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小百科:Hic et ubique :Xuite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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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07 23:59 拉法葉小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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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麼叫拉法葉艦?什麼叫「光華二號」?

    拉法葉級(Lafayette)是法國在1980年代後期設計、1990年代初期開始服役的巡防艦,滿載排水量三千餘噸。由於法國海軍第一艘艦命名為拉法葉號,因此稱為拉法葉級。

    1980年代,我國海軍推動「二代艦」,分為「光華一號」與「光華二號」兩個計畫,其中光華一號計畫是仿製美國派里級(Perry)巡防艦,由中船公司承造。由於第一艘命名成功號,故稱成功級。

    相對於近四千噸的成功級,光華二號原本的目標是兩千噸級,當初洽談的目標是韓國的蔚山級,後來變為法國拉法葉級。拉法葉級在中華民國海軍的第一艘艦命名康定號,因此在國內也稱為康定級。

     

    二、「由韓轉法」是怎麼一回事?

    當初光華二號開始規劃時,唯一可確定拿到出口許可的,就是韓國的蔚山級。在沒有其他競爭者的情況下,海軍與韓方開始談判。由於國內輿論反彈聲浪大,使得我方要求修改原先「前六艘在韓國造,後十艘在臺灣造」的規格,變為「前兩艘韓造,後十四艘台造」,為此韓方十分不悅,拖延新規格的報價。另外對於韓方能否替我方爭取船上美製武器的出口,雙方也一直齟齬不斷。此時,法國方面適時介入,使得採購案大翻盤。

    1988年底,法國前參謀總長(當時是國防部顧問)拉卡斯將軍訪華,透露法國願意與臺灣加強合作,包括出售新式武器在內,並邀郝柏村訪法。1989年5月,郝柏村訪問歐洲。5月6日在巴黎,拉卡斯在午宴中明確表示:法國願意提供臺灣防禦性武器。當晚郝柏村在日記寫下:「余腹案可以海軍第二代PCEG為法對我軍售及技術移轉之開始。」兩天後郝柏村轉往西德,行前發電報回臺北海軍總部,要求對韓談判「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這就是那封著名的電報)。

    郝柏村返國後,海軍派出艦管室主任雷學明中將為首的六人小組前往法國與沙烏地(使用法製軍艦)考察,返國後提出報告:認為法國目前建造中的F-3000(拉法葉級)設計最佳,法國F-2000(沙國已採購服役中)次之,蔚山最差。9月22日,郝柏村聽取海軍簡報,決定採購拉法葉。

     

    三、拉法葉的建造模式與價格?

    決定採購拉法葉後,初步規劃購買六艘。數目減少的原因,應該一方面是價錢較貴,二方面是對光華二號的賦予任務完全轉變(見第四節)。六艘拉法葉艦一共有四個價格:

    1989年10月的「概估」:約113億法郎當時規劃均在臺灣製造。

    1989年12月,第一次正式報價:132.59億法郎考慮到中船當時正製造成功級艦,未必能同時負荷,因此改為在法興建。

    1990年1月,密特郎總統在中共壓力下宣佈停售軍艦給臺灣。雙方設法以不整船輸出,而改用「輸出船段在台組裝」的方式克服問題。

    1990年8月的「概估」:111.48億法郎前兩艘將分為十三段的船身運交臺灣,由中船組裝,後四艘則輸出零件物料,由臺灣自行組裝。由於中船的組裝費用不計在內,因此價格下降。

    1991年6月,第二次正式報價:155.74億法郎六艘都以「船段」方式運交臺灣組裝,雙方議價後降為146.97億報價比概估增加的費用是因為多了後四艘的船段組裝與測試費,另外為了配合我方要求的交船期程,因此法方必須多開一條生產線。

