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3 20:46 可惡!
話說,可愛的小V在我英明的駕馭之下,可是歡喜快樂安然無恙。沒想到,居然有人停在它後面的時候,居然給我親……了上去。

雖然有報警,不過當時找不到對方。警察先生很委婉地說,如果我要告,我百分之百會贏,但是可能只判個二三千元,還得常常跑法院,要我放棄。

我真的不是在意那二三千元,我是覺得很誇張,大白天的,停車停成這樣,是不是有點離譜?!

說實在話,我移開小V之後,它並沒有什麼受傷,連凹陷都沒有。我想說的是,我不是要在乎有沒有賠我錢。我在乎的是,為什麼會有人這樣停車,會不會太誇張了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