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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1 21:48 公務員也是一種等價交換,不要讓認真做事的法官反而變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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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評分:

    文官的確做了他該做的事,但是,那並不夠,與他的職位所應負的責任不成比例。因此,他不見得算是違法,但算是失職。




    看到今天鄭麗燕法官的事蹟被表揚出來,代表的是另一層意義:文官系統習於以最消極的方式解決問題,結果認真努力的反而變成很稀有的「新聞」。

    不違法,但失職

    我們常聽民意代表罵官員各種不負責任的形容詞,文官則常講「依法行政」,其實這些都沒有點到重點。重點在於,文官的確做了他該做的事,但是,那並不夠,與他的職位所應負的責任不成比例。因此,他不見得算是違法,但算是失職。

    就以新聞裡那個丈夫計畫休妻案來說,報導裡說一般情況屢傳不到就一造辯論,這樣做是合理的,因為不能一直無限期找人。但問題在,有沒有用心在找人?如果只是拿著最後一個地址發發通知,或是在一些沒人看的報紙登公示催告就算了,這的確聽起來有點誇張的,人因為各種因素離開之前登記的地址,這是很正常的事,不肯多花點功夫來找,這樣並沒有維護到人民的權益,結果鄭法官不過是透過當事人的爸媽一找就有了,聽起來真是諷刺。

    另一個報導中提到的認領案例也是,的確文件往來很麻煩,但是為何不想想:法官、外交官的處理公文送到日本爸爸手上,官方機構是不是比較有權威?是不是比較能驅使當事人辦手續?這樣是不是可以讓小朋友不致成為黑戶?鄭法官若是跟一般人一樣,隨便做一兩下就結案,等於是又製造出一個悲劇。

    公務員是一種等價交換

    公務員事務繁多是事實,但不代表可以拿此當理由「推事」,最後倒楣的是民眾。要當公務員就要有這種認知,公務員是鐵飯碗,也等於是鍊金術士,等價交換,有保障就代表你要付出相對的代價,不是考進去後就可以混水摸魚。

    公務員如果積極任事卻演變成業務量過於繁重,這代表人員不足與效率不佳兩種可能,研考單位要負起責任做出公正的研究結果,該加人就加人,該改善行政效率就要做,而不是成天失敗主義。文建會前主委黃碧端說,會本部編制只有88人,但事情是逐年增加。我不知道一個中央部會等級的單位編制88人是否太少,或是她在騙人其實事情都下放出去,但這本身就是一個可以好好討論的問題,也是像88水災所曝露出的眾多問題的一環。那些自認為是改革者的人們,還有那位最會講依法行政的馬英九總統,希望你們有注意到這點。






    「媽媽法官」鄭麗燕 為15萬鴻源被害人討債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9.11.01 04:10 am
     

    媽媽法官鄭麗燕堅持辦案一定要用心,不能讓公權力睡著。埋首卷證資料中抽絲剝繭,「耐煩」是她最令人佩服的美德。
    記者陳正興/攝影
    晚上九點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法官鄭麗燕的辦公室燈還亮著。小小一方,卻是實現正義的基地。每寸空間都堆滿了卷證資料,昏暗的燈光下,鄭麗燕由卷海中抬起頭來,回應訪談的第一句話就是:「法官辦案一定要用心。」

    耐煩辦案 最難的功課

    近一年來,她手上忙著複雜繁瑣的鴻源破產案的後續債權分配,十五萬名債權人的資料占據著她的辦公室。這件陳年破產案從民國八十年開始,到現在已經十八年了,歷經十位法官處理,因為債權資料人多事繁,很多債權人又已過世或搬家,麻煩程度人見人怕。但鄭麗燕接手後,情況不一樣了。

    「耐煩」是她身上最明顯的特質,這已是現代罕見的美德,堅定地為小民醞釀出正義的果實。

    法拍資產 設法抬底價

    鴻源資產被查扣,但破產管理人多年來無法拍賣出售這些不動產,鄭麗燕不願賤賣這些資產,以免影響債權人的權益。在拍賣時,她盯著鑑價公司,設法提高資產的底價,兩年多時間,她一件一件的把鴻源的財產處理掉。

    「司法不論大案小案,都是當事人的案子,當事人一生可能就來法院這麼一次,如果法官不能盡心辦案,怎麼對得起民眾?」鄭麗燕就是這樣一個人,辦起案來,就像媽媽照顧兒女般,無微不至,處處為當事人著想。


    萬人失聯 花一年找齊

    一般法官處理拍賣案件,不會管到這麼多;不動產賣不掉就流標,底價再打八折。但鄭麗燕一想到,鴻源受害者一生的積蓄就這樣被騙走,她覺得難過。

    「設身處地想,如果你是被害人,會不會希望法院多賣一點錢?」想幫被害人多拿回一點錢,是鄭麗燕不願輕易放棄的原因。她甘心花這麼多時間,為一件老案收尾。


    今年年底 可分配債權

    鴻源資產賣光了,接著要分配債權。十五萬名債權人中,有一萬多人聯繫不上,她用最笨的方法:一個一個向戶政機關查核!

