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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趣味數學:測驗你的年齡

    (1)首先,挑一個數字(07)表示每個禮拜想出去走走的次數。

    (2)把這個數字乘上2。

    (3)然後加上5。

    (4)再乘以50。

    (5)如果你今年的生日已經過了,把得到的數目加上1762;如果還沒過,加1761。

    (6)最後一個步驟:用這個數目減去你出生的那一年(西元的)

          現在你會有一個三位數的數字:百位數是你一開始選擇的數目(也就是每個星期你希望出去走走的次數);接下來的二個位數就是你的年齡。

       這個遊戲只在2012年有效。

      

    ◆電梯物語:

    (A)上學期有一題:如果+3代表地上3樓且+5代表地上5樓,則-2代表__。

        由於沒有說是「數線上」,這樣一來就吵翻天了!

        給的答案是:地下2樓。(電梯觀點)

        學生為捍衛分數據理力爭,乃天經地義之事,我且暫作壁上觀。

        答地下3樓的學生:「如果-2代表地下2樓,那0呢?0代表甚麼?」(問得好喔!)

        答地下2樓的學生:「那是地板啊,或稱為地下1樓的天花板啊!」(硬ㄠ的「既得利益者」)

        其實既然是考數學,想當然耳要把「數線」考慮進去。但為了尊重出題者,所以我「維持原判」。

        那要怎樣化解「地下3樓幫」的質疑呢?──「如果-2代表地下2樓,那0代表甚麼?」

        我四兩撥千金:「0就是『消失的密室』嘛!」

        同學聽了哈哈大笑,於是就鳴金收兵了。

        事後,答「地下3樓」的當然還是給分,因為題目本身就真的有問題!

      ★【註】:有些百貨公司已經改成 G樓=原1樓,1樓=原2樓,2樓=原3樓,……

      

    (B)有一年,中途接了一個國二班的數學,教了一段時間,發現這班的程度果真如傳聞所說的「不是普通的差!」坦白說,之後就不曾指望他們會有甚麼令我驚喜的表現。 

             可是發生了兩件事:

     

     (1)有一回我問同學:夏蟲不可以□□。(答案:夏蟲不可以語冰)

        一位同學答 : 夏蟲不可以「冬草」。 (想必他認為:「冬蟲夏草」可以,為甚麼「夏蟲冬草」不可以呢? )

        另一位同學答得更妙:夏蟲不可以「吃哦」﹗ 

     

    (2)又有一回,我問同學:「電梯從1樓直達5樓需要20秒,那麼電梯從1樓直達10樓需要幾秒?」 

        大家異口同聲都答:「40秒。」 

        正確答案應該是「45秒」:因為1樓~5樓上了4樓(不是5樓),1樓~10樓上了9樓。

        所以 20 ÷ 4 × 9 45 (秒)

     

        我說:「不是 40秒哦!再想想!」    

        這時,有一個學生舉手答:「45秒──」 

        哇!我那時真是喜出望外,感動極了!──終於「得一天下英才」,可以「死而無憾」了! 

        我心花怒放的問他:「為甚麼是45秒呢?」 

        他說:「我本來也認為是40秒,不過既然老師說不對,那我就『猜』45秒──按了電梯以後,大約要等五秒………」

     

        答案令我絕倒 !

        當時我:「#※~@%*︿&………」 (簡直驚嚇過度)

      

    ●●大陸人老冒來到香港一家大飯店辦理了住店手續。但他剛剛離開服務台,就對扛行李的服務生吼道:「你們怎麼能把我當成水窪地裡來的毛小子?我是絕不會付這麼多的錢去住這麼碗櫃大小的房間!這房間裡連一個凳子都沒有?」

        服務生說:「請您進去吧,這是電梯。」

     

    ●●老冒還說了另一件往事:

        我到一家外資公司聯絡業務完畢,乘電梯下樓。在某一層電梯停住了,門打開,看見一個衣著性感的女郎,一手挽著名牌手袋,一手扶著電梯門,身體斜靠著,用挑逗的語氣問:「夠淫蕩吧?」

        控制住洶湧的思潮,冷靜分析:「人家公司就是不一樣,外國企業的女職員就是開放,怪不得有人說『我們比他們落後起碼三十年』,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於是我平靜地說:「淫蕩是淫蕩了點,但我喜歡!」(我知道我說這句話的樣子,一定也很酷!)

        突然,那女郎用手袋猛地向我砸來,一邊還說:「你這色狼!……」

        直到晚上我才醒悟,原來她說的是:「Going Down?」(下樓?)

    年熱銷的葡萄糖胺,面臨險峻挑戰;根據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研究報導,葡萄糖胺被證明沒有療效;國內醫師也說,一定要有發炎的情形出現再吃才有效,千萬不要當作補藥來吃!

      眾說紛紜的維骨力及葡萄糖胺,究竟有沒有效果?一般民眾又對它們存有什麼樣的迷思呢?以下一一為您釐清。


    葡萄糖胺是否有療效?根據美國《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一篇研究報告--台灣人普遍喜好使用的「維骨力」(glucosamine),已經被證明沒有療效(Clegg Do, et al. N Engl J Med 2006; 354: 795-808)。

      這篇研究報告顯示,葡萄糖胺無法有效地消除膝蓋的疼痛,但報告中也提到,國外有一些額外的分析顯示,葡萄糖胺對於中度到更高度的疼痛也許會有療效。(註:2006年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出資,美國猶他州大學結合各處醫療院所作的大規模的臨床研究。研究自2000年11月29日開始收納病人,在16處研究中心進行,至2004年7月8日總共收納3,238 位病人,但是經篩檢後只有1,583人參加臨床試驗。) 
      對於此篇研究,國內有醫師表示,用常理來看,較輕微的疼痛無法消除,更嚴重的怎麼會有效!?

      因為這其中牽涉到的微妙關係是許多廠商之間的利益。總的來說,雖然葡萄糖胺對身體並沒有副作用,但其實也沒有療效!

     


    各國對葡萄糖胺的認定不同

      不同國家對於葡萄糖胺有不同的審核標準與認定,要成為藥品必須要更嚴謹;如果你是在美國買的葡萄糖胺,葡萄糖胺上面會有兩行字說明:「沒有經過食品藥物管理局的審查,也不能用來預防治療任何疾病。」(這句話即表示它沒有效,也就是說美國FDA對此持較為保守的態度);但在歐洲和日本比較寬鬆,把葡萄糖胺當作藥,而且有療效。

     
      為什麼會有所差異呢?原因就是因為不同國家所發的藥品許可證;有些國家會持比較嚴謹的態度,有些國家則不然。台灣與義大利則採用相同的許可證,鹽酸鹽的葡萄糖胺則屬於食品;硫酸鹽的葡萄糖胺當作藥品管理,也有健保給付,極為寬鬆。



    如何應對退化性關節炎

      其實對於「退化性關節炎」最有效的2個方法就是:體重的控制以及儘可能不要有上下樓梯的動作;另外,則是可以服用抗炎症的藥物。關節疼痛的病患(退化性關節炎)常會時好時壞,輕微的疼痛其實身體會自動的修復,但對於中老年人來說,初期可以先試前述3種方式,再不然則因就醫由醫師決定是否可以打玻尿酸當作是關節的潤滑液,或嘗試簡單的物理療法(例如光療、電療、水療等)。甚至進行人工關節置換。

     

    葡萄糖胺的迷思
     
      但是也有部分醫師認為葡萄糖胺對於輕微的退化性關節炎是有效果的,而一般民眾對於葡萄糖胺仍存有許多的迷思,以下為您一一說明。

    迷思1:
    萄糖胺可以促進軟骨增生?!
        般民眾對於葡萄糖胺的迷思就是會以為它可以促進軟骨的增生,但亦有骨科醫師表示:「事實上是絕對沒有這個功能的!服用葡萄糖胺的主要功能是舒緩『退化性關節炎』發炎所導致的疼痛。」

