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挺華麗的海報,因為這個美美的海報吸引了我,所以有了第一步)
【劇 名】大韓民國律師대한민국 변호사
【播 送】韓國MBC水木劇
【首 播】
【導 演】尹載文(MBC 秋天的驟雨\我知道愛\電影 - Man With Flowers/助導)
【編 劇】徐淑香(KBS Mr. Goodbye\MBC 還生 - NEXT)
【主 演】李水京 李政宰 李成宰 韓銀貞 柳秀榮
【集 數】16集
【官 網】http://www.imbc.com/broad/tv/drama/law/
【接 檔】聚光燈
【企劃意圖】講述昔日的戀人分別承擔控辯雙方辯護律師而在法庭上展開唇槍舌戰的故事

大~韓~民~國?一看到這4個字,映入腦子的肯定是泡菜國的泡菜高舉雙手、扯開嗓子的高喊。。。大~~韓~民國(尊敬愛國貌)。。。的姿態。
且這4個字很顯然讓我骨子泛出一股酸味,但我卻還是忍不住好奇想看看"所謂"大韓民國「律師」的模樣。(強烈懷疑對於『律師』2字,是否被朱智勳下了魔咒,總是不自覺的感應到『律師=朱智勳』)
何以說這是個有趣的開場,無趣的配對?其實說穿了就只是---他不是我心中期待的標準答案。
上方桌布的2男2女已經配對完成,李水京+李成宰,韓銀貞+柳秀榮,是的,這就是第一集片尾的「伏筆」,而這個伏筆卻不是我期待的結果。(因為女1當然要配柳秀榮咩!)
對於李成宰,沒看過他的戲,對於這個人自然沒有任何的「先入為主」,關於李水京更是陌生到「完全沒聽過」,但是他們卻是這部戲的男1女1,所以這2個完全陌生的男女,凌駕了我想看的重點「柳秀榮」。
如果看過《最後之舞》《18。29》與《不良情侶》,應該會對
我比較想批評的是李水京的演戲方式,非常「韓國」。
就是超愛瞪大眼睛、撐開鼻孔、嘴巴歪來歪去的「誇飾法」,而這種方式…正是韓國女星表達「可愛」的方式之ㄧ。(他們自己以為的”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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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一場世紀婚禮躍上報紙頭條。
當紅明星李愛利(韓銀貞 飾)急流勇退與富商巨賈韓民國(李成宰 飾)結婚了。
2008年某日,報紙頭條與整個媒體全部的焦點:李愛利與韓民國離婚了。
6年的婚姻當中,富商巨賈韓民國企業經營成功,身價初步估算2000億韓圜。
然而,這樣的韓民國…
『解雇公司營運本部長。找個留過洋有經驗的,這小子天天擔心這個那個,這輩子也就這樣了。20多歲也好。』急著上直升機的韓民國下了這樣的指示。
「20多歲能擔任那個職務嗎.?」秘書問。
「反正都是我在做,找個25歲不到30歲的。如果是女的更好,心情也好。不能姓李,名字裡不能有愛、利。年俸?看長相再決定,可以了吧!…怎麼不回答?那你的職位也打聽一個人來接,你的位置也要女人。Ok?」
上機前的韓民國轉身吼道「2個位置都要miss,不能是miss李,兩個都是,姓李的女人不行,馬上,知道了嗎!」
這就是韓民國,行事強悍卻又幼稚,對於金錢卻錙銖必較。
並且脾氣暴躁。
離婚第2天,李愛利找上了韓國首席律師事務所大邦。
「昨天離婚為止不是有別的律師嗎?」大邦執行長不懂李愛利的動機。
「昨天為止只是練習,戰爭今天才開始。」李愛利帶著滿是自信的笑容「戰爭需要匹配的武器和傭兵」
「戰爭?財產糾紛?」
她點了點頭。
「一般是和離婚一起要求財產分配,為什麼要等到離婚後?」
「他。會捨不得錢而不跟我離婚。」
「韓民國嗎?」
「是的。韓民國。」「所以我需要一個最頂尖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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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愛利婚禮唯一參加的友人同學于藝晶。
6年前是大邦的一個跑腿小妹。男友卞赫為大邦旗下的律師,6年前離去,音訊全無。
然而…6年後,他,突然歸來了。應大邦之邀回國替李愛利打官司。
走出機場的他,直奔于藝晶的住處,發現那個女人竟然還待在他們當年同居的住處,他開口第一句話「我們一起過吧!」
換來于藝晶的一巴掌。
「我不應該那麼說。我們。結婚吧!」
她揮下第2掌。
那個男人不以為意,笑笑的繼續說「我愛妳。」
「閉上嘴。」她冷冷的道。
一個神經大條並過度熱血的新科律師,6年來沒有忘記過那個男人,如今他出現在眼前,嘻皮笑臉的對她說「我們一起過。。。我們結婚吧!。。。我愛妳」,彷彿他們之間沒有過6年的空白,彷彿他們昨天還是同居的關係。
然而事實是他已經消失6年,而她卻仍然住在那兒,連大門的鎖也依舊如故。
這樣的訊息讓他認定這個女人還等著他。
他登堂入室,她卻連行李帶鞋的將他扔出屋外。
「結婚了嗎?」站在門外,他依舊帶著俏皮的笑容「我還沒,因為妳。」
這個男人,相當了解那個女子,哪怕連挨了2掌,哪怕被他連人帶行李的丟出門外,他仍然在樓下等著。
打了通電話要她睡覺關燈,因為他知道她會開燈。
讓她朝著電話狂吼之後,他趁夜半爬上了她的床。因為,最壞的狀態已經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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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身價2000億的官司,想要韓民國拿出500億嗎?
「雖然…你婚前6年也能賺個100億,但這個數字確實過了。」卞赫(柳秀榮 飾)向李愛利提出忠告。
她卻拿了一紙文件給他。
「怎麼…會有這種…」卞赫看著文件。
「就定在1000億吧!我有自信。…或者1200億好了。」卞赫自信的說。
沒有料到李愛利提出財產分配的韓民國,卻連個像樣的律師也找不到。
不是早已鬧翻,便是畏懼對手大邦,一般律師根本不願意接下這個官司。
(這當然是個詭異的過程,集團當然有專屬的顧問「律師團」,哪怕鬧翻依然有簽約行事的律師,更況這是個大集團的官司,除非韓國律師事務所只有2家,不然有錢不會找不到律師,然而故事只按「常理」就失去趣味性了。)
所以,再度面對李愛利的韓民國說「當成沒這回事吧!我們的離婚,簽字都還沒乾呢!離婚當成沒那回事,我們重新開始。」
「下次有話去對我的律師說吧!」李愛利笑笑的說。
為了錢而低頭的韓民國,碰了一鼻子灰。
無計可施的韓民國,找上李愛利唯一的友人。
偏偏門一打開,那位「友人」也是個律師,他盯著她問「妳是律師嗎?是律師嗎?。。。做我的律師吧!做我的律師。。。。大。。韓民國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