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保高額意外傷害險,常被2,000萬元高額特定意外增額保障吸引,但保險經紀人指出,意外險有諸多行銷「噱頭」,讓消費者看得到、吃不到,真正因「特殊意外事故」申請理賠者恐怕不到一成,且理賠有諸多限制。
業者建議,消費者如果想省保費,選擇意外險時,應以最基本的「一般意外事故」保額,作為優先考量。
以一般意外事故最高保額500萬元為例,若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導致意外身故,保險理賠立刻拉高五倍為2,500萬元;若火災、地震或夫妻同時身故,則保額提高到1,000萬元。但這麼多保障項目,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因為根據保險理賠經驗來看,特殊意外占理賠比率不到10%,換言之,多數被保險人申請意外險理賠的原因,皆為單純的一般意外事故。
磐石保險經紀人產險總經理李維倫指出,對時常出國的旅客或商務人士來說,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保額加碼必需列入考慮;但對繳交保費能力較弱的社會新鮮人來說,投保意外險首重一般意外事故,保單內容愈單純,反而能將基本保額的額度提高一個單位。
中國大陸四川發生強震,台灣旅客因觀光纜車受損,導致一名旅客在搶救過程中因繩索鬆脫而墜地死亡,理賠牽涉地震、大眾交通工具(纜車)等特殊意外,但就實務來說,李維倫表示,若當事人投保附加型的意外險,最後可能僅拿到相當「一般意外事故」身故的保險理賠。
李維倫解釋,台灣旅客並非因纜車損壞而導致意外,大眾運輸工具加倍理賠的理由將被排除在外。其次,墜落意外發生在強震後24小時,地震與意外事故顯然沒有直接關係,是纜繩耐不住重力而斷裂,保險公司只能依「一般意外事故」理賠。
意外險商品種類目不暇給,李維倫建議,消費者最好依據自己的經濟能力、生活型態,挑選最恰當的包裝,千萬不要被「加倍」的高保額迷惑,才不會因保險補償與期待出現落差,產生客訴問題。