    1991年8月31日雙方終於在臺北簽約。為了外交的需要,分別由中船與湯姆笙(當時是國營企業)出面當白手套。

    1992年,中法雙方又簽訂幻象機採購合約,在外交顧慮解除的前提下,1993年4月,六艘船又改為直接全部在法國建造,因此多付法方12億法郎組裝費全案總價為158億法郎。因為匯率的波動,所以每次折算成的台幣也不一樣,而「部頒匯率」也比實際匯率要寬。

    雖然中船是代表我國政府簽約的白手套,但當1993年由「法造台組」變為「全艦法造」後,它其實就跟拉法葉的建造幾乎不再有沒有關係。至於原本「法造台組」模式下,海軍應付多少錢給中船,雙方尚未談妥,海軍就已決定放棄在台組裝,因此中船生意完全落空。但軍方與中船談判後,賠償了新台幣七千多萬,作為中船先期投資設備的損失。

     

    四、蔚山與拉法葉的優劣?

    1980年代服役的蔚山級是韓國第一種自製作戰艦,設計目的是對抗北韓的快艇,因此速度快、動作靈活、火砲多,不過防空與反潛的戰力都很薄弱。

    相對來說,拉法葉的速度不及蔚山,但是噸位大、耐海能力較佳,可以搭載反潛直升機、拖曳聲納,反潛能力比蔚山好很多,並且號稱全球第一種具備雷達匿蹤能力的軍艦。

    光華二號計畫開始時,海軍總司令劉和謙是堅定的蔚山支持者;1988年繼任的總司令葉昌桐則是「反潛派」,認為較大的載台才有足夠的反潛能力,也因此自動把原本光華二號計畫的「2000噸級」規格給「便宜行事」掉。

    更正確的說,從蔚山到拉法葉,其實海軍總部已經完全把光華二號的設計用途改掉了:由在臺灣海峽進行水面作戰,改為開闊水域的反潛作戰。不可否認,就行政程序來說,這種行為絕對是不符原先列定的「作戰需求」,但是十多年後觀之,「葉昌桐派」的意見是比較符合台海現況的需要。

     

    五、軍火商在拉法葉案中有沒有關係?

    當然有。

    如果沒有雙方軍火商居間奔走,拉卡斯將軍怎會來台訪問?郝柏村又怎可能有第二年訪法之行?他在德國又為何能夠參觀著名航太大廠MBB?在密特朗政府否決購艦案之後,如果沒有軍火商奔走,又怎麼可能重新敗部復活?至於檯面下施力的方式是否如同外傳的故事,至今不得而知。

    至於汪傳浦,當時就是臺灣活躍的軍火商,湯姆笙公司就是由他代理。因此拉法葉案談成,汪當然是最大推手之一。

    因此,筆者同意曾擔任汪傳浦手下的李忠信先生所云:「汪傳浦對國家也是有貢獻的!」(見本站「軍火大亨談軍火貿易」文)

     

    六、到底有沒有佣金?

    中法雙方簽約購艦時明訂「排佣條款」,如果價款中包括了付給「中方不知情之第三者」的佣金,中方可請求退還。

    本案中有鉅額佣金的傳聞,始於1996年,佣金管道之一的艾德蒙‧關控告湯姆笙未依約付款。1997年,法國前外長杜馬的情婦鍾古夫人出書透露,湯姆笙不但發佣金打點法方高層,甚至還付給中共高官,讓他們不再反對軍艦售台。不過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有任何款項曾流入大陸的任何官員。

    而在臺灣,郭力恆上校(武獲室後勤組長)是至今唯一確定因貪污被判刑的人。他在案發後就被查獲,在獵雷艦採購案(與拉案無關)中收取汪傳浦1000萬台幣,遭判無期徒刑,至今尚在服刑中。檢方根據去年底向瑞士方面取得的資料,發現汪傳浦另曾將五億新台幣匯入郭力恆與哥哥郭問天的帳戶,因此今年九月兄弟兩人又被起訴(這就是近日如徐國勇等立委提及的「拉案第二波起訴」)。

