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7 23:12 請勿支持反貪腐公投
寫這個題目,是表示我支持貪腐嗎?當然不是!
原本我對公投題目不是很瞭解,本來是想四個公投票都支持。討黨產、反貪腐,我當然支持;而不管是入聯或返聯,只要能入聯合國,應該都是好的開始。
後來陸續聽到有人說反貪腐公投有問題,於是我找出了選舉公報,得知第四案公投原文如下:
「你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署,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看了原文,才知道為什麼人家說這不是反貪腐公投,而是立法院擴權公投。
台灣的亂源正是國會,為什麼反貪腐卻是只針對總統?總統雖然在任期內有保護傘,但畢竟最多只有八年,卸任後若真的被查出不法,自然有司法單位與監察單位會調查處理,只要泛藍讓監察院正常運作,就不用勞煩立法院親自動手了。
反觀立法院,立法委員也有保護傘,而且可連選得連任,若真的要彰顯反貪腐的價值,為什麼不說若立委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總統與行政院也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立法院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若做到這一點,才是真正全面反貪腐,否則都只能說是在玩假的。
我想問題其實沒那麼複雜,讓三權分立或五權分立真正落實,讓法官與司法單位退出政黨,讓監察院正常運作,讓陽光法案順利通過,讓廉政公署成立,這樣才能真正監督政府,而立法院就好好為人民立法,不要總是想奪取行政權與調查權了。
為了不讓這些畸形機關任意扭曲發展,人民的選票就是最好的過濾工具,所以我還是呼籲,立委與政黨票請走出來支持民進黨,第四案假反貪真擴權的公投請投下反對票,這樣未來四年台灣才會有繼續改革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