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ite 日誌會員服務使用條款:Xuite Blog 日誌:Xuite日誌
  • Blog小組

  • 這裡是 Xuite Blog 小組的會客廳,歡迎大家來這邊互動喔~

  • 搜尋文章
  • 關鍵字
  • 文章分類
  • 最新文章
  • 最新回應
  •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熊谷)於2008-05-17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leaf)於2008-05-17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麒龍)於2008-05-17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砃錼↗♫)於2008-05-17
    Re:[想紅嗎? ] 娛樂e世代 _網路情報局 徵召中,by(Alanis)於2008-05-17
    Re:[想紅嗎? ] 娛樂e世代 _網路情報局 徵召中,by(☜☆傻♨西瓜★☞)於2008-05-17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小小綠豆)於2008-05-17
    Re:日誌使用問題的發表處(97年05月),by(Danny)於2008-05-17
  • 最愛連結
  • 重要事件公告區
  • Blog常見Q&A整理
  • Blog使用教學
  • 日誌使用資源






  • 如何使用RSS
    Powered by Xuite
  • 參觀人氣統計
  • 2005-09-01 09:01 Xuite 日誌會員服務使用條款
  • ?
  • Blog系統公告
  • 好文轉寄
  • 平均分數:0 顆星    投票人數:0
    我要評分:


    Xuite 日誌會員服務使用條款
     
     
    1. Xuite 日誌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分公司)所屬之日誌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提供給 HiNet 會員專屬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在開始使用 Xuite 日誌之前,請您先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及「 HiNet 會員服務條款」。
     
    2. 關於本服務內所有日誌內容,均係由各 HiNet 會員所提供,逕由 HiNet 會員自行對該內容擔保其合法性與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您於本服務中所下載之電子郵件、檔案及其他資料,您應該自行考量其風險,如因下載而造成您電腦系統的損壞或電腦中資料的遺失或侵害他人權利時,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3. Xuite 日誌上所表達的觀點、建議和其他所有訊息僅代表這些訊息、內容、資料、和張貼的作者本人看法,非 Xuite 日誌的觀點。
     
    4. Xuite 日誌禁止利用本服務進行營利之商業行為。
     
    5. 關於您存放於本網站上之任何資料,您必須自行備分,本分公司不擔保您放置於網站上之圖片不會遺失、毀損或被誤刪,如有前述情形時,本分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6. 您存放於本網站之文字、圖片或其他格式之資料,經發現或檢舉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分公司有權將您的日誌改為不公開之狀態、刪除您的日誌、暫停您帳號的使用權利或終止您使用本服務:

    6.1 攻擊、誹謗或侮辱他人或損害他人信用(需檢附證明)
    6.2 不適合 18 歲以下少年觀看。
    6.3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虞,如肖像權、著作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等(需檢附證明)
    6.5 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之行為。
    6.6 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違法之虞。

     
    7. 您於遭停權之期間,無法使用管理個人日誌的功能。
     
    8. 遭停權名單將於 Xuite 日誌網頁上公布。
     
    9. Xuite 公開日誌使用人同意授權本分公司,得因推廣或行銷本分公司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重製、編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散布投稿人所上傳或刊載於本服務網站之著作及資料,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活動及媒體中。
     
    10. 當您使用 Xuite 日誌之服務時,所有與智慧財產權以及個人肖像權保護有關之事項,皆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11. 本服務基本功能為免費提供,日後本分公司如提供日誌相關之加值功能或服務,其收費方式則依當時規定辦理。
     
    12. 本服務依本分公司既有之規劃提供,對於您特定之特殊需求,本分公司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您的所有需求。本服務均以現狀提供,本分公司無義務提供您新的、功能較強的版本。
     
    13. 本分公司得隨時變更本服務之功能,您不得對本分公司主張任何權利。本分公司得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提供本服務,您不得對本分公司主張任何權利。若本分公司因故需暫停或停止本服務時,將在相關網站公告,不再對會員個別通知,您必須隨時至本分公司網站查詢相關訊息。
     
    14. 本服務條款如有增訂或修改,您同意自該修訂條款於本網站公告之時起受其拘束,本分公司將不對會員個別通知。如您於公告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經同意該修訂條款。
     
    15. 本同意書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幕僚長 敬上 (94.09.01)




    Blog小組 / Xuite日誌 / 回應(3) / 引用(0) / 好文轉寄
  •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