    根據郭氏兄弟的起訴書,檢方查獲汪傳浦的「開泰公司」曾與湯姆笙簽訂一紙拉法葉艦價格15%佣金的合約,而從瑞士資料當中發現,1991至1993年間,湯姆笙曾經匯入鉅款到汪傳浦的戶頭,數字約等於購艦價款的18%。這可說是第一次有官方法律文件證實拉法葉採購案的確有佣金。

    至於第一波起訴的雷學明等人(2000年),至今官司仍未判決。而這次由瑞士方面取得的資料,目前也未發現汪傳浦將款項匯入郭家兄弟以外其他官員帳戶(或疑似官員之帳戶)的紀錄,亦無郭力恆將賄款轉付其他官員的紀錄:雖說數億元都由他一人獨享,聽起來並不合理。

    因此目前能確定的是,郭力恆曾經收受汪傳浦的鉅額賄賂,但是否「只」是拉法葉案佣金?不能確定。另外,以郭力恆的官階,恐怕也不可能影響決策。

     

    七、尹清楓案跟拉法葉的關係?

    1993年12月9日上午,海軍武獲室(原艦管室改名)執行長尹清楓上校,接到一通電話(至今來源不明),到內湖來來豆漿店赴約,被帶上一輛箱型車,就此失蹤。10日,遺體在蘇澳被漁民發現。

    由於當時武獲室手頭有三大案件:拉法葉(建造中)、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海測艦(零附件採購),因此專案小組的偵辦方向也在這三方面。

    其實就已知線索而言,導致尹清楓之死最可能的是獵雷艦案:當時兩家德國廠商STN與Lüssen為了爭奪零件供應合約,相互發黑函告狀,甚至連尹清楓在卡拉OK唱歌都被偷拍照片。代表L廠的「涂太太」鄭春菊於12月9日上午原本要與尹清楓在亞都飯店會晤,但尹清楓半路上接到一通電話而轉回海總,後又前往來來豆漿店。

    尹清楓遺體被發現之後,涂太太當天就接獲陳祿曾上校(海軍總司令隨員室主任)電話,要其迅速離台。至於汪傳浦則未第一時間離台,過了十多天才走。他後來據此宣稱,這代表自己問心無愧,與尹之死無關。

    至於尹清楓命案跟拉法葉有沒有關係?認為有關係者的說法是,尹清楓於1993年接任武獲室執行長後,曾到法國參觀造艦過程,發現箇中毛病甚多,另一說是他發現合約浮報金額嚴重........總之,因為發現某些內情,所以被滅口。

    不過1993年尹清楓是陪同立委前往法國參觀,在造船廠只待了半天,若說這麼短的時間立刻就能看出許多毛病,未免匪夷所思。至於所謂尹清楓發現價款浮報,至今也沒有任何書面報告可以佐證。

    總之,尹清楓的死因到底為何,至今無人知曉,甚至於就已知線索看來,並無與拉法葉案的直接關係。

     

    八、李登輝知不知道購艦轉向?

    2000年陳水扁總統下令重啟相關弊案調查。10月底,監委康寧祥作出「光華二號採購案調查報告」,其中嚴厲批評購艦「由韓轉法」違反國軍建案程序。更指出郝柏村完全沒有經過李登輝總統(1988年1月接任)的許可就逕自決定政策轉向,李登輝完全是事後被告知,因此郝柏村「侵犯統帥權」。

    康寧祥的理論根據李登輝個人接受訪談時的說法,證據則是1991年8月6日的總統府第216次軍事會談紀錄,其中李登輝提到:「韓國有意向我促銷蔚山級艦,為免影響兩國情誼,海軍宜縝密處理,並向本人提出書面報告。」康寧祥據此論證:我國與法國已即將簽訂拉法葉合約,但李登輝卻到當時還不知情。

