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9 11:22 網路平台不得販售動物用藥品


這是在xuite跑馬燈看到的一則公告

出處在此

 

原本的罰鍰

是六千~三萬元

去年底修正後...提高為九萬~四十五萬元

 

心裡有點奇怪 那時怎麼會漏掉這則修法的內容

金額整個大幅拉高十幾倍ㄟ

 

不過無論如何

動物的健康不可等閒視之

藥品盡量還是透過正規醫療院的管道取得

以免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與終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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