      關節在發炎前人體會釋放一些細胞分泌素(interleukin)第六型,而葡萄糖胺的作用就在於可以抑制發炎反應的前驅物質,因此葡萄糖胺對於輕微的退化性關節炎有抑制的效果。


    使用的時機點很重要

       疼痛時吃,這是不對的,一定要有發炎的情形出現再吃才有效!千萬不要當作補藥來吃,因為這是沒有用的,沒有發炎就沒有辦法作用!
       葡萄糖胺使用的最好時機是感覺腳(關節)有點酸酸、脹脹、痛痛、有一點點不舒服,且年齡超過5、60歲的患者身上較有效,因為年輕人的復元情況會比較快,很容易就修復了。也因為葡萄糖胺適用於較輕微的發炎,要是到了發炎很厲害時,其實吃葡萄糖胺已經沒有效了,這時候已無法抑制發炎,就必須使用非類固醇的止痛藥或一般的消炎藥來治療。有些人會認為先吃就可以預防下次的。 


    迷思2:吃了就能夠保護膝蓋及關節?!

        民眾應該打破一個迷思,不是吃葡萄糖胺就能夠保護膝蓋!一般正常人是不需要吃的,如果是中老年人,他們的關節一直持續退化,當關節有點症狀時服用可以達到舒緩的效果,若不抑制發炎,可能發炎得更快。但只要吃到症狀改善了,就可以不用吃了!因為這代表關節發炎的反應已經消失。如果是5、 60歲的人關節一開始就不會痛,其實就不用吃葡萄糖胺。至於外界所說可以潤滑軟骨、促進軟骨增生都沒有這種效果的!

    食用的安全性?

    究竟多少能夠被人體吸收
     

       葡萄糖胺唯一比止痛藥好的地方在於沒有副作用,雖然是腎臟代謝,但是對腎臟並不會有傷害,所以有時候葡萄糖胺可以吃1~3個月,但是止痛藥就不能吃這麼久,因此長期吃並不會有副作用。至於人體對葡唐糖胺的吸收究竟有多少,一天的劑量又是多少呢?醫師表示,大約需要1,000 mg的量才夠,再藉由血液來運送至身體吸收。


     

    迷思3:維骨力=葡萄糖胺? 
       維骨力是一種商品名稱,「葡萄糖胺」是它的學名,因為一開始牽涉到專利的問題,只有一家藥廠(義大利藥廠)可以做,維骨力等於是代名詞,民眾常把葡萄糖胺的商品通通叫做維骨力,但是該藥廠的專利期已經過了,很多藥廠都可以做,所以可以看見市售葡萄糖胺有許多種類與形式,例如:葡萄糖胺液、固樂沙敏等,以各種膠囊或是液體的形式出現,甚至還有加鈉或是含鉀的商品,但有醫師表示,加鈉其實沒有什麼用,只是為了與市售商品有所區別,而且有高血壓的患者就不能使用;另外也有含鉀的葡萄糖胺,有心臟病的人就不能服用,所以還是要看個人的需求來作選擇。因為葡萄糖胺大部分是從蝦、蟹殼所萃取出來,因此吃素的可以選擇食用全素的葡萄糖胺。

    如何保護關節 
       目前葡萄糖胺可以抑制發炎的效果有被醫學證實,部份醫師認為葡萄糖胺在改善病人的關節疼痛及恢復功能上其實有一部分的效果,在食用的時間點很重要;有些患者吃了2、3年膝蓋還是在痛,到最後甚至覺得沒有效果,其實真正的原因在於「吃錯時間」。因為平常膝蓋沒有問題的人再吃也不會有什麼效果,唯有在開始發炎時吃才有用,也比較不會引起劇烈的發炎。

      因此葡萄糖胺可以把它定義成,沒有什麼副作用,但是力量很輕的消炎藥。


       目前在關節軟骨這塊領域,也因為軟骨沒有血管的關係,所以要讓它增生有一定的難度,以骨科醫師來看,軟骨要生長可能要做軟骨移植才會有比較有明顯的效果。而一般年輕人軟骨有些許磨損時自己會修復回來,但超過3、40歲之後,身體修復的能力就會下降,只能去減少關節的磨損,盡量避免一些動作或運動,如爬山或上下樓梯,以及會增加關節負重的運動,而改以從事比較緩和的運動,或是戴護膝間接保護膝蓋。 

       其實就是一個觀念:「我們無法讓軟骨增生,就只能減少他的損耗。」醫師提醒,有一些發炎反應的時候就要去注意,因為不去理會可能會引起較厲害的發炎反應,而造成軟骨的破壞,而且如果葡萄糖胺可以增生軟骨,坊間就不會有什麼鯊魚軟骨素等產品(目前效果尚存有許多爭議),只有葡萄糖胺能夠抗發炎這部份有被證實。 

       醫界對於葡萄糖胺持有不同的詮釋角度,不管您選擇為何,平常則可以做好飲食的控制,維持體重,並盡量減少關節的負重以及磨損,以保護自己的關節。如果選擇相信,民眾在選購前更應認清標示,並諮詢專業藥師的建議才不會迷失在藥品廣告中。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2011-07-07 12:33病症諧趣詩

    ()人老了就會有視力、聽力減退和機體衰老的諸多現象。古代有兩首《老態詩》描述得十分傳神。

     

    (1)元代書畫家趙孟頫(ㄈㄨˇ)諧詩歎老態: 

         老態年來日日添,黑花飛眼雪生髯。

         扶衰每借過眉杖,食肉先尋剔齒簽。

         右臂拘孿巾不裹,中腸慘戚淚常淹。

         移床獨坐南窗下,畏冷思親愛日擔。

      詩中多種老年常見病症:飛蚊症、駝背、楔狀齒、肩周炎、溢淚症、老年畏冷和低體溫症等等。

     

     

    (2)魏驥豁達多病詩: 

        明代正統年間當過吏部尚書的魏驥,也寫過一首《老態詩》,詩曰

          漸覺年來老病磨,兩肩酸痛脊梁駝。

          耳聾眼暗牙根蛀,腿軟腰疼鼻淚多。

          髒毒頭風時又舉,痔瘡疝氣不能和。

          更兼酒疾微微發,三歲孩童長若何? 

        這首詩更廣泛訴說老來多病的狀態,其實也是對老態現象的自我調侃。據說這位魏尚書享年九十八,顯然對衰老的豁達才使他享有如此高壽。

     

     

    ()瘧疾: 

        明代有位幽默大師名叫陳全,有一次,他患了瘧疾,寒熱交替,痛楚難忍。遂以親身體會寫了一首《瘧疾詞》: 

          冷來時冷得冰床上卧,

          熱來時熱得蒸籠裏坐;

          疼時節疼得天靈蓋破,

          顫時節顫得牙關兒銼。

          只被你害殺人也麽哥!

          只被你悶殺人也麽哥!

          真個是寒來暑往人難過。

     

        這首詞,恰如其分地表達了瘧疾患者發作時寒戰、發冷、發熱這「酷瘧三部曲」給病人帶來的痛苦。句句逼真,比喻獨到,妙趣橫生。

    註:有關陳全的另一軼事

    用一個字講笑話」:

    http://blog.xuite.net/bear820/bear/28971286

     

     

    ()近視: 

        近視是眼科常見病,古時未有眼鏡,因此,近視患者常常會在生活中鬧出一些笑話。有一首戲謔近視的七律很有趣:

            笑君兩眼忒稀奇,

            子立身邊問是誰?

