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新聞中提到
>>>將教職員「十八趴」退休優惠存款利率法制化
>>>讓教職員權益不會被「一紙行政命令」剝奪
>>>國民黨立委雷倩表示,由於該條例設有回溯條款,一旦修正通過,將保障十四萬至廿萬名八十四年以前退休的教職員,依舊可維持十八趴優惠存款,或未來可動用二次選擇權。
更顯示出18%原本就是一紙「行政命令」,可取消
所以國民黨49新住民立委才急於將18%"法制化" (注意: 目前是"一審"通過)
回信發言人:lz, on Aug 19/2007 08:06:10 (IP code: X.X.39.159)
在法律上,利息達21%就算是高利貸,是違法的!
憑什麼軍公教要人民繳稅支付18%?
考試一張紙,就決定終身18%,全世界只有台灣有這麼不公平又離譜的事!
根本就是侵占人民財產!
18%以複利計算,每5年財產就增加一倍!
第1年 1.18
第2年 1.3924
第3年 1.643032
第4年 1.93877776
第5年 2.2877577568
看不出18%的嚴重性嗎?
換成借貸的角度來看,你向我借100萬,算18%,
5年後讓你開始還,你就要還我228萬,兩倍多!
根本就是高利貸,不會跟21%差多少了!
何況可惡的優惠政策還不只18%................
2007-05-10 中時電子報╱林諭林、林庭瑤/台北報導
立法院法制、教育聯席委員會昨日快速初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教職員「十八趴」退休優惠存款利率法制化,規定未來優存年利率應介於一○%至十八%間,若政府要變更優存額度、利率等條件,需經立院審議通過,不得片面降低利息。
對此,銓敘部指出,這些條文並沒有明訂利率,政府也不可能任由教職員重新選擇退休金支領方式,立法院委員會相關修法有欠周延,一旦立法通過,將會製造更多問題。
此外,該條例初審賦予原支領月退俸的教職員「二次選擇權」,若政府改變退休給予條件,教職員得重新選擇退休金支領方式,已領取所得也不需繳回。意即若政府調降優存利率,原領取月退俸的教職員,可無條件改為領取一次退。
法制委員會召集人、國民黨立委雷倩表示,由於該條例設有回溯條款,一旦修正通過,將保障十四萬至廿萬名八十四年以前退休的教職員,依舊可維持十八趴優惠存款,或未來可動用二次選擇權。
不過,教育部次長周燦德表示,若退休教職員有二次選擇權,先領月退五年後再改領一次退,估計政府將多支出一百四十億元以上,對於一開始就領一次退者不公平,也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未來將造成政府財政負擔。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指出,法條提到教職員可以重選退休金支領方式,如先領月退再改領一次退,而以前領的不用追回,他說,全世界還看不到這麼冤大頭的國家,而且,實際上也不會有人這麼做,因為月退平均成本是一次退的一‧四倍,大多數公務員還是會選擇月退。
法制、教育聯席委員會昨審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由於反對此案的民進黨,僅立委陳明真一人出席委員會,藍軍人數優勢主導會議,此案快速初審通過,但送院會二讀前,仍需送交朝野協商。
雷倩表示,試院無預警提出軍公教退休人員十八%優惠存款改革,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造成教職員動盪不安,她才會提案將將現行優退制度法制化,讓教職員權益不會被一紙行政命令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