    不過葉昌桐則說總統府的紀錄有誤,當時李登輝提到的不是蔚山級艦,而是韓方新發展的1000噸級「浦項」級巡邏艦。葉昌桐並且表示:在216次軍談中,李登輝也曾只指示他提出拉法葉級艦採購的書面報告,並且看完報告之後批示一個「悉」字。後來被控蒙蔽總統時,葉昌桐還設法找到這份公文的副本,作為保命之用。

    對此李登輝表示:自己對於軍方提出來的案子,不懂或不同意的,就批一個「悉」,因為當時權力未穩,如果貿然反對,「可能會有兵變」。

    但是李登輝的說法有兩大漏洞:一是1990年12月18日的第204次軍談,當時海軍報告:已就光華二號案與法國重新展開協商,預計年底可以定案。當時李登輝裁示「賡續加強與法方聯繫,儘早完成議約」,如何能說「根本不知情」?

    第二點是從1989年底開始,國內媒體就已披露向法國購買拉法葉艦的消息,後來計畫叫停與恢復談判,也都被報導。消息不斷登上重要版面,難道李總統完全不看報、不看電視?

    因此,所謂「郝柏村隻手遮天,李登輝全不知情」的監察院版說法,完全不能成立。但是一直到今天,它都是「打郝」的最大理論基礎。

     

    九、郝柏村有無侵犯統帥權?

    李登輝表示自己對向法國買軍艦事前一無所悉,而郝柏村這邊的說法則是,1989年9月22日自己聽取海軍簡報,決定採購拉法葉艦,五天之後就向李總統報告此舉,還提到此舉的「重大政治與軍事意義」......有趣的是,郝柏村是參謀總長,不是外交部長或閣揆,為何他可以去向總統講述「重大政治意義」?

    就今日的觀點看來,郝總長的行為絕對是撈過界、絕對是侵犯統帥權。但是請不要忘記在民國七十年代,當時黨國之間的分界、文武之間的分界,都遠不如現在清楚。因此身為軍令系統首長的郝柏村,可以堂而皇之地出席國民黨中常會。換言之,郝總長可不只是郝總長,所管的不只是軍令範疇而已。

    另外,在國防二法實施之前,參謀總長一手掌握軍令與軍備大權,直接向總統負責,國防部長相對之下也是「虛位元首」,而郝柏村深獲蔣經國信任,在蔣經國任期的最後七年連續擔任總長,權力之大也就不難想見。更何況李登輝剛接任總統的初期,國民黨的政治氛圍就是「集體領導」,沒人認為李總統會是像過去蔣故總統般「一把抓」的強人。因此在當時,若說李登輝「即使不同意向法國買軍艦,也不敢公然反對」,或許不無道理,但若就此就認為郝柏村「侵犯統帥權」,則帽子未免太大,未免太不考慮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內的結構,與高層政要之間的權力關係。

     

    十、尹案(拉案)對臺灣的影響?

    在尹清楓命案爆發後,在1990年代初期十分暢旺的中法軍事交流因而叫停,否則原本海軍還希望向法國購入魚雷、潛艦等武器。不過在此同時,原本自斷交後對軍事輸出設限重重的美國,也逐步恢復大方,願意提昇售我武器的質與量。因此,對法軍售關係中斷,對國軍持續獲得新武器,造成的傷害不算太大。

    但是對軍方來說,除了榮譽嚴重受損,以及被迫捲入「主流vs.非主流」「藍vs.綠」的政爭之外,最大的問題是由於採購系統爆發重大弊端,使得負責採購、計畫部門的軍官,或者因案件而去職,或者因為不願沾惹「蜂窩」而自謀轉調,再加上近年「精實」「精進」等裁軍方案的近乎齊頭式裁減,使國軍在「專案管理」方面呈現嚴重的人才不足問題。這雖然一時看不出惡害,但長遠來說,卻使國軍的計畫、規劃等相關能力隨之低落。主其事者從此不敢有企圖心、怯於建案,秉持少作少錯的原則,恐怕才是相關弊案對軍方最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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