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1 13:38 愛裡沒有懼怕
約翰一書4:18「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了。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跟別人的交往裡,我們常常會希望別人很喜歡我們,特別當我們喜歡對方時,我們更希望對方看我們一切都是好的。如此,我們常常陷入一種境地,就是為對方而活。我們做他們要我們做的事情、說他們想聽的話、害怕他們因為某些事情而改變他們對我們的喜愛。這是一種懼怕,我們對別人的愛,若含著懼怕,這愛就不完全,因為我們預設了一種刑罰,這刑罰就是「他不喜歡我了」,如果你與人相交,總是有這樣不對等的情況發生,那個愛也就不完全。
約翰一書第四章7~21節講到很多跟愛有關係的功課,這一句話對我來說很受用,因為我常常不免會落入這種境地裡,我常很希望別人很喜歡我,所以從小就培養察言觀色的能力,還有對別人的態度有敏銳的觀察。但是這樣常常讓我對別人有不自覺的要求,因為我覺得別人不夠愛我(我都為你做這麼多了,你怎麼對我這樣?)
然而耶穌基督,祂為了我被釘在十字架上,放棄天上的榮光、權能,降世為人體會所有人的感受、痛苦。最後甘心獻上自己,一個人成就全部的救贖,使世人都有機會進入永生上帝的國度,這樣的愛可沒有帶著任何的條件!!!神已經先愛我們了,而且已經用永恆不變的愛來愛我,藉著神完全的愛,我就有能力去愛別人,而且是沒有懼怕的愛,因為我們的君尊就是用這樣沒有懼怕的愛換回我的生命, 當祂的愛在我裡面的時候,我也得到完全。這樣,我就要坦然無懼,靠著聖靈在我心裡的大能大力,用行為與誠實把愛上帝跟彼此相愛這兩個新的誡命實踐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