛輪、隙溪吐墨、劍潭幻影、關渡劃流」;屬於淡水河流域及台北盆地的「淡北內八景」包括:「坌嶺吐霧、戍台夕陽、淡江吼濤、關渡分潮、屯山積雪、蘆洲泛月、劍潭夜光、峰峙灘音」;而屬於台灣北部海岸地帶的「淡北外八景」則有:「羅漢朝佛、半月沈江、龍目甘泉、馬鍊番房、峰溪石壁、海岸石門、石屏錦麟、燭台雙峙」。
    八景必搭配八景詩的吟詠,例如全淡八景之一的「淡江吼濤」,有林逢原作詩描寫淡水河出海口的狂濤怒潮,一方面驚嘆於此地風土的險惡,一方面感歎17世紀荷蘭人在當地的苦心經營:「軍聲十萬夜滔滔,蟒甲乘流壓怒濤。百戲魚龍真漫衍,千家闤闠一周遭。射潮可有錢王弩?捲地何來太白旄。為問荷蘭身手好,當時曾控戴山鼉。」
    關於八景的命名及八景詩的內涵,歷史家與文學家已有若干研究與精闢論述。[13]從自然地理景觀與人文活動的關係上來分析八景的「取材元素」,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1. 東南西北四方位之各地景點。
    2. 屯山、分潮、石門、流瀑、劍潭、聳翠等等自然的特殊風景;
    3. 春潮、吐霧、聚雨、匝雲、晴雪等氣候與四季節氣變換;
    4. 曉日、曉煙、夕照、泛月、半月等晨昏日月景象;
    5. 漁火、樵歌、春耨等人文景觀;
    6. 渡船、亭台、番屋等人為建築構造物。
    而八景的命名區分與取材元素的組合關係,則可歸納為以下幾類:

    1. 描述自然地理、氣候或地形地物本身的特殊造型或特殊景象,以及人類在自然空間,如關渡劃流(全淡八景,淡水河關渡峽口,淡水與海水分界點)、指峰凌霄(全淡八景,今新竹縣五指山)、隙溪吐墨(全淡八景,今新竹縣客雅溪口,因地質條件而呈現深黑色的溪水)、又如仙洞聽潮(雞籠八景,今基隆市仙洞)、鳳崎遠眺(塹南八景,今新竹縣新豐鄉,鳳山崎的眺望)等,這些景觀多數今日仍可得見;

    2. 凸顯自然的景致在時間變動中所展現的和諧性,又可分為日夜晨暮之間景色的變動,如戍台夕陽(淡北內八景,紅毛城的落日)、社寮曉日(雞籠八景,今基隆市社寮島,日出)等;或是春夏秋冬之四時、風雨晴雪之氣象與地方景致的搭配,如雞嶼晴雪(全淡八景,今基隆市基隆嶼,文人想像之冬季積雪)、屯山積雪(淡北內八景,今台北市大屯山)等等。

    3. 將自然空間與人文活動相配合,且多半是漁樵耕讀之類的文人風雅,如船港漁燈(塹南八景,今新竹市舊港,捕魚燈火):亦有新奇的時代景觀如滬口飛輪(全淡八景,進出淡水港的外國輪船)等等,這些人文活動隨著時空變遷,今日多已不存。


    圖 2 全淡八景「滬口飛輪」圖
    來源:陳培桂,1993[1871] 《淡水廳志》。

    有關八景的命名,雖然相當重視各地自然空間與特殊人文活動的和諧性,但清代台灣的原住民或漢人移民社會的各種特殊社會活動,例如原住民剽悍的捕獵行為、漢人入山伐樟熬腦、打石採菁製茶等生計產業活動,乃至竹圍、番社等特殊人文景觀,並沒有受到文人雅士的青睞。這種文人觀點、與缺乏原住民族之人文景觀的現象,正是八景與八景詩的漏失,且無法全般反映清代台灣的自然與人文特色。
    除了方志收錄古蹟與八景詩之外,已知清代台灣並沒有關於文化資產保存的法令,亦無基於文化資產保存觀念之古蹟保護、修復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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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鍾瑄、陳夢林,1983[1717] 《諸羅縣志》。南投縣: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2] 周鍾瑄、陳夢林,《諸羅縣志》,頁275。
    [3] 劉良璧,1993[1741] 《重修福建台灣府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頁463。
    [4] 1723年淡水廳設治之後,直至1834年開臺進士鄭用錫才纂修《淡水廳志稿》2卷,未刊,稱「鄭稿」。1867年淡水廳同知嚴金清以該廳不能無志,聘金門舉人、清末臺灣的修志專家林豪以鄭稿為本續纂,成稿15卷,稱為「嚴稿」或「嚴志」,亦未付梓。1870年陳培桂任淡水同知,延攬侯官縣舉人楊浚為總纂,以「嚴稿」為藍本,再參酌「鄭稿」和新搜資料進行重修。該志歷時10月書成,又經黎兆棠和陳培桂的刪訂,成定本16卷,稱為《淡水廳志》,1871年刊行。該志闕誤不少,因此刊行之後,林豪曾撰〈淡水廳志訂謬〉一篇加以糾彈。引自許雪姬總策劃,2004,《台灣歷史辭典》。台北:文建會,頁769。
    [5] 陳培桂,1993[1871] 《淡水廳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頁343。
    [6] 陳培桂,《淡水廳志》,頁340-341。
    [7] 國定古蹟鄞山寺,台北縣淡水鎮,1985/8/19指定第二級古蹟,2006/3/29改指定為國定古蹟。
    [8] 台北縣定古蹟五股西雲寺,台北縣五股鄉,1985/8/19指定第三級古蹟,2006/3/29改指定為縣定古蹟。
    [9] 陳培桂,《淡水廳志》,頁345。
    [10] 1694(康熙33)年修輯、1696(康熙35)年付刊
    [11] 收於高拱乾,1993[1696] 〈卷十 藝文志〉,《台灣府志》,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頁289-290。
    [12] 參考劉麗卿製表,收於江寶釵,1999 《台灣古典詩面面觀》。台北:巨流圖書公司,頁126-129;及陳佳妏,2005 〈滾滾波濤聲不息,裴然有緒煥文章:論清代台灣八景詩中的自然景觀書寫〉,發表於國立花蓮師範學院鄉土文化研究所主辦「台灣生態文化研討會」,2000年7月7-9日,花蓮縣瑞穗鄉富源森林遊樂區。
    [13] 如陳佳妏,〈滾滾波濤聲不息,裴然有緒煥文章:論清代台灣八景詩中的自然景觀書寫〉;林開世,2003 〈風景的形成和文明的建立:十九世紀宜蘭的個案〉《台灣人類學刊》(1)2: 1-38;以及蕭瓊瑞,2007 《懷鄉與認同:臺灣方志八景圖研究》。台北:典藏藝術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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