    鄭麗燕花了一年多,終於找到一萬五千多個債權人及其繼承人,今年年底就可以分配債權。鄭麗燕說:「辦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學問,就是要有耐心。」這卻是最難的功課。

    為幾千元 正義不打折

    花那麼多時間尋人,債權人所能平均分得的,也不過區區數千元,鄭麗燕自嘲「憨大頭」,心裡卻很明白:債權人能分到多少錢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都是他們的血汗錢,法院有責任把錢交回到他們手裡,「正義是不能打折的」。

    好心匯錢 被當大騙子

    鄭麗燕親自署名發出一萬五千多封公函給債權人,希望他們能提供帳號,好讓法院匯款。但在詐騙橫行、社會信任幾已崩盤的現在,許多債權人收信之後根本嗤之以鼻,「法院要匯錢給我,這不是常見的騙人橋段嗎?」債權人猛打電話到法院向鄭麗燕查詢,鄭麗燕才發現,這年頭好人難當。她在辦公室接電話接到手軟,苦笑:「要ㄎㄧㄠ去(死掉)了!」

    有人問她,幹嘛要自己找麻煩,依照債權人名冊的舊址寄通知,如找不到人,就公示送達並將債款提存,自己不就可以省事?

    但她認為:「這算哪門子的尋人?案子一拖十八年,不能夠這樣應付,對債權人太不公平。」

    鄭麗燕當年由東吳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司法官訓練所廿四期結業。她的同期同學有人當上地方法院院長或是地檢署檢察長,若以鄭麗燕的資歷,早就可以外放地方法院當院長了,但是「升官」從來就不是鄭麗燕想要走的路。

    鄭麗燕以基層法官自豪,她喜歡貼近人民,任勞任怨,總是想盡辦法幫助走進法院的民眾解決困難。她堅持每一分的正義,不論在旁人眼中值不值得。對於弱勢民眾,她始終堅持慈悲以對,不厭其煩。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9.11.01 04:10 am
     
    當年轟動一時的停棺占地案,歷經好幾任法官都無解,到了鄭麗燕(中)手中,順利拆屋還地。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俊良攝影

    鄭麗燕耐操耐煩之外,辦案的魄力十足讓她在司法界有「鐵娘子」之稱。幾年前轟動社會的「停棺占地」案,就在她手上解決。

    多年前,土地銀行在台北市康定路有一筆土地被陳姓男子一家長期占用,民國七十五年法院就判決陳家應拆屋還地。但是陳家卻百般阻撓,甚至還將放置母親遺體的棺木停放在屋子內,抗拒還屋。

    土銀向執行處法官反映,但承辦法官不願觸霉頭和靈柩對抗,使出「拖」字訣。歷經多年,執行處法官都換了好幾位,停棺占地案仍然無解,被稱為史上難度最高的強制執行案件。但鄭麗燕接手後,她堅持公權力必須落實,「我不怕觸霉頭,我沒這種忌諱」。

    這位女法官站上第一線,先指示警方封鎖、阻隔陳家人阻撓,再令殯葬處人員搬遷棺木,先送到市立殯儀館暫放,再出動怪手拆屋,成功收回被占用的土地。

    「公權力不是擺著好看的,法院是依法強制執行,不能讓正義遲到。」她拍著桌子,用高亢的語氣,又再說了一遍:「正義不能遲到」。她的心中對「正義」有強烈的信仰。

    【2009/11/01 聯合報】@ http://udn.com/

    媽媽法官/跨海尋人 拆穿狠夫休妻計
    【聯合報╱本報記者蘇位榮】
       
    2009.11.01 04:10 am
     

    鴻源案是鄭麗燕最龐大的「尋人」行動,但在她的法官生涯中,「尋人」紀事不只這樁。

    有位男子以妻子行蹤不明訴請離婚,法院傳妻子幾次,她都未到庭;通常法官會以「一造辯論」判先生勝訴;但是鄭麗燕認為事情似有蹊蹺,決心要找到「逃妻」。

    鄭麗燕先從戶籍資料找到了女方的父母,透過娘家找到身在美國的妻子。原來她正奉先生之命,帶著小孩先移民美國,怎料丈夫卻在台灣提起離婚官司!法官的鍥而不舍,拆穿了丈夫的「休妻計畫」。

    鄭麗燕一直記得當年審理過一件十一歲男童請求生父認領案。一名台灣女子與日本男子田中孝在台北公證結婚,婚後三天,田中孝回日本,女子拒絕到日本共同生活。她後來在台灣與一位有婦之夫生下男童。

    因為女子未與日本丈夫離婚,法律認定男童是日本人的婚生子女;但男童的外祖父向法院請求由男童的生父強制認領,以便認祖歸宗。

    若要解決爭議,依法該由男童法律上的父親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再由生父提起「認領之訴」;但日本父親並未提出,法官原本只須駁回「生父認領之訴」就結案,但她沒這麼做。

    「就算案子駁回,還是沒有辦法解決男童的身分問題。」她透過日本交流協會及媒體查訪田中孝在日本的下落,她寫了一封信,請翻譯社譯成日文,寄給田中孝。但田中孝拒絕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鄭麗燕還是不死心,再寫信說明身分對男童的重要性,雙方信件往返了好幾回,花了幾個月的時間,田中孝終於同意由日本來台提出否認子女之訴,男童得以回復與生父的關係,事情才功德圓滿。

    「這名男童現在應該有廿多歲了。如果當時不處理,駁回就駁回,孩子變成『黑戶』,那會有多慘?」鄭麗燕從來不認為「照章行事」是最好的方案。她滿意地說:「這是令我難忘的一件案子。」

    儘管鄭麗燕不斷念著:「我只是一名小法官,做好份內的事。」但旁人看到的是,她努力在所經辦的每一件案子中,實現司法正義。這位法官身上,沒有公事公辦的冷漠臉孔,聞到的是她有情有義的氣味。

    【2009/11/01 聯合報】@ http://udn.com/

    Antonio / Xuite日誌 / 回應(2) / 引用(0) / 好文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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