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9 20:02 申辦教師資格複檢注意事項
申辦教師資格複檢注意事項(實習教師)
一、實習教師務必準備【下次返校座談時(96年5月3日)繳交】:
(1)一吋半身照片五張,並於背面寫上姓名。(半身照片須近三個月內,不得用學士照、生活照,且不能用列表機列印之照片,否則台東縣教育局會退件,請務必配合辦理。)
(2)實習教師證影本(請正反面分開印成兩張)
(3)申請表(座談會當天發予各實習教師)
(4)身份證影印本(請正反面分開印成兩張)
(5)A4格式回郵信封(37元限時掛號):郵寄合格教師證用,於信封上書寫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6)普通小型回郵信封(37元限時掛號);郵寄實習成績及格証明用,於信封上書寫姓名、住址、郵遞區號。不須參加教師甄試者,如公費生,則可免附。
(7)畢業證書影本。
二、以上二項回郵,務必在信封上方(郵票旁邊)繕寫“複檢編號”(近日內會將複檢編號公布於實輔處網站上,請自行查閱),以利本處迅速核對及日後查証核發等工作,請務必配合。
◎注意:以上証件請審慎保存切勿遺失並於96年5月3日返校座談時帶回學校辦理複檢,否則遲延取得教師資格,無法參加當年度國小教師甄選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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