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1 22:45 08 - 10/11 我就是愛創作,創作無罪~創作萬歲!

沒想到我的人氣會在一夕間暴漲,
自從昨天結束的904人後,
人數就一直暴漲,
我也在這裡祝福各位部落客人氣長紅。
但我想,部落格這玩意兒是用來創作、分享東西的,
並不是用來衝人氣的,儘管我以後每天人氣都0,
我還是會繼續創作,因為我就是熱愛創作,
也希望各位在生活之餘可以來創作部落格,分享自己生活的點點滴滴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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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0/11日記
今天,也是沒什麼有趣的事,
不過,我爸把我們地下室擺很久的腳踏車(兩輛),
拿去浴室洗,洗好後,就拿去摩托車行灌氣(輪胎沒氣),
因為,輪胎不但沒氣,煞車也壞掉了,
由於之前我自己買的GIANT腳踏車我騎不下了,
所以就把我那台腳踏車割愛送給弟弟了(花了我2千多>"<怒),
況且,我也才沒騎幾次,這是我最痛恨的一點。
上面提到的那兩輛腳踏車,
是我跟我老爸一人一台吧?(或是有一台我老媽騎)
等待後天星期一的練球,再提一次,星期三要比賽了~
好啦!就先打到這了,休息去,Good By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