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6 12:47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99年第一次新進人員甄試,報名只到12月28號
資料來源:波酷網http://www.boco.com.tw/NewsDetail.aspx?Bid=B20091126000001
一、 甄試日期:民國99年1月10日(星期日)
二、 甄試地點: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確定地點將於1月4日於波酷網上公告)
三、 應考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籍。
(二) 學經歷條件詳附表。
(三) 男性應考人員須服役完畢或免服兵役,並須於報名同時繳交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四、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8年12月28日(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 報名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所需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甄試報名作業小組收」(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之1號G棟3樓)。
需繳交資料:
1. 報名表:請由「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網站http://www.boco.com.tw」下載。報名表上需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一張,同時須另附同式照片1張(照片背面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俾便試務作業。
2. 中文自傳:1千字內。
3. 學歷證明:最高學歷證明影本一份,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立或巳立案之私立學校學歷(力)證明。
4. 英語檢定資格證明:由應試者自行提出,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多益測驗(TOEIC)550分以上、國際英語測試(IELTS)5.5以上。
持國外學歷報考而未附上述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需另附原國外畢業學校規定入學申請英語資格要求之相關資料。已持有相關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請附上證明影本,未於報名時提出證明者最遲須於錄取報到後3個月內提出,已錄取人員未按前述時限內提出英語檢定資格證明者,屆時將取消錄取資格。。
※註1:上述報名資料經本中心審查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本中心將予退件,並不得參與甄試。
※註2:欲查詢報名狀況及是否符合考試資格者,請於報名表寄出4日後電洽本中心甄試小組。
※註3:本中心將於考試當日於試場外公告「甄試測驗場地座位表」。
六、 甄試科目、程序:
第一試 筆試科目:共2科,含中文寫作及專業科目(詳如附表)。
第二試 面試:暫訂於99年1月22日(五)於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舉行,包含中英文面試(面試時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時間)。
試場規則:
1.請攜帶附相片可供辨認本人身分之有效證件入場應試,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如發現身分證件上之相片與本人相貌或髮型不同而有辨識困難者,測驗結束後再覆驗,如仍有識別困難者,成績將以不計分處理。
2.各科測驗前10分鐘開放入場,測驗開始30分鐘後,視為遲到,不得入場參加測驗,中途離場後不得再進場。
3.測驗開始後40分鐘,始得交卷離場,應試人員應舉手示意監試人員,並請留在座位上待監試人員完成檢查後安靜地離開試場。
4.測驗中不得有窺視、傳遞小抄、任意調位、抄襲、夾帶或交換試題、答案卡等舞弊及代考行為,違者取消應試資格,且成績不予計分。
5.試題不得攜出試場,且不得在答案卷簽名或做任何記號,違者不予計分。
6.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赴考;您可攜帶隨身之個人小物品如皮夾及手機入場,但是手提袋及背包等一律置於監試人員指定之地點,請勿攜帶飲料入場。
7.測驗時,手機及具報時功能計時器一律關機,測驗期間如發生聲響,該科不予計分。
8.如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或缺頁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9.監試人員為執行上述規定,得查驗各種可疑物品,並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或妨害考試公平之行為,作必要之處置,應試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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