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3 01:35 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以95~96學年度畢業校友及9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為主~ 政府為因應全球經濟危機,導致企業雇員緊縮現象,就業市場不振,為鼓勵企業提供大專畢業生就業實習機會,積極接納新進職場之大專畢業生,於專長領域即時就業並發揮所學貢獻企業,教育部依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規劃方案,期提供本校畢業生約340名(97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至少保留1/6名額)至各產業園區及中小企業實習之機會,以發揮個人專長及取得業界經驗,俾利後續就業。 方案說明如下: 一、依  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為提升學術研究水準、培育及延攬優異人才、累積文化知識資本,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得依本條例擬訂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之專案計畫」辦理。 二、實習期程:98年4月1日至99年9月30日止(以一年為限) 三、適用對象:95至97學年度(於96年至98年畢業生)大專以上畢業生並領到畢業證書為限(不含研究生)且目前待業中之校友為優先。 四、實習薪資:實習員每名月薪 2萬 6,190元計,含本薪2萬 2,000元及勞、健保及勞退金約4,190元(由學校按月撥付實習企業)。 五、媒合平台:http://140.130.11.175/JOBpractical/index.asp 六、申請資格:申請資格為待業、失業、無兵役問題及目前不具學生身份之本校畢業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發處 實習就業組 Mail:pgs_1@nfu.edu.tw , Tel:(05)6315194, Fax:(05)6331211

平均分數:0 顆星    投票人數:0
我要評分:
回應
關鍵字
相關學會
台灣視覺形象設計協會http://blog.yam.com/tvida
台灣數位媒體設計學會http://www.dmd.org.tw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學會http://www.gda-tw.org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http://www.cida.org.tw
推薦作品集
沒有新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