            日透瓦楞拿蛋子(屋透日光當蛋撿)

            月移花影拾柴枝。

            因看壁畫磨穿鼻,

            爲鎖書櫥夾住眉。

            更有一般堪笑處,

            吹燈燒了嘴唇皮。

     

        看來,此君近視度數不淺,兩眼如霧裏看花。

     

    2011-05-27 08:01餃子的由來

         說到饅頭,便令人聯想起他的兄弟「餃子」來了!現在到處有賣的餃子,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有兩種說法

        一說餃子源自“醫聖”張仲景“冬至舍藥”。

        東漢時期,南陽郡涅的張仲景,潛心鑽研古代醫書,廣收有效方劑,著成《傷寒雜病論》,被歷代醫者奉為經典,對醫學發展功勳卓著。他終生以“進則救世、退則救民,不能為良相、亦當為良醫”為銘,濟世救人,情繫百姓。

        長沙任太守,理政三年不忘大堂行醫,診病施藥。他見白河兩岸鄉親肌寒交迫、骨瘦如柴,不少人耳朵僵凍潰爛,心不能忍,辭官踮間為民行醫。

        冬天剛到,他讓弟子在南陽東關搭棚支鍋,把羊肉、辣椒和驅寒藥材一鍋同煮,熟後撈出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狀的“嬌耳”再煮製成“祛寒嬌耳湯”,每人兩隻嬌耳一碗湯服後周身血液上湧,兩耳發熱,寒氣頓消,凍耳很快治好。

        1700多年來世代承傳,人們每年冬至包食嬌耳,紀念張仲景恩師。

     

     

        另一說相傳唐太宗李世民喜食丸子又怕油膩,令廚師在肉中加菜,結果炸、氽不能成型,廚師靈機一動用麵皮包住水煮,唐太宗吃時問此為何物,廚師答曰用麵皮包的丸子,這樣做牢固,叫“牢丸”,不料唐太宗大喜,連稱“這好這好

                   從此那“牢丸”成為重大節慶的標誌性食品。

        1972年,考古學家在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的唐墓裏,發現了隨葬的一隻木碗裏有十幾枚“形如偃月”的食品,經專家鑒定確認為唐朝的“牢丸”,酷似今天的餃子。可見早在1300多年前的唐朝,餃子已傳到西域少數民族地區了。     

     

    2011-04-28 04:15蘇東坡外傳(2)

        蘇東坡被貶到杭州做通判,正值太守易人,在新太守未到任的期間,暫為代決郡事,因而留下不少佳話。

        有一個營妓投牒,申請從良,東坡在牒上批道:

                五日京兆,判狀不難;

                九尾野狐,從良任便。

     

        此一消息傳出後,連全郡才藝最佳的一個名妓,也來申請脫籍從良,東坡一看不妙,就在牒上批道:

                慕周南之化,此意誠可嘉;

                空冀北之群,所請宜不允。

     

        不久又有兩名女子投牒,一個叫鄭容,一個叫高瑩;鄭女申請落籍為妓,高女則申請脫籍從良。

        東坡看了兩人的牒文之後,寫成了一首「減字木蘭花」,分別批在文後。

        鄭容的牒文上批的是:

                鄭莊好客,容我樓前先隳幘(隳:墜)

                落筆生風,籍籍聲名不負公。

     

        高瑩的牒文上批的是:

                高山白早,瑩骨冰肌那解老?

                從此杭都,良夜清風月滿湖。

       

        府衙的僚屬看過牒文的批示之後,雖覺東坡的詞意很美,卻看不出其中巧妙,一個個神情茫然的面面相覷,不知所措。

        東坡笑了笑,拿起硃筆,在批文上將每句頭一個字圈了一下;大家一看,這才明白,原來正是:       

       

                鄭容落籍,高瑩從良」八字。

       

        眾府僚無不嘆服東坡的才氣,果然名不虛傳。

     

    2011-04-27 09:47蘇東坡外傳(1)

        有一天傍晚,蘇東坡在西湖邊,遇見一位撚鬚吟詩的文士,低著頭反覆的吟道:

            「泉泉泉泉泉泉泉,」

        卻一直想不出第二句來,腳下不停的走來走去。

        蘇東坡看他焦急的樣子,忍不住接口吟道:

            「宛似銀河下九天;」

        他以為那位文士該會接下去吟出後面的詩句來了,但是那位文士卻只說:

       「對對對,宛似銀河下九天;……」仍然撚著鬍鬚吟不出下句來。

        蘇東坡只好繼續吟道:

            鋼斧劈開山骨髓,

              輕鉤鉤出老龍涎。

              烹茶可供西天佛,

              把酒能邀北海仙;

        那位文士聽東坡吟到此處,覺得這幾句詩作得太好了,心想除非是蘇東坡,誰有這樣敏捷高超的才華?於是衝口問道:

            莫是朝中蘇學士?

        東坡立即答道:

            然然然然然然然。  

     

    十個男人九個風流

      十個女人,只有一個能容忍她的男人風流。 

     

    ●當男人喜歡一個女人的時候,他就會表現出風度; 

      當女人知道那個男人喜歡自己的時候,她就會需索無度。

      

    ◎女人先表現自己大方,男人就不敢小氣。

     

    人生的三大悲劇:美人會老、愛情會冷、婚姻會舊。

      

    ◎最完美的老婆是一個不說話的女人;

      最完美的情人是一個不需要固定見面的女人。

      

    ●男人越不瞭解一個女人,就越喜歡那個女人;

      男人越瞭解那個女人,就越喜歡另一個女人。  

     

    ◎情人之間的第三者是另外一個情人;

      夫妻之間的第三者則是電腦或電視。 

     

    ●要想聽好話就去戀愛;

      要想聽實話就去結婚。 

     

    ◎老婆永遠是這世界上鼻子最靈敏的動物。

     

    女朋友狐狸精的差別,就在於有沒有被那個男人的老婆抓住 

     

    ◎愛情就像一杯美味香濃的咖啡;

      婚姻則是剩餘咖啡渣的咖啡杯。 

     

    ◎在現代城市裏,有魅力的女人已經不夠看了,現代男人要的是有魔力的女人。 

     

    ●單身是一種生活方式,

      婚姻是一種生存方式 

     

    想保持單身一點也不困難——只要妳不停地說要結婚,所有的單身男人就會遠離。 

     

    ●想單身的人,一周只需約會一次。

      想結婚的人,一周最好約會七次——每一次對象都不要一樣 

     

    ◎給我一百個好理由我才要結婚,但能給我一百個好理由的男人都已經結婚了——一個單身主義的女人如是說。

     

    單身女郎結婚守則: 

      (1)別讓對方覺得妳想結婚。

      (2)別讓對方覺得妳不想結婚。 

      (3)別讓自己搞不清楚到底想結婚還是不想結婚。 

     

    ◎單身主義者只讀愛情類的書,不讀婚姻類的書。

      結婚主義者既讀愛情類書又讀婚姻類書,卻以為自己在讀有關烹飪的書。 

     

    ●單身主義者和已婚者的差別,在於別人想看的是:『前者的笑話』」還是『後者的謊話』。 

     

    ◎戀愛需要定律,

      婚姻需要自律。

     

    悲觀主義的情人不要交,因為她會拒絕跟你結婚。 

      樂觀主義的情人也不能交,因為她會跟你結婚,然後把你變成悲觀主義者。

     

                          摘自網路

     

    前金國中「救狗事件」內幕

                   ──學生真不可取,老師真無奈!

        我是前金國中的老師我現把我知道的部分寫出來──

        媒體把學生塑造成為神可是實際狀況呢

        這個班的學生在二年級上學期就有過把小狗抱來教室該班老師還自掏腰包買牛奶餵小狗

        這次的事件不是什麼可憐的棄養而是學生自己在校園內把小狗抱來有校內老師說還看到有母狗到處在找尋牠孩子的身影

        導師有跟學生約訂相關規範如果不能遵守那就不能放在教室(相信不會有多少導師能認同這樣的作法)

        結果學生早自修玩狗上課也玩狗(他們自己的網誌就有照片)也不能妥善處理衛生問題所以老師說要通報學校處理

        再說,如果學生被狗咬傷了,誰要負責!?

