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7 14:18 消費券的弊端
政府要發消費券,光是用「消費券」這件事我就反對了。
發放現金是最簡單的方式,使用「消費券」,中間就不知又浪費多少成本,也不知會有多少人力與手續在其中,高喊節能省碳的政府,為什麼還做這種浪費資源的行為?
有人說發錢有缺點,有人可能會存起來而不花。可是想一想,若消費券在花費後,商家拿消費券向政府領錢之後,也把賺來的錢存起來而不花,那不是差不多嗎?所以我覺得這理由不是很充份。
據說消費券的發放標準是每戶收入在 120 萬之內的家庭。今天看到連藍營立委都去質疑了,官員還說這能照顧到 88% 的家庭。
我相信或許能照顧到 88% 的家庭,但這 88% 的家庭是真的需要照顧的嗎?
有的家庭可能家中有六口人,三個人工作,年收入平均每人約 40 多萬,整個家庭年收入剛好超過 120 萬,所以無法領消費券。
有些單身貴族,一個人就是一個家庭,年收入 110 萬,他卻可以領消費券,這樣公平嗎?
這都是很簡單的道理,我相信連小學生都會懂,但我們的政府官員都想不到嗎?以為有 88% 的家庭拿到就是照顧到大部份的人了,這是把頭埋在沙裡,不願去看問題,以為錢發出去就好了。
這種政府,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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