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一個暴躁又小氣的男人,何以能夠準確並成功的經營他的事業?
以韓民國如此看來非常「不足」的男人,竟能夠在40不到的年紀,成為大韓民國家喻戶曉的投資經營之神韓民國?這豈非有些詭異?
投資界的獨行俠韓民國,有個與他人不同之處,他的企業由他一人運籌帷幄,沒有企業夥伴也沒有足以信任的策略聯盟,偌大的一家公司,由他獨自下達指令。
這樣的韓民國,相當有趣。
一個在事業上如同鷹一樣快、狠、準的他,卻缺乏一樣企業管理者應該具備的東西「冷靜」。
這樣的他宛如一個擅長游擊部隊的指揮官,做事沒有計畫性也沒有縝密的砂盤推演,靠的只有他的前瞻性與動物般的本能。
找上于藝晶的韓民國,知道李愛莉捨棄朋友沒有委託于藝晶的韓民國,豈能不知道她是個菜鳥律師?他當然知道,但是他毅然決然的選擇了「李愛莉的親估(朋友)」,因著這層「關係」,他找上她的家門,對著這位看來非常菜的菜鳥律師提出了他的請求「做我的律師吧!做我的律師。。。大。。韓民國的律師。」
于藝晶既震驚又義正嚴詞的反駁「我是愛莉的朋友,忘了嗎?李。愛。莉。親估。這是可以對愛莉朋友說的話?」
「所以,做我的律師。…知道你這個朋友,又選擇別的律師的,就是你的朋友,你這位大媽。」韓民國說。選擇菜鳥的理由是什麼?
猶如他當初咆嘯他需要一個本部長,隨便一個,女人更好「反正不都是我一個人在做?」他不信任任何人,他其實只相信自己。而這樣的性格究竟是6年的婚姻所養成的?還是他原本就是一個多疑的男人?更神奇的是,這樣一個男人,卻將他與老婆的結婚照放在皮夾長達6年?(試問有多少男人婚後6年均隨身攜帶結婚照?)更況這張結婚照還多了個「友人」。而他此刻,便直覺的找上了這個「友人」。
「不是很有錢嗎?離婚給一筆錢有啥關係,我必要弄的轟動全國嗎?不丟人嗎?」于藝晶略顯緊張的說。
「一筆?」
「如果是我就算只是對不起也會把肝掏出來給她…」
「一筆是多少?」他問。
「恩…大概..九億。」
而這句話卻讓韓民國抓住了他期待的「合理價格」九億。
相較於李愛莉「非常可能」提出的一半財產1000億(餐廳的幻聽),他聽到九億的數字,連考慮都不用馬上作出了決定「好。九億,就這樣,九億。就談到這,從明天開始,不對,從此刻起你就是我韓民國的律師。和李愛莉財產分割金額只能是九億。OK?不管妳同不同意。」
轉身離去的韓民國當然聽見于藝晶背後一堆的叨念,顯然他也沒想過于藝晶會當場同意他的決定。
步出于藝晶住處的韓民國,給了我他何以能成功的答案。
對著站在背後的司務長(司機兼特助),韓民國不用回頭就知道他的司機正回首傻笑。
「別回頭笑了。」韓民國說。司務長收斂起笑容。
韓民國甚至不用回頭就能直接下達指令「會掉頭髮的,別抓了」。
這樣的韓民國,說的是這個男人有像動物野性一樣的直覺與判斷力。
行為處事快、狠、準如鷹,是他得以生存的本事,觀察力強、擅打游擊戰是他成功的最大理由。偏偏這樣的韓民國卻缺乏冷靜的性格,且神奇的帶有「熱血」的因子,如此一個男人與李愛莉之間究竟何種理由走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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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到于藝晶身邊的卞赫,相當意外她竟然已經是一位律師,也意外這個女人如此的可愛。
她朝進門的他吼著「這是我的房子,這個也是我的(律師徽章)…房子是我的,阿!你想要回3千萬?那是慰問費,太便宜是嗎?…我,在你離開後,因為你而抱怨自己、討厭自已…」
她說著6年的生活,6年的煎熬,6年的愛恨,6年種種一切讓她度日如年卻也讓她成為如今的于藝晶,因為她要成為比他更出色的律師,那是她努力動力與信念。
看著訴說委屈的于藝晶,淚光閃閃的于藝晶,卞赫甚至一句話都搭不上,但是他眼裡閃著光彩,閃著看著這個女人的光彩。而這樣的卞赫也讓我疑惑,究竟卞赫對於6年前的同居女友抱持著什麼想法?