        張姓學生嗆老師說如果你去通報學校我讓你連老師都當不成! 」

        十點多發生主任跟學生的捕狗衝突事件

        中午午餐時間他們把老師鎖在門外不讓老師進來門上寫本班是愛狗班級不愛狗的人不准進入!」

        老師請學務處幫忙處理所以有學生指稱的中午罰站嗆聲記大過的事件

        4/18中國時報頭版頭條媒體更是大陣仗到學校把學生塑造成英雄輿論一面倒批評校長主任老師

        這些學生拿著中國時報在走廊上逛大方展示一副我贏了的神情秀給同學看

        今天全校周會升旗的時候老師跟該班學生說:「升旗唱國歌時要站好」,結果學生立刻回嗆說:「你不知道我們團結力量大喔

        先言盡於此

        經過這樣的事件師生關係學校聲譽學生的心態及人格發展……我想沒有人是贏家

     

                             摘自Facebook

     

    2011-04-03 11:16腦筋急轉彎5題

    ‎1. 有兩個人到海邊去玩,突然被一陣浪捲走了。被捲走的那個人叫小明,請問剩下的那個人叫什麼?

     

    ‎2. 一隻小白貓掉進河裡,一隻小黑貓把它救了上來。請問:小白貓上岸後的第一句話是什麼?

     

    ‎3. 是太陽叫公雞起床,還是公雞叫太陽起床?

     

    ‎4. 五成熟的牛排碰到八成熟的牛排,他們為什麼不打招呼?

     

    ‎5. 一個胖子從12樓掉下來死了,他之後變什麼了?

     

    答案

    http://blog.xuite.net/bear820/bear/43818288

     

    2011-03-29 16:09嘉言摘句

     

    「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百事心中起,一笑解千愁。」

    當大部分的人都在關注你飛得高不高時,
    只有少部分的人關心你飛得累不累。

    人跟人最短的距離叫擁抱,
    人跟人最長的距離叫等待,

    人跟人最看不見的距離叫包容,
    最可怕的距離叫恨你一輩子!

    人與人之間相處,都喜歡和不計較的人在一起,
    不計較的人剛開始時,看似失去,但長久下來卻是獲得;
    愛佔他人便宜的人,剛開始看似獲得,但相處久後卻是失去。

    女士A:我是凍死的

     
    女士B:好可怕 

     

    女士A:也沒多壞!冷得發抖之後我感到溫暖與昏睡,最後就平靜的死了。妳呢?
     
     
    女士B:我是因為心臟病死的。我懷疑我先生有外遇,所以我提早回家,但只看到他一個人在看電視。

    女士A:喔!那後來呢?

     

    女士B:我非常確定有個女人在那裡,我就跑遍整個屋子找。 我跑上頂樓,又下到地下室,然後到每一個櫥櫃並檢查每一個床下。我找遍每一個地方,最後我累垮了,並引發心臟病死了。

    女士A:太可惜了,妳沒看一下冰箱,否則我們倆都還活著。
     

     

    2011-03-18 01:35清明三段情

    之一:詩變 

          唐朝的杜牧有一首詩──『清明』: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有人將標點符號略為更動,便成一首詞: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之二:人面桃花 

                唐貞元年間,長安城中有一容貌英俊的年輕人崔護,因應試落第,一人獨自到郊外排遣寂寞。徘徊不久,忽感口渴,走進一戶籬笆圍著的人家,院裏種植著幾株桃樹,上前叩門請求給一些水喝。開門的正是一位窈窕嫵媚的少女,在盛放著的桃花映照下,少女格外動人,崔護飲完水後,便告辭回家。 

        第二年的清明節,崔護想起去年在城南人家的情景,更想起了那在灼灼桃花映照下的少女,不知不覺又走到城南,找尋昔日那戶人家,不料人去樓空,唯有籬笆邊的桃花,依舊如昔。此時崔護才深深感受到內心的感情是如此強烈,但一切已太遲,惆悵之餘,在門扉上題寫了一首詩: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

      

    之三:麻面麻花

         後來有一文人,極羨慕崔護的豔遇,故起而效尤。找了一個清明節,一大早便上山掃墓(單槍匹馬不等家人了),三兩下就掃好,然後一路看到門就敲。

        這樣敲了一個多鐘頭,可惜出來開門的不是村夫就是老嫗,真可謂「無心插柳柳成蔭,有心栽花花不發」啊!

        心想;「出師不利,打道回府吧!」——咦,前面亭子裡有個女孩在炸麻花和油條,由背影看來身材真是好!

        一時見獵心喜,上前搭訕搭訕——仔細一瞧,媽呀,竟然是個大麻臉!

        正想拔腿狂奔——嘿,開玩笑,生意上門,豈容讓你逃脫?自然是被「大擒拿手」拿住了。唉,不得已,只得拿出消費券刺激刺激一下消費了。

        別看那女孩滿臉麻子,卻也知書達禮,談吐可是非常不俗哦!兩人越談越投機,不知不覺就吃了四、五十根的麻花和油條。

        哎,天色已晚,怕山路難走,只好告辭。回家後,也對這位女子念念不忘。

        第二年清明節舊地重遊,可惜已換成一位老婆婆在炸麻花和油條了。一問之下,女孩已於半年前嫁了人。

        遺憾、無奈、惆悵之餘,便模仿崔護的詩句,在亭柱上也題了一首詩,只是略微更改幾個字:

        去年今日此門花相對

        面不知何處去?花依舊下油鍋

      

                                                   小野

      

     總有那麼一些陌生但熱情洋溢的年輕人,會在我心灰意冷之際捎來一封親切和激勵的信,使我在這條崎嶇的寫作路程上,小心的護著胸中那熊熊的火焰,不讓他熄滅了。有些小女孩會天真的寄塊口香糖和我「有福同享」,有的會寄上一塊仙人掌的漿莖,讓我「嗅嗅沙漠的氣息」,甚至還有人寄上親手編織的圍巾,好讓我「躲過這季的寒冽」。每回唸著這些信件,捧著這些溫暖的小禮物,內心的感激是難以名狀的,同時更無形中會產生一種深深的自責,自責自己毫無長進。

     

     最令人興奮的,是收到那些不署名、不寫地址的有心人,定期來函指出我文章內的缺失,哪怕是一句話、一字的不當,他們都仔細的挑了出來,我總是如獲至寶般的讀之再三--能當面指責你的人才是位可貴的朋友,我牢記著這句話。

     

     當然,收「讀者來函」也有頗困擾的一面;有時他們把你看成電影明星,向你索取簽名照,有的向你開出書單要借書,更有的人提出一大堆問題,包括數學、生物,家庭瑣事、感情糾紛,幾乎使你成了XX信箱了。這些常常使我不知所措,但畢竟我還是堅持一個原則:一定要回信。當然,我常常也會令對方失望的,譬如有位朋友第一封信向我報告身高、體重,並附上全身照一張,約我見面,這種情況我也只有傻笑的份。有個小女孩更可愛,她來信說:

     

     「小野:我的生日快到了,昨晚我夢見你送了我一張生日卡片,是一張非常稀奇的卡片。」

     

     於是,我果真託國外的朋友寄來一張台灣買不到的「稀奇生日卡」,然後限時給他寄了去。

     

     有一個真真實實的故事,就發生在我和一位陌生的十七歲女孩之間。

     

