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6 13:52 想當年
-想當年
親情?友情?愛情?
曾經,中華電信在那段難以忘懷的時光裡擔任了重要的角色?
沒有中華電信,真的過不了那一關…
- 活動時間:2009年7月1日起~2009年8月16日止(以系統時間為準)
- 除本活動積分外,只要
參加本活動就有機會抽中小禮物:
筆記本1本*20名。
T恤1件*8名。 - 積分計算方式請

- 為求活動的公平性,主辦單位有權利刪除不符合活動規範的內容並將分數扣回,參賽者不得異議,包含發文內容無闡明「中華電信在那段難以忘懷的時光裡擔任了重要的角色 」的故事內容。 以悄悄話留言皆會刪除,請直接留言讓大家觀賞您感人的故事。
主辦單位獎
慶祝中華電信會員突破400萬人,並鼓勵優質創作,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將選出優質作品加碼贈獎! 無論你是文情並茂的創作才子,還是影視畫面創意達人,只要符合本活動的內容投稿規範,通通有機會!
一、評審標準:
- 主辦單位看完後眼眶含淚或會心ㄧ笑。
- 「想當年..」留言字數需50~100字以內,內容需闡明「中華電信在那段難以忘懷的時光裡擔任了重要的角色 」
- 「像氧氣ㄧ樣的中華電信」,照片內需有中華電信相關服務的元素 舉例:小明在公共電話亭內變身超人、小美拿著MOD遙控器與手機玩疊疊樂
二、得獎公告日期: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公告,請注意本活動網站公告訊息
三、參賽者需同意作品授權予中華電信文宣品使用。
※注意事項
- 本活動僅限台灣地區中華電信會員參加
並請於會員中心填寫完整基本資料。
- 本次活動每位中華電信會員僅限一次得獎機會,以中華電信會員帳號為憑, 所有參加者保證中華電信會員中心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領獎時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 會員中心之資料不完整、不正確者及領獎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 獎項從缺或是否遞補得獎者將交由主辦單位處理。若因資料不全、有誤或招領逾期, 而導致贈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 由參加者自行保證其活動作品之內容不得有侵害他人權限或違反公序良俗之情事,否則除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造成損害外,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 參賽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得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改做、編輯、公開上映其投稿作品,並得使用於非營利用途的各項文宣使用。投稿作品中如有使用經他人授權之著作,參賽者並應確認其具轉授權之權利。
- 得獎者將公佈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公告資訊。
- 得獎者所得歡樂點須於98年9月30日前兌換完畢,超過98年9月30日未兌換點數將於隔日自動失效,得獎者不得異議。
- 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贈品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時,得獎人須於領獎前繳納獎品價值10%之稅金。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時,會在給獎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給得獎人,得獎人應將該扣繳憑單按給付總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
- 經查檢附之相關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有造假者,視同喪失得獎資格,該中獎者須繳回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無法連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獎品由中華電信或合作廠商負責寄送,若獎品在掛號郵寄或運送過程中,所造成的損壞、遲遞、錯遞或遺失,除因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外,概與本公司無涉,但基於善意立場本公司仍將盡力協調處理之。
- 主辦單位有權修訂本活動參加辦法、活動獎項與刪除活動回應,無需另行通知。
-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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