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注意看這個「門打開、阮顧厝」的廣告,他的理由是只要人民加起來總權利沒有變少,那就是比較好,尤其是爭取生存權更重要。
我不懂這是什麼理論?以日本統治時代為例,馬英九的理論大概就是:如果人民歸順日本,同意皇民化,就會有更好的生存權,所以這樣也算是主權沒有減少?
這是不是說,如果台灣能由中國那裡獲取更多的經濟上的利益,國家的尊嚴與主權就可以被犧牲,民主與自由也可以打折扣,因為「總權利加起來」沒有變少就好,這也算是另一種顧主權?
如果這理論成立,那乾脆被殖民算了,反正被統治也是一樣有吃有喝,總權利不會減少。
本文出自:妙子的故鄉翦影
4/28(二)走出來!抗議荒謬的國民黨版集遊法修正案!
面對如此荒腔走板的「人權倒退嚕」KMT版本,公投護台灣將在周二早上在院會開始之前(暫定七點),於立法院門口表達抗議訴求。因為部份關心集遊法修正案的朋友正在參與「『不爽』出來走!
」活動,可預計現場人力會有不足的狀況,因此要請大家全力支援,一起到場增加聲勢,要求具有國會席次優勢的國民黨勿違背聯合國人權公約強行通過惡法,應積極正視人民訴求,將自願報備制、解除禁制區、限制警察任意解散命令等以誠懇態度納入集遊法修正版中。
成龍演警察、演英雄、演偉大的中國人,各位看倌只要記住,那些都是演戲。下了戲台,為了票房,他們依然會把戲中的角色帶入生活中,享受一下當英雄的快感,但真正遇到利益衝突時,他們才會現出原形,狐狸尾巴立刻被人們看到。所以演英雄大俠只是表面,那只是他的工作,背地裡只不過是奴才罷了。
成龍或許很委屈,他和我們的馬英九也是一個樣,他以為台灣人喜歡這一套,但是為什麼有七百多萬的人民喜歡馬英九,卻不喜歡他?
我對此也覺得奇怪且不解?
成龍和馬英九真的一樣,過去在紀念六四天安門事件時,真的是爭先不落人後,就怕找不到舞台大鳴大放,現在呢?說難聽點,連屁都不敢放一聲!
立法院中午初審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檢察官在偵查中發現貪污被告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任一年所增加之財產總額,超過最近一年合併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時,得命說明來源,未說明或說明不實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到此事成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國民黨這朵大黑雲再次遮住了台灣的陽光。
人民期待已久的陽光法案,如今卻變成這種奇怪的東西。原本心中的「財產來源不明罪」,硬是被改成「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若是公務人員沒有被告,財產卻平白無故多出個幾億來,這樣也沒有關係了嗎?
看到中央社對此事的報導,更令人吐血,看到的盡是謊言掩蓋真相,這種政府真令人心寒,馬英九你的政見如此七折八扣,還大言不慚的說政見一定都會實現,根本是眾多跳票的再跳一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