     有人說,寫自己的故事,是種出賣靈魂的勾當,可是冥冥中卻有股力量迫使我「出賣」自己的靈魂,這並不是想讓讀者「有福同享」,事實上這故事倒真有點「沙漠的氣息」,使我無法躲過「這一季的寒冽」。

     

     故事就是從一封「讀者來信」中開始的。

     

     

                                    

     

     

     去年九月間,我剛踏出校門到一所中學實習,那陣子把全副精神都放在調皮學生身上,加上剛剛連載完一個中篇,於是就決定暫時停止筆耕,想蟄伏一段時間充實自己。

     

     有一天從學校回來,書桌平躺著一封從報社轉來的信,大約有半個月都沒收到此類信件了。我放下背包,把信剪開,是一筆娟秀的鋼筆字。第一張信紙,什麼也沒寫,只附了一小段詞

     

     「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又上心頭。」

     

     我皺了皺眉,這是李清照的句子吧?我也記不清楚了。第二張淡綠色的信紙,才開始有「正式」的信:

     

    「小野先生:

     

        或許是風鈴的聲響,才讓我想到寫信給你。

     

        在我心靈最深處,埋藏了一個美麗而感傷的故事,我打算告訴你,如果你很忙沒興趣聽,我也不會怪你。我會將這個故事塵封起來,隨著十七年短暫生命的消逝,永埋黃土之下。

     

        人生如浮雲、朝露,眇眇忽忽,塵世對我而言,已毫無留戀的價值,我可以預感到:那冰冷的冬天就快要來臨了。

     

                     一個換了絕症的小女孩  菲菲敬上」

     

        我把信再唸了一遍,竟忍不住笑出聲來:又是一樁惡作劇!八成是一位好幻想的小女孩想尋我窮開心。 

                       ………待續……… 

     

                                                          / 小野

         我把信再唸了一遍,竟忍不住笑出聲來:又是一樁惡作劇!八成是一位好幻想的小女孩想尋我窮開心。十七歲對一個女孩而言是一個尋夢的年齡哪。那些大行其道的「愛情文藝巨片」、那些「哀艷動人」的「文藝愛情小說」更替他們編織了無數似泡沫般七彩的夢。我原想一笑置之,但後來卻又抱著好奇的心理,究竟我自己也只是大孩子,於是有些開玩笑的回了一封信:

     「菲菲小妹妹:

        很高興你能因風鈴聲而想到給我寫信,有風鈴真好,我這裡只有上、下課的鈴聲催著我。我認為一個換了絕症的女孩仍然可以活得很快樂、積極,為什麼你卻有『人生如浮雲、朝露』的感傷呢? 

        我並不急於想知道故事,不過只要你願意說,我還是挺樂意洗耳恭聽的。

                                              小野」

     

    這封回信寄出後一星期,竟如石沉大海、音訊全無,這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於是我更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了。難道說,敏感的小女孩已經從我的字裡行間讀出了那種不信任的味道?算了,沒空想這些無聊事,我於是漸漸淡忘此事。可是就在半個月後,又收到了他的來信,卻只有簡單的一行字:

     

    「小野先生:

     

        請你告訴我,不可欺騙我,上封信是你親筆回的

    ?                                  

                                             菲菲敬上」

     

    我重複的看著這僅僅的一行字,不禁啞然失笑。一定是我的這筆字太醜了,醜到另一個小女孩不相信是他想像中那種字體,想想不覺臉紅,厚著臉皮再回他一封信,當然還是這筆春蚓秋蛇的的鬼畫符: 

     

     

    「菲菲小妹妹:

      

        信的確是我自己回的,字太醜請勿見怪。我等你的故事已經等得兩鬢斑白了。

     

                                                小野」

     

    這一次信才寄出兩天,回信就到了。

     

    「小野:

     

        首先向你道歉,假如你知道這個故事對我而言是比自己的生命還珍惜,相信你就不會責怪我的多疑了,因為我不願輕易的把這個我一生全部情感所寄託的故事告訴別人。我信任你,因為你也年輕,你會同樣珍惜我的故事。在我揮別這塵世後,或許你能把它寫成一篇感人的小說。」

     

    我緩緩移開第一張信紙,心理突然跳躍著許多古怪的念頭,這不像是一部狂想曲吧?這到底是真還是假呢?這個叫菲菲的女孩到底是想惡作劇呢,還是真的有一個不平凡的故事。管他的,先看下去再說。

     

        「……你可以把我當成十七歲的少女,同樣的,你也可以把我視為七十歲的老太婆,因為年齡對我而言已經失去了意義。真的,上帝賜予我寶貴的生命,可是現在他又要將我召喚回去,我不敢埋怨上帝的不公平,究竟他還給了我一段不平凡的愛,讓我真真實實的擁有過、付出過,我怎能再貪心呢?只要上帝允許我在離開這塊曾經屬於我的天地時,也能帶走那支心愛的吉他和那一幅ㄧ直伴著我的油畫像,即使孤獨得像一個遊唱的詩人,我也會感謝神的恩典。小野,你信神嗎?我從前不信,此刻卻能感到它就在我的身邊。

     

        我總是會到海邊,望著藍藍的大海,彈著吉他,想把這些我倆熟悉的曲子,藉著微風、藉著浪花,帶給遙遠的他。我也曾走入茂密的楓樹林中,想摘下紅楓一片,寄上串串的相思可是又怕勾起我無邊的惆悵,使我迷失在林中。

     

        我恐怕無法熬過這一個冬天了。我知道我清楚的感覺出,自己的生命已岌岌可危,我等不到它了。他曾經說過,三年後就要回來,送我一束鮮花,帶我走進結婚的禮堂。可是,生命已不允許我活到那時候,我只希望那束鮮花能插在我的墳前,我就心滿意足了。我──真對不起,我寫不下去了── 

     

                                               菲菲

     

    最後的字跡很潦草、筆觸很輕,隱隱約約的可以看到被水浸模糊的字體,是淚嗎?我不知道,這種經驗我沒有,我不敢妄下斷語。這些像夢囈般的字句,使我有些茫然,這會是真的嗎?那會是一個怎樣的男孩?一個才十七歲卻患了絕症的女孩,是否上蒼有意使她如此早熟,使它嘗到真愛的滋味?十七歲的女孩能懂得愛的真諦?如此刻骨銘心?一開始就對她抱持不信任態度的我,雖然比她大了六、七歲,可是卻從未有過如此的感受,而她卻又願意將她的故事轉告我,只因為我年輕,我會同樣珍惜她的故事?這的確是件微妙而又費解的事。

      

    ………… 待續 ……

     

         我走進廚房泡了一杯咖啡,讓濃郁深褐的液體慢慢流入血管,我要片刻的冷靜。可是信裡的每句話又會重現在腦袋的刻紋上,使我無法平息下來。 

        年齡對我而言,已經失去了意義。吉他?油畫像?遊唱的詩人?紅楓一片?鮮花一朵插在墳前?唉,難道說,這真是一個動人的故事?我再飲一口咖啡,才發現自己竟沉醉在那似幻似真的迷離裡,像海市蜃樓,卻又如此實際、具體,我一翻身,找出了自己珍藏的一些畫片,畫片上有我平日的信筆塗鴉,一起放進一個封套裡,然後攤開信紙,開始給她回信。 

    「菲菲:

        雖然還不知道妳的故事,但是我卻已經深深的陷入你的故事中,被籠罩在你字裡行間的真摯裡。現在我能說的只是:你要好好養病,往往精神可以克服一切。

        不要悲觀,我堅信你們總有步入結婚禮堂的一天。你一定要熬過這一個冬天,我盼望自己能親自參加你們感人的婚禮,記著我的話,咬緊牙關,冬天一過,春天就來了。

        寄上一些我平日珍藏的畫片,希望它們能陪伴妳快樂的活下去。雖然我們素昧平生,但是我相信這些畫片最適合妳,妳曾是一位真正擁有過,真正付出過的女孩,我該羨慕妳。

        別忘了,早些告訴我妳的故事,就算我無法寫成小說,至少也讓我分享其中的溫馨,分擔一些哀愁。」

     

        信寄出後,我倒在床上想這一切。一個十七歲女孩,竟會有一個動人的故事?那這故事該發生在她幾歲呢?據說,最純真的感情,都是發生在十五、六歲的少女身上,他們真的懂什麼是愛嗎?我不曉得,甚至我很懷疑。想想自己十七歲那年是怎麼過的:喔,那年我總抱著一個大籃球和禿子、野馬他們鬥牛,不然就和烏骨雞他們踢足球,反正那時我沒有夢,只有球。一直到現在,我仍然沒有夢。我不敢給愛下定義,甚至加上一個小註腳,我想,那是件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玩意兒。但不知怎麼搞的,此刻我倒迫切想知道菲菲的故事,一個十七歲的女孩,一個患了絕症的女孩,會有怎樣的一個故事?

