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sanio在「我最討厭的5種Blog」中所談論的內容只是我個人的偏好罷了。有的人喜好與我相仿,也有很多人愛極了欣賞別人分享出來的「清涼照」或Kuso影音檔。君不見清涼相簿總是紅到不行。這世界原本就存在著多元的聲音與想法,當然每個人都有權力展現自己的偏好,做出自己的選擇。
可是,分享是一種精神,作法卻有待商榷。未經原創作者的授權,自行轉載使用他人作品,是違法的行為。就如同有人喜好大量轉寄文章,其實卻可能是在大量製造垃圾,並且違反了著作權法。因為很多人都習以為常,如此一般;很多人也不太瞭解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或者有人瞭解,卻不認為自己這樣做會被抓到,所以就大家一起來。這是非常惡質的網路文化之一。
無可避免地,這樣的惡質文化會被帶到Blog來。更無奈,網路服務業者,通常也不太在意這樣的問題,一來他們不想浪費功夫;二來,不是所有管理階層都非常瞭解著作權法;三來,沒聽說誰這樣做被判了刑(國、內外最近都有新的判例),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在HiNet與Xuite的「會員條款」中也有相關的規範,可有多少人看了?相信Xuite站長也忙到無力去理會這種到處存在的問題。
Blog還算是個有進步的玩意兒,因為有了授權條款(比如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跟引用制度。Blog中的每一篇作品都有一個對應專屬的引用網址。任何人針對某一篇作品有進一步的意見或者想將其分享給別人,可以利用引用的方式,在自己的Blog引用他人作品,經由引用網址點名原出處,並進而針對原著做出自己的意見引伸。這樣在文章不斷擴散分享的過程,還是可以知道原著的出處,而且不斷累積各種意見。
Blog的分享與傳播精神是值得鼓勵而且也漸漸影響著這個世界,Bassanio也衷心的期盼大家在Blog群中瀏覽時,不要吝嗇於留言給欣賞或不欣賞的部落格老闆,讓彼此有交流的機會。更希望大家能多利用引用功能,不論是贊同或不贊同,都可以引用別人的作品,並提出自己的看法。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意見,彼此提出來討論,世界才會更進步。不是嗎?Bassanio也歡迎大家隨時來討論。這世界本來就很難分出對錯,我們只能照著遊戲規則來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