同居2年,消失6年?這樣的關係說他深愛那個女人是完全不合邏輯的。
可是一個消失6年後,回國直奔一個女人住所,說他不愛那個女人,又顯的過於武斷。
看著他所有的司法書都寫上了「于藝晶」,看著當年一個跑腿小妹竟然成了一位律師,他既震驚又雀躍。
而房子的產權問題,助了他一臂之力。
讓他有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留在這個女人身邊。
聽完她的種種控訴,隔天的卞赫毫不猶豫的將房子的產權登記為「共同持有」。
進門看著蹲在地上「用力」洗衣服的于藝晶,他蹲下身滿是笑意說著「你這女人真夠狠的。我三次才通過司法考試,你一次就通過了?」那是他的誇讚。
對她顯示他將房子登記為共同持有,那是顯示他想與她「牽扯」的決心。
「我會提起訴訟的,這房子的問題。」于藝晶不領情的說。
「要鬥一鬥嗎?」
「那就來鬥一鬥。」
這樣的于藝晶,讓他更雀躍,讓他感到新鮮。
對他欣喜若狂的吻著床頭她的照片,說著「真夠神奇的,怎麼會成為律師了?真可愛,真漂亮。」我想,我確實錯估了這部戲的方向,也許,它並沒有打算發展兩段新戀情,而是2個男人與1個女人之間的戰爭,而戰爭的禍端便是李愛莉。
李愛莉。。。莫非只是個導火線?就是來亂入的,其餘的功用不大?她只是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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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愛莉上演哀兵政策苦肉計博取社會大眾同情,並理直氣壯的將這一樁「栽贓嫁禍」對前婆婆說「反正以前也發生過」,似乎能明白李愛莉這6年,並不是一個快樂的妻子。
將韓民國與他老母打入罪犯行列時,被記者追的無處容身只好睡賓館的韓民國,拿到我這一票了。
「…現在只剩一個房間…」賓館櫃檯小姐有些為難的詢問。
「那…就那樣…」
「對不起。」
「…難道…是不是我住過的房間?」看著小姐為難表情的韓民國,總能馬上知道重點。
那個表情、那些歉意…所傳遞的訊息。
「代表您結婚時…」小姐聲音愈來愈小。
「哈,原來是那樣…又如何?」他自嘲的笑聲中,有著一絲的無奈「我犯罪了嗎?阿?我下次結婚也要在這兒辦,恩!這次換室內,這兒的服務不錯。辦兩次可以打折嗎?」充滿自我解嘲式的笑話,完全打動了我。
OK!韓民國,我跟你一國。
一個生活習性大咧咧的男人,卻有著敏銳的觀察力與洞悉事實的敏感度。這樣的韓民國,到底為了什麼而對「李愛莉」3個字深惡痛絕?真只是因為他的小氣與對生活的不關心?
很顯然理由不夠。
尤其當他看著電視螢幕所放送的李愛莉,極盡所能博取同情,他看著畫面中的他們,說著「我也覺得他很倒楣,他旁邊那傢伙。」
對於自己曾做的選擇,他竟然以倒楣來註解?確實可疑。
而李愛莉對她的指控「他結婚後什麼都忘了。那個人除了錢,沒有一件事能記超過一星期。他是那種人。」更讓我相信,這個韓民國的凡事親力親為,或許正因為李愛莉那種讓人分不清事實與演戲的虛偽所導致。
韓劇對於一個平凡但運氣不凡的女1,總要搭配一個不長進並且到處惹事生非的父親,一定要將女兒身上的錢榨光並逼上絕路的父親,才能彰顯一部戲劇的女1,有多麼「不凡」的性格與「堅毅」的韌性。而不免俗的,這種讓人不耐煩卻很好發揮的梗,還是出現在于藝晶的「身世」上。
對不長進的父親,她總要失望再失望,但卻又不離不棄的盡孝再盡孝。
所以,尋求發洩的她,因飆車遇爆走族而進了警局。
而前來營救的,本該是卞赫,卻陰錯陽差的成了韓民國。
「我們合作吧!別再倔了。因為這件事,去到那兒都像監獄。整個國家的人都將我視為罪人對待。
所以,你想想吧!明天中午一起吃飯。」
「十二點半」一邊走一邊頭也不回的揮手的韓民國,以背影向于藝晶表達他落寞的處竟。
而很顯然,熱血的菜鳥律師是吃這一套的。
她終究選擇了先見李愛莉,想先獲得她的同意。
沒有料到的是李愛莉的態度其實傷了她。
「做阿!我無所謂,是我對妳這個朋友先卑鄙。」李愛莉說完即頭也不回。
「妳現在是無視我嗎?是嗎?」看著李愛莉的背影,于藝晶有些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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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究決定放棄這一場辯護,退回韓民國1千萬訂金的于藝晶,親眼目睹了韓民國的「進退維谷」。
親眼目睹韓民國對於下屬的真誠與真心。
看著韓民國背著昏迷的司務長心急如焚的模樣,起喘吁吁汗流浹背的模樣,她被他感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