        她的第四封信終於在我熱切盼望中到來,我迫不及待的撕開,卻從裡面掉落幾瓣玫瑰,那紅色並未褪盡。 

    「小野:我不敢相信你會如此重視我的信,也萬萬想不到自己在回信中無法克制衝動的情緒,有頭無尾的草草結束,請你原諒。寄上幾片保存很久的玫瑰花瓣,雖然比不上你的畫片,但是卻希望你能體會我對獲得知音的感激。你我已不再陌生,你有足夠的裡由充當我這故事的唯一聽眾。 

        從小我生活在一個沒有愛的世界裡,我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我只是一個養女。在家裡兄弟姐妹早已奪走了養父母所有的愛,我自幼就是孤獨無助的,為此我不知流過多少淚水,也曾經有過好幾次自殺的念頭。人生若沒有愛那生不如死。

         就在我國三那年,竟不知不覺的愛上學校裡的一位年輕美術老師。請你不要笑我年幼無知,我非常肯定的察覺到,那種奇異的感覺就是愛了。只要他一走進教室,我就目不轉睛的看他,我幻想了許多,我深待了幾許,我敏感的發現,他所投給我的眼神也是與眾不同的。也許這在一般世俗人眼光中是大逆不道的,但是愛的本身卻沒有任何錯誤,為什麼我們沒有相愛的勇氣呢,小野,看到這裡,你一定會笑我年幼無知,可是,你錯了。 

        有一天,他終於對我說:『我替妳畫人像好嗎?』

        這就是我生命的轉捩點。我不再希罕養父母和兄弟姊妹的愛,因為他已經給了我一切。我們瘋狂的相愛著,縱然是不可能有結果的戀愛,可是總算讓我們擁有了,你知道嗎?小野,那是一段多麼幸福的日子。那種心靈的契合,就是愛的最高境界了。後來被養父母知道後,立刻鬧到學校去,把此事大大渲染一番,逼得他只好辭去這份教師的工作。我一氣之下獨自一個人離家出走,跑到了繁華的台北市。為了抗議父母這種不留餘地而且冤枉好人的作風,我跑到新店碧潭的吊橋上往下跳,決定以一死來抗議,來洗清我和他之間的清白。」 

        讀到此,突然一陣山崩地裂,兩眼金星直冒,世間竟然有如此癡情的女孩。雖然他的行為在常人眼中是傻事,可是我說嗅到沙翁筆下常流露的那種悲劇情調。我抖了抖信紙,繼續往下讀:

     「……後來被岸上的的人搶救了起來,可是養父母仍然不原諒我們。一個十多歲的女孩,是沒有太多能力和環境相抗衡的,我當時心已死,覺得被救起的只是一具麻木的軀殼而已。最後他申請到一份獎學金,決定赴巴黎繼續深造,臨走前他緊握著我的手說:『你等著,三年後我一定回來娶妳,我要帶一束鮮花,給妳披上白紗。妳等著,我一定回來。』 

        雖然我一直牢記著他的話,相信他會回來,可是一切又那麼渺茫。面對著他為我畫的油畫像,撫弄著他常常彈奏的舊吉他,數著他回來的日子。可是當他快回來時,我竟發現自己染上這種絕症,一切的一切,難道都是上蒼有意的安排嗎?從潭水中撿起了我的生命,又把它再交到病魔的手中?為什麼不讓我快快樂樂的度完十七歲,甚至等到他回來,哪怕是看到一眼也好?

         小野,一萬個抱歉,你是沒有理由分擔我這份落寞與感傷,原諒我,把信燒了吧,我會永遠記得你真摯的祝福。

                                                                                                     菲 菲」 

        我把信放在手中輕輕拍打著,我在想,這是不是一個癡情少女薄情郎的故事?一個學美術的年輕老師,輕易的對一個國三的女學生說:「我替你畫人像好嗎?」又輕易的說:「妳等著,三年後我一定回來娶妳……」好羅曼蒂克的話語,雖然我相信菲菲所付出的是最真、最純的感情,可是學藝術的男孩,不都是浪漫不羈的嗎?年輕的女孩竟為他投河自盡?他是否也付出了全部?想著想著,一種無名的激動和不平湧向心頭,便立刻提筆寫信,帶著一些憤怒: 

     

    「菲菲:

     

        一見鍾情不是真正的愛,愛不只是一種撞擊,一陣激情、一場喜悅而已,愛是要深刻的體驗,是一種默許,一種允諾,容我說句不客氣的話,你不該付出這麼多。我是男孩子,我比妳更瞭解他們,妳不要太相信他們,妳還太小,小到無法分辨什麼是真與善。這樣說是太狠心了點,因為妳所受的打擊已夠深,不該在此時捏碎妳的夢幻。但是,妳已視我為知音,我就得實話實說。

     

     

        該說的都說了,最後仍然祝福你堅強的活下去,那股力量,不要想假借外力,而是全憑自己。

     

                                    妳的朋友  小野」 

     

        寫完信,有些後悔想撕毀了它,可是心一橫,還是投了郵。 

        又隔了一星期,那一封屬於十七歲少女的回信,又飄進了我家綠色的郵箱。 

    「小野: 

    真沒想到,你竟是個對愛的認識這樣膚淺的人,我看錯了你,你該不會是忌妒我對他所付出的太多吧?

     

    不要以為十七歲的女孩就幼稚得不懂得愛,甚至會受騙上當,我敢誇口,我對愛的體認要千百倍於你。不要以為我站在吊橋上往下跳是幼稚、可笑的,小野,你敢嗎?

     

    我始終相信他對我是認真的,你不可以用看一般男孩子的眼光來看他、責怪他。自從他走入我生命之後,我的生命才真正燃起希望之光。一年前當我獲知自己得的是絕症後,生命對我而言本是茫茫一片空白,可是每回想到他,我就發誓要勇敢而快樂的活下去,忘掉病的折磨和痛苦。

     

    我一直以擁有他的愛為榮,你不容易瞭解的,小野,有一天當你也陷得像我一樣深時,你會後悔你上回所寫的每句話。

     

    我並沒讓他知道我得了絕症,事實上我們已失去聯絡兩年了,因為他寄來的信都被養父母沒收,我無法獲知他的地址。但是,算算日子,他在巴黎也該快要完成他的學業了,最好他不知道我染上絕症。但我心裡仍不免有一個希望,我祈求上帝能讓我熬過這個冬天,等到他回來,哪怕只是最後一眼,只要聽到他的一句話,我會含笑九泉的。」

     

    我被他的氣勢所震懾,天哪,十七歲的少女。我發現底下還有密密麻麻的句子,我倒抽了一口氣,開始讀底下的信:

     

    「……現在我的體力已經很差,連寫信都有點力不從心了,但是我還是要寫,我害怕這封信就是我的最後一封信了,所以拼了最後一口氣,我還是要寫,你要答應我,將他寫成小說……。

     

    記得最後相聚的一個黃昏,也是在一個沙灘上。帶著那把吉他,彈奏著一首 We  shall  overcome,當他連彈了三遍,唱了三遍之後,他的淚水已濺溼了沙灘,他用沙啞的聲音對我說:

    『菲菲我們會克服這一切的,你等著我。』

     

     

     那一刻是我畢生難忘的,除了海浪潑濺在小貝殼裡所發出的共鳴聲外,一切都變得寂靜無聲,恍若塵世已遺棄了我們。那夕陽的醉臉我至今仍能描繪得出來,多少個黃昏,我陪著他來這裡畫潮汐、聽潮聲,還有聽他低低敘述著許多美麗而古老的故事。他那聲音就如同小貝殼的迴響般神秘,深深吸引住我。這一些短暫而美好的回憶就成了唯一支撐我活下去的力量了。我說過,從小我就沒有愛,沒有愛,怎麼活?

