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2 22:47 拒領公投?拆穿泛藍愚民的手段
從去年十二月底開始,我突然收到許多反對一階段公投的信,我發現內容根本是錯誤的離譜,信中還說反對這種「奧步」,但在我眼裡看來,這種愚民信件才是「奧步」的手段。
那封信也在網路上流傳了,基本上可以算是一篇網路謠言,而利用謠言來達到目的,這不是「奧步」是什麼?
大家先想看看,是什麼人在製造謠言?想達到什麼目的?又是什麼人在協助散播謠言?這種人是刻意的幫兇,或是無知造成的?
大家再想看看,會利用謠言來達到目地的政黨,可以相信嗎?
信中最大的謊言如下:
只要投票率(領票率)超過 50% 公投就算成立
只要同意比反對的多就算 2% 同意 1% 反對 97% 廢票
他就是通過的
這根本是錯誤的說法,只要翻閱相關法令,就知道正確的答案是什麼。我摘錄如下:
第四章 公民投票結果
第三十條 (通過或否決之門檻)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
只要稍為用一點大腦想想就會知道,國家大事怎麼可能只有 2% 的人同意,就算通過呢?
我先簡單解釋一下,這個公投的意思就是若有一半以上的民眾不參與,就表示不成立。
如果參與者超過半數,表示公投成立,則以有效投票者過半數意見者為主。也就是若半數以上同意,就算成立。若半數以上反對,就不成立了。
有許多人宣傳說若不去投票,就等於投反對票,所以反對者只要不投票即可。若了解上述的規則,就會知道這個說法並不太正確。
想像一個情況,若現在已有 30% 的民眾同意,30% 的民眾反對,另外 40% 的民眾沒有參與。這時因為參與者有 60%,所以是有效公投,而且正反雙方意見相同。
這時若一位反對者,選擇不投票,一位贊成者,選擇投贊成票。那麼不投票並不會影響過半,但因為贊成者多一票,公投就有可能通過。此時真正反對的人應該投下反對票,才能真正達到反對的目的。
所以正確的做法就是不要被政客的謊言洗腦了,若你同意,就投同意票。若你反對,就投反對票。如果你真的覺得不想參與,就不要領公投票,但是若你放棄了這個權利,就要接受民主機制產生的結果,要有風度接受參與者的結論。
現在再深入想想,如果不投不一定等於投反對票,那為什麼國民黨不是希望民眾投反對票?而是希望民眾拒絕參與公投?
第一,當然是說不出口要民眾拒討黨產,只好犧牲反貪腐的理念,用打混仗的方式,改口要民眾不要參與公投,用此糊模焦點,來達到反對討黨產。
第二,誰最不希望台灣公投?當然是中國,他們希望台灣最好什麼事都不要自己決定,什麼事都聽別人的決定即可。
中國最希望聽到台灣大部份的人都不想加入聯合國,此時當你自己還不為自己出聲,又能希望誰幫你出聲?
所以大家就可以觀察,是哪個人或哪個政黨不惜用造謠的奧步來幫中國?又是誰在協助散佈這些謠言?
我真的希望大家聰明一點,不要再被騙了,公投過了也不一定能立刻加入聯合國或討回黨產,但若連這點努力都不做,那還能做什麼呢?等著聯合國來邀請我們嗎?等著國民黨自動把黨產還出來嗎?
與其等待這種比中樂透還難的機率,還不如利用你的公投票,去嘗試改變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