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報名音樂比賽了,常常看到一些報名者把曲目弄錯,也常看到一些學生樂團的音樂會節目單上曲目的部份寫的很凌亂,所以就讓我來做點音樂教學吧!!
曲目最重要的部份,有以下
1)作曲家,如 貝多芬(Beethoven), 莫札特(Mozart), 在節目單中,通常會獨立出來,放在曲目的最後面
2)作品的類型,如交響曲(Symphony),小提琴奏鳴曲(Violin sonata 或 Sonata for Violin and Piano)
3)作品號碼,一個作曲家對於同一種音樂類型很有興趣,做了很多首同類型的曲子,我們就會加上作品號碼,如貝多芬做了九首交響曲,這些交響曲就從編號一到編號九(我們最熟悉的是第五號-命運、第六號-田園、第九號-合唱),或如貝多芬做了五首鋼琴協奏曲,這五首鋼琴協奏曲作品就從一編到五號。
4)作品的調性,如E大調(in E Major),a 小調 (in a minor)
5)作品編號,因為大多數作曲家都做了很多很多的曲子,所以作曲家們就會依照出版的順序編上一個作品的編號(很像圖書館那樣啦),以方便大家找尋,大部分的作曲家都以Op. (Opus,拉丁文 "作品"的意思) 來作為編號的縮寫,少數早期的音樂家(如巴哈的BWV.、莫札特的Kv.)因為是後世的人幫他們編寫作品號碼,所以會有一些特別的編號縮寫方式。
介紹過曲目的重要部分後,請想想這五大部分有哪幾個是最重要的呢??在節目單上要怎麼編排呢??還有如果版面不夠的話,哪些部份可以省略呢??
基本上,第四和第三項是比較有可能會被省略的部份,兩個比較起來,第三項又比第四項來的重要。其他三個就沒人在省略的啦!!
一般的曲目看起來應該類似以下的樣子
Symphony No.9 in D minor, Op.125...........................Beethoven
(D小調第九號交響曲,作品125..............................貝多芬)
如果只單演奏其中一個樂章的話,我們會這樣寫
Serenade for Strings in c minor, op. 48 Mov. 1..............Tchaikovsky
(c小調弦樂小夜曲,作品48,第一樂章.................柴可夫斯基)
以上的寫法不是絕對,"作品號碼"、"作品編號"、"作品調性"這三樣東西有時候是會有點調整的,但是大多數人是依照上面的方式寫的喔!
先寫到這邊,希望對大家會有點小幫助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