     

     我想我已說得太多,畢竟你是個對愛認識不深的男孩(也恕我實話實說),我真不明白自己會找到你來傾訴,或許我已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快離開這地方了。如果你也能破例的為我祈禱,我將會在另一個世界保佑你的。

     

                                             

     

     我跌坐在書桌前,手一鬆,把信紙灑了一桌。難道說,我真的不如一個十七歲的女孩?我對愛的體認真的那麼膚淺?也許菲菲說的對,有一天我終會明白。猛抬頭,碎紫花色的窗帘被微風吹得脹起一個小山丘,窗外有夕陽的餘暉。夕陽?夕陽的醉臉?我的思維又被引到信上的一句話──不要以為我站在吊橋上往下跳是幼稚、可笑的,小野,你敢嗎?──你敢嗎?我敢嗎?哦,碧潭。陡然一陣心血沸騰,我彷彿諦聽到崢琮的流水聲,是潭水?抑或是血脈裡流竄的熱血聲?於是匆匆穿起鞋子,提了件外套就衝出門去。

     

     「快吃晚飯了,你要上哪兒?」媽在我身後嘀咕著。

     

     「去碧潭」我頭也無回的一逕的奔向客運站牌。

     

     「這孩子今天吃錯了藥。」媽大聲說。

     

     這是一個黃昏,卻見不著夕陽,一切都像蒙在灰霧中。

     

     我漫步在吊橋上,黃色的鐵欄杆已微微透著斑駁鏽蝕的褐色,紆紆徐徐的盡量放慢了步子,我想不透自己這種遄飛的興致是因何而起?是真的多愁善感起來?還是一種「強說愁」的自尋煩惱?我企圖想像揣摩著菲菲有一天,站在吊橋上徘徊,我想像著她那無助的心情。她唸著那首李清照的詞: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當她往橋下看,大雨過後的潭水總是這樣青碧色中泛著幾絲濁黃,微風輕拂潭面,掀起片片死魚身上的鱗片。那一艘艘編了號的天藍小舟,上面坐了一對歡笑的情侶,把影子笑落在潭面上。那些小舟上鮮紅的號碼,似乎也替一對對情侶編了號。編了號的情侶?哈哈,這一切在菲菲的眼中都成了毫無意義的幻象,於是他縱身一跳,在潭面劃出一圈圈同心圓,她的一切都隨著同心圓的幻滅而消逝。 

     

        一個站在橋上寫生的少年擋在我前面。愛寫生的少年呵,縱使你能畫盡碧潭所有挺拔危巖上的古松和潭面上的每一道波紋,可是你再也畫不出一個失落少女當年跳入潭底所激起的同心圓。你敢跳嗎?小野,你敢嗎?不要以為我站在吊橋上往下跳是幼稚、可笑的──好倔強、好執著、好任性的菲菲!汗珠從頭到腳汩汩的沁了出來,浸濕了每個毛孔,兩腿有些發軟,是菲菲的腿,還是我的?心臟像是被什麼東西很狠的敲了一記,是一場夢魘?這才發現自己在橋上發怔了許久許久。 

    ………待續……

     

         走完了吊橋,看到前面不遠處,有對穿牛仔裝的情侶正在買棉花糖吃。我走上前去,也買了一支,於是一邊舔著蓬蓬鬆鬆的粉紅色棉花糖,又從橋上走了回去。

      

          這蓬蓬鬆鬆稀稀疏疏的大棉花糖,用力一捏,恐怕就只剩一點點,所以吃起來要格外小心。我用鼻子去嗅,似乎有些甜味;放在口中咀嚼又像沒有吃到什麼,一口咬下去,什麼也沒咬著;輕輕的去舔它,倒可以體會出那一絲甜味,那屬於粉紅色的甜味。這是怎樣的一種滋味?菲菲也許懂吧?

     

     

        我很有耐心的體會這棉花糖的滋味──我一直以擁有他的愛為榮,你不容易了解的,小野,有一天當你陷得像我一樣深時,你自然會明白……。這些話為什麼在此刻又重現腦際?我舔完了最後一口棉花糖,把那根竹篾子狠狠的往橋下扔,我發現我陷得很深了,和菲菲一樣深,陷在那團蓬鬆的棉花糖裡。 

     

     

        走下橋後,看到水泥地上有一些年輕人在玩著用藤圈套瓷器的遊戲。有些人野心勃勃的往遠處扔,想套名貴的磁器,有些人貪圖近利,只管套最前面的小狗、小貓。忽然聽到一個穿紅毛衣的女孩扯著身旁的大男孩說:

     

        「小張,套中間的那尊射箭的邱比特,快,套住他。」

     

        邱比特?唔?我把兩手插入兩邊的褲袋裡,天已經昏暗下來,我想,我該回去給菲菲寫信了。

     

    「菲菲:

     

        如果我能為你做些什麼,你儘管直說吧。如果你已經熬不過這個冬天,看不到他最後的一眼,那就讓我來彌補這一切,這其中不帶一絲憐憫和同情,而是一種感動。今天我在黃昏的碧潭吊橋上真正體會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感覺,我可以坦白的告訴妳,我現在真願意替妳做一切。

     

        妳現在還能看書嗎?看書可以使一個人昇華、超脫。我替妳挑了四本書(生命之歌、鄉愁、弘一大師傳、霍桑小說選),已掛號寄去。雖然妳才十七歲,但我已對妳頗具信心,妳會懂得為什麼我選這四本書。包裹裡還有一本詩集,是我高中時代的信筆塗鴉,見不得人,自己卻珍藏著。每首詩的插圖也是我自己亂畫的,是我自己的心血。所以你有空不妨翻一翻,看原稿和白底黑字的印刷字有很大的區別呢。

     

        現在能醫好妳絕症的,不是鈷六十,也不是什麼高貴名藥,而是勇敢活下去的信心。如果妳仍克服不了病魔的糾纏,也不必難過,或許生命對妳而言,具有另外一種意義。

     

        曇花的生命雖短,但他仍盡了全力吐著芳華,可見生命的價值並不在長短,而在於它所放出的光和熱。這不是說教,希望你能了解。再談。

     

                                                野 」

     

        寄信時,我順便把四本書和一本詩集一起寄給菲菲。我仍不清楚自己這些行為,是情不自禁的衝動?還是真的陷入菲菲的故事裡。她的故事就像一支棉花糖,我自信已經領略了其中八、九成的滋味,更糟的是,我是一頭陷進了這支棉花糖裡而無法自拔了。我清清楚楚的發現自己已經成為這故事裡的一部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大概弗洛姆說過吧──人類最大的奮鬥,就在於人與人之間心靈的的融和,那是一種最原始而根本的激情。我想現在的我,血脈裡流的就是這種激情,我完全和故事中的男女主角融和成一體了,我無法克制自己一直往下陷,越陷越深。

     

        一星期後,回信來了,不出我所料,菲菲的天份極高,她信上這樣說:

     

        「……我看完了鄉愁和生命之歌,告訴你,我好喜歡赫塞。在鄉愁裡,赫塞說他像一個能知往察來的預言家,站在黑暗深淵的邊緣,集中心志側耳諦聽急湍洪流或暴風雨的轟隆聲,才能聽出萬物歸一、一切生命配合為一的聲響。小野,真感謝你,在我生命即將消逝之前,竟也能漸漸體會赫塞的這份歸一和融合,也許這就是你寄這四本書給看的目的吧?它使我不再畏懼死亡。

     

        你的詩集我也翻過了,我還不能完全領會,也許新詩就是這模樣,沒有懂或不懂,只有領會吧?不過我特別喜歡那篇『四月初的雨點』,那是你初戀的故事嗎?

