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費券的問題討論的火熱,有時看著毛病一堆的政策,卻一直無法上站來碎碎念。因為有時工作忙,才抽出時間想整理心得時,就發現政策又變了。晚上回家想好好了解新政策時,聽說方法又改了,我想罵都不及,我們的政府真是有效率。
第一個聽到的消息是有二個單位搶著要接印刷的工作。為什麼要搶?我想除了「有利可圖」,應該沒有別的理由了吧?
這就是讓人詬病的地方,光是印消費券及發送,已經不知要浪費多少成本,再加上中間的「有利可圖」,又不知會損失多了。
消費券在使用上也有許多不便,根據日本的經驗,許多人都想折價換成現金,台灣目前也有很多這種聲音,政府說要查,真的查的完嗎?
我假設消費券成本及利益有 5%,而民眾也希望以 95% 折換現金,這等於是拿了人民的 105 元,最後卻做出 95 元的成果給人民用,還沾沾自喜說明年的 GDP 會成長,真是荒謬。
消費券能不能在攤販用?原本是不行的,後來變成可以。我原本以為政府有了好的政策,結果看到馬英九親自出來說明,再度令我覺得受不了。
他那種輕浮的態度實在令人很感冒,明明一開始就是你們政府想了笨點子,結果總統自己出來批評後,好像自己比較聰明,結果聽完他的話,只覺得他更笨了。
為什麼一開始攤販無法使用,就是因為無法有消費憑據,如果攤販在明年九月底,拿了二百萬的消費券去換錢,卻拿不出是民眾實質消費的證明,試想,若他是代替大眾換現金,當然就失去消費券的美意了,我想這也是官員一開始限制攤販使用的原因之一。
結果我們的總統是怎麼解決的?他的說法竟然是攤販還是可以去消費,這樣還多消費一次,不是更好嗎!
馬政府官員想出來的方法雖然不好用,但至少他們有考慮到一些問題,馬英九的無厘頭回答,才更證明他連想都沒想過吧。
試想,若有一個攤販因消費券大量流通,數個月下來賺了不少錢(消費券),結果是如何?賺來的錢(消費券)要全部都花光光嗎?如果若沒有因此賺到現金,只是把賺來的全部要強迫找有營業登記的廠商全部花完,那這幾個月反而沒有存到任何現金了。
若有一個小販,他的貨品來源可能是國外或某些自行生產的物品,若他收了許多消費券,卻沒地方大量使用,他又要怎麼辦?
再想想,若還有一周消費券就要截止了,攤販還要不要收消費券?不收可能犯法,若收了,要去買什麼?若是最後一天,又該如何?
我們的馬總統,似乎都沒有想這些問題,也沒有去了解當初官員為什麼會如此做,他只是會用那種輕浮的態度,隨口說一些反正現場也沒人會反駁的笨話。
還有能不能換現金的問題,政府口口聲聲的說不能換,換了要查,問題是要怎麼查啊?
我就隨便舉個例子,我賣一堆我自己親自簽名的照片,每張 3600 元,接受消費券購買。若七天內客人不滿意,接受退貨,但只能退九折,至於要退現金或消費券,隨客人高興。或是當場對面再放一個攤子,找一個人以 3240 元高價收價我的簽名照。這樣一轉手,就解決問題了。
我只能說,當初政府說民進黨要舉債退稅是不合邏輯,結果搞到最後,自己也舉債發消費券,不但政策粗糙,而且浪費資源,為什麼不直接退稅或發現金?消費券未來還有什麼問題,還不知道呢,這種笨政府,只能等著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