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2 22:17 看個新聞, 查查法律. 才知道警察往生還有分三種, 阿彌陀彿!
今天又看到了警察人員 (上次海邊救人往生的是消防還是警察我倒是忘記了) 執行公務時車禍身亡. 居然遺孀還要打行政官司來證明往生者是因公死亡還是殉職, 實在是大惑不解. 趕快查查法規, 原來警察人員往生還有分三種. 靠杯, 斯斯都還只有兩種哩.
不幸的新聞

整人的法規

再看看這個始作俑者的該死法條. 新聞中的苦主不算是意外危害導致死亡?
你個丁丁警政署是要說他算是意內? 還是意外但不危害?
那個行政高等法院的丁丁們. 因執行勤務而遭受意外危害導致全殘都有教育補助, 這和他是不是殉職沒關係, 你個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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