     

        小野,謝謝你給了我這許多,我曾經說過,年齡對我而言已不重要,雖然這只是短暫的十七年,可是我卻能擁有過真摯的愛情和可貴的友情,我比曇花幸福,我覺得已經很滿足了,不是嗎?

     

        寄上一條圍巾,是我國三家政課編的,本來是要送給他的,可是當時還差一排花邊沒鉤,我最近把他鉤完,轉送給你,以後的日子,希望它能帶給你一些溫暖。 

     

                                                                                                  菲 」

     

        這是個多麼聰慧而早熟的女孩?上蒼為什麼總是喜歡捉弄人?我撫弄著手中天藍色的圍巾,傻愣愣的瞧著上面那細密的一針一線,我好像又看到了大海──天藍色的大海,一個背著畫架的年輕人,輕輕的彈著吉他,柔和而堅定的唱著:We  shall  overcome,他厚厚的手掌牽著一個女孩纖細的小手,他們踩著一地的淚水,那淚水鹹得和海水一樣。

     

        唉──我不禁仰天長嘆一聲,嘆去胸中的不平,一反手,把天藍色的圍巾繞在脖子上,該給菲菲寫信了,我告訴自己。 

     

        就這樣,我們一直通著信,偶爾談談音樂、繪畫,有時也討論一些哲學、人生。我們都還小,我們談的很淺,就像碧潭的潭面,而不是潭底。但是在潭面卻也足夠激起許多漣漪了,我們都企圖在這些漣漪中去捕捉永恆。只是在字裡行間,她仍然抹不去那份感傷和哀愁,因為她說她的身子越來越弱,精神也越來越不濟了。 

     

        冬天就快要過了,菲菲,妳一定要設法熬過這一季冬天,我要竭盡所能,幫你度過這最艱難的日子。妳要咬緊牙關苦撐著,一定要撐到他回來,我要親眼見到他把鮮花放在妳的手裡。我每晚都這樣祈禱著,我幾乎成了最虔誠的教徒。 

     

        冬天為什麼總是這樣漫長?有一天下午,忽然有一種冷徹心骨的涼意自我腳底緩緩升起。一眼瞥見沙發底下蜷伏著的黑貓,正用陰森冰冷的黃綠眼球瞅著我,我有一種很不吉祥的預兆──已經兩個禮拜沒收到菲菲的信了,莫非?糟了,最近為了忙科學展覽,怎麼一時如此大意?我從椅子上跳了起來,黑貓向後蹲了一步,畏葸的縮了縮脖子。我立刻打電話到學校請了兩天事假,連行李也沒收拾,抄下菲菲在高雄的地址,次日清晨動身南下。

     

    ……… 待續 ……

     

        在南下的快車上,我閉目沉思,盡力使自己能心平氣和,我開始回想菲菲的一切。一個如此純真的少女,她短暫的十七年該用甚麼字眼去形容呢?風鈴?絕症?油畫像?吉他?遊唱的詩人?浪花?楓葉?吊橋?沙灘?巴黎?白紗?我思緒紊亂,無法找到一根繩索把這些夢幻般的字眼串起來。難道這就是菲菲的十七年生命,我突然感到相當疲憊,真的,一種心力交瘁的疲憊。她真的等不到那個唱「We  shall  overcome」的男孩了嗎?已經絕望了?現在,我只能祈求她在死之前能得到她所能得到的一切。  

        下了火車已經是午後一點左右了,我也忘了轆轆的飢腸,攔下一輛計程車把地址唸給他聽。一路上我仍閉目沉思,我要在心裡先有個準備,我怕到時候我會失態。不管我的前面是病危的菲菲,還是菲菲的屍首。我幾乎已經喪失對自己的信心,到時候面對他的養父母恐怕連ㄧ句安慰的話都吐不出來。  

        車子轉了幾個彎,停在一個巷子裡,巷口有幾個小孩正在玩踢罐頭的遊戲,他們不約而同的對我投以好奇的眼光。我付了車資跳下車來,抬頭找著門牌,目光於是停留在一家綠門上。我深呼吸了一口,上前去按電鈴,應聲而出的是一個穿米黃色套頭洋裝的婦人,後腦勺挽了一個髻子,看她嘴還嚅動著,似乎正在吃甚麼。  

        「對不起,請問秦菲菲小姐是住在這兒吧?」 

        「你是說菲菲啊?」那婦人瞪了我一眼,露出奇怪的笑容。 

     

        「是的,我是她的朋友,從台北來的,請問她現在──」我急得想把一肚子的話擠出來,偏偏只有一張嘴。 

        「喔,菲菲一直沒回來,她明天月考,可是八成又跑去溜冰了,這孩子,野得很哪──  那婦人撇了撇嘴。 

        「菲菲的病怎樣了?」 

        「病?什麼病?她健康得很呢,從小就很少有病。」婦人又把尾音拖得很長,卻用更奇怪的眼光看我。 

        「這──」我真有些迷糊了,但是仍力求鎮定:「請問秦菲菲唸國中時,是不是曾經和一個美術老師談戀愛,後來她的養父母反對,後來秦菲菲跳河自殺,後來她又染上絕症,後來──」 

        「慢著!」那婦人收斂了笑容,叉起一隻手來:「我說你這個人是不是神經病?從台北跑來,就是這樣胡言亂語啊?你到底鬼扯什麼喲?什麼自殺、養父母的,菲菲是我家獨生女、心肝寶貝,一直活得好好的,從來沒出事過,你到底是什麼人?神經兮兮的。」

         「我──」我張大的嘴巴再也閤不攏了。 

        「你,你怎麼樣?真是莫名奇妙。」她乾脆雙手叉腰。

     

        「那──菲菲小姐最近有沒有常寫信或看書?」我開始對菲菲感到很陌生,我不敢相信這一切。 

        「這是她的私事,我很少過問。」她上下打量著我,很不耐煩的說:「不過他最近常看書、常寫信,她說她最近正在和一位作家開玩笑,菲菲從小被我們寵壞了,喜歡戲弄別人,我也就懶得過問了。」 

        「……」我只覺得頭有些暈,彷彿眼眶裡有一萬隻小螞蟻在竄爬,熱熱癢癢的,我強忍住,咬咬嘴唇:「對不起,我問最後一句話,菲菲今年幾歲?」 

        「十七,剛滿十七,你問這幹嘛?」那婦人大聲的說。

     

        「謝謝妳,秦太太,我……我走了,請妳別把我這個神經病來過的消息告訴她,是我,是我找錯人了。」 

        我忘了自己是否曾向秦太太道別或揮手,在恍恍惚惚中,我走回車站,十七歲,十七歲,我發現自己毫無意義的默唸這三個字,恍恍惚惚一支蓬蓬鬆鬆稀稀疏疏的大棉花糖,被我用力一捏只剩下一支竹篾子。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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